标 题: | 关于尽快解决易兴大道征地问题的建议 |
问题内容: | 易兴大道为番禺区交投公司建设的市政道路,为推进该道路的建设,2008年,区交投公司向南村镇里仁洞村和东环街榄塘村分别征收了2000多平方米的土地,由于种种原因,区交投公司与里仁洞村没有签订征地合同。征地时区交投公司与里仁洞村和榄塘村协商的征地补偿价格为1000元/平方米,榄塘村已按照此价格收取了征地补偿款。 目前,里仁洞村准备与区交投公司签订征地合同,并收取征地补偿款,但区交投公司单方面修改了征地补偿价格,变为700元/平方米,对此里仁洞村意见很大。 为维护农村社会稳定,减少矛盾,请区政府协调区交投公司,以1000元/平方米的标准给予里仁洞村易兴大道征地补偿款。 |
问题答复: | 区征地办对区十六届人大四次会议代表建议第34号的答复
梁有联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尽快解决易兴大道征地问题”的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您提出关于解决易兴大道征地补偿的建议,我区相关部门及南村镇政府均十分重视。7月14日,我办召集南村镇政府、番禺交投公司、里仁洞村村委会等相关单位对易兴大道征地问题进行研究。为切实保障被征地农民的长远生计,会议决定易兴大道项目征收南村镇里仁洞村的土地参照全征村补偿标准1000元/平方米进行补偿,并由南村镇政府、番禺交投公司按会议精神开展下一步补偿工作。 非常感谢您对我区易兴大道征地工作的关心和支持,欢迎继续对我们的工作提出宝贵的意见和建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