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革番禺总支: 你们提出的“关于初步规范托管行业的建议”的提案收悉,我局及时会同区教育局、区公安分局、区食药局等会办单位进行了认真研究,现将办理结果答复如下: 一、我区校外托管服务机构及监管的基本情况 近年来,由于中小学校全面取消课后托管,加上成人与学生作息不同步,导致区内面向中小学生的校外托管服务机构大量涌现。这些托管机构主要提供寄餐、寄宿、课外作业课程辅导等服务,客观上解决了一些家长和学生的实际困难,适应了部分社会需求。 校外托管机构的服务对象为中小学生,它兼有教育性与社会服务性的双重性质,涉及到食品安全、消防安全、公共卫生等领域的管理,但是目前我国还没有针对校外托管机构管理的法律法规,校外托管机构的属性、办理证照条件和程序,以及各部门的监管职责都没有相应的法律法规规定,导致目前校外托管机构登记、监管难。2014年3月,市政府曾指定市教育局牵头研究制定学生托管机构的管理办法,但目前仍未出台。 二、对周边城市校外托管服务机构监管办法的考察研究 近几年,政协委员和人大代表有关校外托管机构的提案都由区教育局牵头办理,区教育局向我局反映其曾多次组织相关部门到中山、深圳等地考察调研课后托管服务监管工作,并向政府进行了专题报告。深圳市2008年制定实施了《深圳市校外行托机构管理办法》(深圳市人民政府令第199号)、中山市2009年制定实施了《中山市校外托管中心管理暂行办法》(中府办〔2009〕64号),两市的监管办法对托管机构的性质、开办条件、审批程序、监督管理等作了明确规定,两市都是教育行政部门作为校外托管机构的业务主管部门,负责校外托管机构的牵头管理,民政部门发放《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教育、民政、卫生、食药、公安、交通等部门依职责进行相应监管。 根据区政府工作安排,今年由我局牵头办理有关校外托管机构的提案。对此,我局立即成立专项工作组,由分管副局长亲自担任组长,局内的注册科、企管科、法规科、办公室及有代表性的工商所领导为成员,共同研究制定提案的办理意见。7月底至8月初,在我局的积极协调下,区商改办再次组织区教育局、区民政局、区市场监管局、区食药局等部门到中山市、深圳市考察调研校外托管机构监管进展情况,寻找监管经验。 三、规范我区校外托管服务机构发展的对策 (一)出台校外托管机构管理办法 经过认真研究和对深圳、中山的实地考察,我们认为中山、深圳两地的校外托管机构能健康有序发展,关键得益于市级层面出台了相应的管理办法,实行规范化管理。目前,当务之急是尽快制定出台“校外托管机构管理办法”,对托管机构的性质、开办条件、审批程序、监督管理等作出明确规定,规范托管行业的登记、监管。鉴于目前广州市一级层面管理办法的缺失,我区可以先试先行,主动作为,由区政府负责牵头,召集区教育局、区民政局、区交通局、区卫生计生局、区食品药品监管局、区市场监管局、区公安消防大队等部门,结合地方实际制定区一级的校外托管机构管理办法,明确校外托管机构的牵头部门、审批部门、审批环节和程序、区属有关职能部门的监管职责,对学生在校外托管期间的登记、接送、饮食卫生、作业辅导、安全保卫等制定操作性强的实施细则,对开办场所、从业人员、业务范围的要求进行科学严谨的限定,同时规定校外托管机构必须购买相应的保险。 (二)开展校外托管机构专项治理 在管理办法尚未出台的前提下,本着“各司其责,齐抓共管”的原则,由分管区政府领导担任召集人,教育、民政、食品药品监管、卫生、公安、消防、国土、建设、交通等部门及各镇街共同参与,成立校外托管机构监管联席会议。联席会议的主要职责是组织协调区属各职能部门对校外托管机构进行监管;组成联合执法队伍对校外托管机构进行专项治理,取缔无证校外托管机构等。联席会议办公室可设在区教育局,主要负责日常工作,定期组织各成员单位或部分成员单位开展联合执法,每月一次专项检查,每季度一次大清查,及时向各成员单位通报检查情况,对符合审批条件的予以审批并加强规范指导;对暂不符合审批条件的限期整改;对完全不符合申办条件或整改不到位的坚决予以取缔。此外,明确各成员单位职责,如:区教育局负责召集相关部门对申请人的申报材料进行受理、审查,定期组织联合检查;区民政局负责校外托管机构的登记管理工作,并与区教育局共同对申请设立的校外托管机构进行审查。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卫生、公安、消防、国土、建设、交通等部门负责食品安全、传染病防控、周边区域的治安、消防安全、场地权属、房屋安全、学生接送安全等监督管理;各镇街负责日常监督管理、安全隐患排查、协助做好非法校外托管机构取缔工作。 (三)丰富校外托管机构服务形式 中山、深圳两地都鼓励利用社区资源开办校外托管机构,拓宽服务渠道,满足群众需求。为此,我区将积极借鉴并创新:一方面由区政府出台相应的扶持政策,鼓励条件较好的社区充分发挥地缘优势,开展校外托管服务。如社区居委会可依托社区服务站,把社区退休的教师、医生、待业青年等组织起来开展校外托管服务,让退休老人发挥余热,为社会人员创造就业机会,同时利用社区活动室、阅览室等资源,聘请社区服务志愿者参与管理服务,以此弥补民间经营性托管机构不足的问题,这样也可让学生更安全,让家长更放心。另一方面,积极探索校内托管的服务模式,通过改善办学条件,支持办学条件较好的学校建立标准的食堂、午休室,成立专门管理队伍(生活老师)开展课后校内托管服务,经费可由政府购买服务或家长自付解决,亦可探索校内托管服务外包模式,寻求有资质的法人实体与学校合作开办校内托管服务。此外,我们还将采取公建民营、民办公助、建设用地优惠、资金补贴、税费减免等多种模式,引导和支持社会组织、民间资本参与兴办各类校外托管机构,共同解决家长的后顾之忧,促进该行业的健康有序发展。 我局将继续跟踪校外托管服务机构的监管问题,积极向上级反映情况,争取早日出台相关管理办法,并会同相关部门积极开展联合执法,共同对托管机构进行检查和监督。 非常感谢你们对我区学生健康成长的关心和支持,欢迎继续对我们的工作提出宝贵的意见和建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