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议案(建议)办理

标 题: 关于公共场所设立哺乳专区
问题内容:

  由:

母乳是婴儿最健康与最安全的成长食粮;母乳喂养是中华民族的传统美德,是医学界最推崇的科学喂养方法,它也是一个文明民族的重要体现。

 

方法:

1、政府大力提倡、宣传、支持、乃至奖励母乳喂养。

2、在公共场所设立母乳喂养专区,让母亲们有方便感、归属感、安全感和荣誉感。

问题答复:

曾剑华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公共场所设立哺乳专区”的提案收悉,经我局和区国土资源和规划局、区建设局、区交通局、区妇联共同办理,现将提案中涉及的有关问题答复如下:

首先对您所提出的建议,我们表示十分的赞同。在公共场所设置母婴室支持母乳喂养,是社会进步和城市文明的标志,也是对女性权益的维护,更是城市生活功能完善的一种体现。为此,我们积极配合,认真落实哺乳室设置的相关措施。

一、在医院设立哺乳区。我区多间爱婴医院,如区中心医院、区何贤纪念医院、广州中医药大学祈福医院等,在医疗用房紧张的状态下,仍然做到在急门诊或保健科室区域内设立哺乳区,专供母婴使用,让哺乳的母亲和孩子有个相对安全和独立的空间。我们会继续督促更多的医院创建爱婴医院,并尽可能设立哺乳区。

二、在客运站设立哺乳区。根据省交通厅2009年颁布的《广东省汽车客运站站级验收标准(试行)》规定,站级为一、二级的汽车客运站必须设置重点旅客候车室(即哺乳专区)。目前,番禺区汽车客运站(一级站)和市桥汽车站(二级站)等两间客运站均已按规定设置了哺乳专区。

据了解,现行城市规则编制技术规范、工程建设标准等尚未对“公共场所设立哺乳专区”作出相关具体规定。我们将依照职能,积极向上级部门谏言献策,希望尽快制定配套规划法规,将“公共场所设立哺乳专区”列入城市规划,争取在更多公共场所设立哺乳专区。

非常感谢您对我区妇幼工作的关心和支持,欢迎继续对我们的工作提出宝贵的意见和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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