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志辉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解决停车收费混乱、收费贵问题”的建议收悉。 我局非常重视您的建议,进行了认真研究,召开相关单位会议,同时到收费现场进行实地察看和调研,并与您进行了当面情况沟通和交流,现将办理结果答复如下: 一、咪表停车收费管理问题 我区现时的咪表停车收费是按《广州市物价局关于优化调整停车场差别化收费有关问题的通知》(穗价〔2014〕97号)规定,统一执行广州市制定的收费标准的。该通知出台前已依照法定程序组织召开听证会,并经市政府同意。由于咪表停车场收费实行政府定价管理,收费必需按规定标准执行(即不能高,也不能低)。 现行的咪表停车收费政策已执行一年多,市发改委正对过去一年的停车收费情况进行调研,并广泛收集市民的意见,拟对咪表停车收费政策进行调整。我局会将您及市民所提出的问题向市发改委反映。 二、番安实业公司停车场收费管理问题 番安实业公司停车场属三类地区非建筑物配套停车场,该停车场只能对非在该公司办理业务的车主收费,如在检测站办理业务,可免停车费。经到番安实业公司实地检查,番安实业公司实际操作是对每个办理业务的车主派发放行条,车主凭该放行条免费停车。经了解,有部分车主或因整理年审资料时将放行条放乱,离开停车场时无法出示放行条而缴交了停车费。经我局协调,番安实业公司同意车主可事后拿回放行条及停车费缴费发票到公司退款。我局同时要求该公司加强收费公示及提醒工作,杜绝同类事件再发生。 三、中心医院停车场收费管理问题 我区现时医院停车场收费,区分接送病人车辆及外来车辆,并从低收费。中心医院停车场对接送病人看病的车辆,凭该院当天门诊或住院有关凭证停放保管服务收费标准(室外)为:小车1.5元/小时·辆,12小时最高限价4.5元,停车不超过15分钟的免费停放。实施收费主要是要减少非接送病人看病的车辆停放,以及提高车位周转速度,使真正急需停车的病人能够有车位停放。 关于给病人送饭停车费贵问题,经过实地调研,我局正研究把市桥中心城区的中心医院、中医院、何贤医院停车场免费停放时间延长至半小时,切实解决病人送饭停车问题。对于医院停车场出现的各类违规收费行为,我局将按规定严肃查处。 非常感谢您对我区停车收费管理工作的关心和支持,欢迎继续对我们的工作提出宝贵的意见和建议。
黄志辉代表: 收到您对我单位办理的“解决停车收费混乱、收费贵问题”的建议反馈不满意后,我们高度重视,进行了认真研究,并重新到收费现场进行实地察看和调研,并与您进行了当面情况沟通和交流,再次召开相关单位的协调会议,现将办理结果重新答复如下: 一、关于咪表停车收费管理问题 现时停车收费政策是全市统一的。我市之前的停车收费政策制定于2004年11月,随着社会经济的快速发展,近年来全市机动车保有量呈持续快速增长态势,交通拥堵状况日趋严重。为改善城区交通状况,原广州市物价局根据广州城市道路相关交通运行指标、道路路网分布以及城区重点商业繁华区域布局情况等,适当扩大了一、二类地区范围,并且对一、二类地区范围的停车收费标准作了适当的提升,通过运用价格杠杆,以经济手段引导机动车合理停放及使用,鼓励公交出行,减少城区机动车出行量,优化交通出行结构,从而缓解一、二类地区交通拥堵状况。 此次调整中,番禺区西环路以东、东环路以南、以西,长堤路沿市桥水道以北区域就由原来三类地区调整为二类地区。由于地区的调整以及二类地区标准的提升,导致番禺中心城区标准由原来2元/半小时升为3元/15分钟,升幅相对较大。 咪表停车收费实行政府定价管理,收费必需按规定标准执行(即不能高,也不能低),我局不能自行降低收费标准。因此,我局已将您及其他市民所提出的问题以及我区调整咪表停车收费标准后的执行情况向市发改委反映,争取采纳意见并调整相关标准。 二、关于车内财物保管问题 咪表公司对使用咪表停车位车主收取的是停车设施使用费,根据《广州市城市道路自动收费停车设施使用管理试行办法》规定,自动收费停车设施使用费不包含车辆保管费。在停车期间,车辆或者财物损失的,经营单位不承担赔偿责任。 三、关于番安实业公司停车场收费管理问题 番安实业公司停车场属三类地区非建筑物配套停车场,该停车场只能对非在该公司办理业务的车主收费,如在检测站办理业务,可免停车费。经到番安实业公司实地检查,番安实业公司实际操作是对每个办理业务的车主派发放行条,车主凭该放行条免费停车。经了解,有部分车主或因整理年审资料时将放行条放乱,离开停车场时无法出示放行条而缴交了停车费。经我局协调,番安实业公司已加强收费公示及提醒工作,在派发放行条时主动提醒车主凭放行条免费停车,杜绝同类事件再次发生。同时,番安公司承诺车主可事后拿回放行条及停车费缴费发票到公司退款。 四、关于中心医院停车场收费管理问题 我区现时医院停车场收费原则是区分接送病人车辆及外来车辆,优先满足服务对象停车需求,并从低收费。对接送病人看病的车辆,凭该院当天门诊或住院有关凭证停放保管服务收费标准为:小车1.5元/小时·辆,12小时最高限价4.5元,停车不超过15分钟的免费停放。实施收费主要是要减少非接送病人看病的车辆停放,以及提高车位周转速度,使真正急需停车的病人能够有车位停放。 就您提出关于中心医院停车收费问题的建议,我局于11月23日召集城区的中心医院、中医院、何贤医院到我局进行协调。会上,三间医院均认为对接送病人车辆实施免费停放可行性不高,并且难于操作。另外,为解决您提出给病人送饭的停车收费问题,三间医院均表示能够给予病人送饭车辆45分钟免费停放优惠,超出45分钟部分按规定标准收费,该办法从2016年1月1日起实施。 为进一步研究医院停车场对接送病人车辆实施免费停放问题,我局于12月9日邀请了区人大财经工委主任邱伟明、卫计局副局长冯秀芳以及城区三间医院的有关领导与您进行了座谈。由于医院属于事业单位性质,不能办理工商营业执照,无法取得停车场经营资质,因此医院停车场实施收费均需要聘请有资质的物业服务企业实施管理,管理费用从停车费收入中开支,不足部分由医院承担。以中心医院为例,该院停车场委托广东公诚设备资产服务有限公司进行管理,约1500个车位,4个出入口合共有18条车道(9进9出),实行24小时三班制管理,共需收费员、停车管理员及安保人员等共78人。据统计,停车场停放车辆中,接送病人看病车辆约占92%。2009年至今,该停车场共投入停车场管理设备、网络工程等约150万元。2014年6月至2015年10月期间,停车场月均运营收入约32万元,支出约38万元,年亏损额达97万多元。如对接送病人车辆实施免费停放,只对外来车辆收费,停车场经营收入将大幅减少,届时,医院将承担巨额开支。同时,停车场管理经费的不足,必然导致停车场管理混乱,造成安全隐患。因此,为维持医院停车场的正常管理秩序,有必要继续对接送病人的车辆实施收费。 再次感谢您对我区停车收费管理工作的关心和支持,欢迎继续对我们的工作提出宝贵的意见和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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