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 题: | 28关于进一步推进我区未成年人保护及适度普惠型儿童福利示范区建设的建议 |
问题内容: | 理由:2016年1月石壁街韦涌村11岁女孩被奸杀事件,再次把未成年人保护问题推向风口浪尖。未成年人是社会的弱势群体,他们的健康成长关系着社会稳定和未来发展。为此,我区以探索建立未成年人社会保护“监测预防、发现报告、帮扶干预”联动反应机制,构建覆盖城乡的未成年人社会保护网络,推动建立“以家庭监护为基础、社会监督为保障、国家监护为补充”的监护制度,形成“家庭、社会、政府”三位一体的未成年人社会保护工作格局为目标。同时,积极探索建立与我区经济社会发展状况相适应、与儿童发展需要相匹配、与社会福利制度相衔接的适度普惠型儿童福利制度和服务体系。目前,未成年人保护工作中存在以下主要问题:(一)未成年人社会保护机制尚未真正形成未成年人社会保护工作机制包含两大方面的内容,一方面是社区预防机制的建设,另一方面是保护机制的建设。我区的未成年人社会保护试点工作虽然已建立起了社区预防机制,包括发现和报告机制,但目前的机制尚不完善:一方面社区内成年人保护未成年人、未成年人家庭负有监督和报告的责任意识和环境氛围尚未形成;另一方面,对潜在伤害风险的未成年人家庭,缺少风险防范的办法,未保专干在对其开展监护能力提升服务而被拒绝时无能为力,公检法虽有公权强制力,但对一般伤害行为并不受理,只在造成严重伤害事实、构成故意伤害罪名后走司法程序,难以做到对受伤害未成年人及时有效的保护。(二)制度瓶颈导致部分未成年人上学、就医难受教育权是未成年人的基本权利,但受制度所限,部分残疾儿童和外来工子女上学难。目前,培智学校作为我区接收残疾儿童的特殊学校,一位难求,长期有100多名户籍儿童排位等候,非户籍残疾儿童根本无法进入。部分轻度残疾儿童就近入学随班跟读,由于普通学校缺乏特殊教育师资和康复治疗的设施场地,他们无法获得适合自身的教育和康复训练,贻误最佳康复期,而且他们的存在也给普通学校的教学、管理带来困扰。我区自2010年开始率先在广州市推出积分入学政策,目前我区8万多名非户籍未成年人中,入读公办学校的比例达到52%,低收费民办学校教学质量参差不齐,从而导致非户籍未成年人和户籍未成年人在享受义务教育权利上的不对等。未成年人突发重大疾病或遭遇重大事故时,能否获得相应的医疗救助是检验一个地区社会保障制度是否完善、社会文明程度的重要标准。我区的户籍未成年人在突发重大疾病或遭遇重大事故时获得救助的途径较多,如城乡居民医保、申请区慈善会、区教育基金会的相应救助资金,但非户籍未成年人大多没有参加番禺的城乡居民医保,又缺乏相应的求助途径,仅可申请团区委的“守护小候鸟”救助计划的资助,该救助计划自筹资金,符合条件的非户籍未成年人年度救助总额一般不超过2万元,与庞大的医疗费用相比可谓是杯水车薪。区教育基金会在2015年制定了《番禺区贫困学生重大疾病治疗资助办法》,该办法的扶助对象除了涵盖具有我区户籍的幼儿园到大学的学生,还包括非番禺户籍但具有我区学籍的学生以及非番禺户籍但在我区幼儿园注册登记入读的幼儿。(三)部门联动对接机制不完善目前,区相关职能部门多以独立开展服务为主,缺少横向沟通和链接,容易造成资源浪费和权责不分,阻碍我区儿童福利事业发展。(四)困境未成年人帮扶内容及形式较为单一困境未成年人是弱势中的弱势,是未成年人保护工作的短板和难点。目前,我区并没有系统的制定困境未成年人的帮扶制度,基本以困难家庭的经济扶助、资源链接等政策性的帮扶为主,并没有针对性的为困境未成年人提供心理辅导、家庭关系辅导等服务。办法:(一)健全未成年人社会保护社区预防服务机制依托社区网格员和家综社工,在村(居)搭建未成年人社会保护的服务平台,作为开展未成年人社会保护教育宣传服务、监测社区未成年人家庭的工作平台,及时发现受伤害未成年人或有伤害风险的未成年人家庭,并告知受伤害未成年人寻求保护的方式,对有伤害风险的未成年人家庭提供改善家庭环境、提高家长监护能力的服务,以减轻和消除家庭风险,预防未成年人伤害的发生。对受伤害的未成年人要提供保护服务,具体包括伤害事实调查和取证、受伤害儿童的隔离和庇护、受伤害儿童的康复、儿童家庭环境的改善、家长教育培训甚至是儿童监护权转移等各种保护服务,涉及强制力问题,需由执法部门进行。社工在接收儿童伤害案件后,需要结合儿童的受伤害程度的具体情况采取相应干预服务,当认为儿童正处于严重不安全环境下,可直接采取措施或请求社区民警,将儿童送往镇街家庭综合服务中心进行庇护,同时提供必要的医疗救助和心理疏导等康复服务。如事态非常严重,则由区未保办向法院申请强制令,采取提起刑事指控、指定收养家庭等相应措施,以及家庭重建服务。(二)创新制度,突破未成年人保护工作瓶颈非户籍未成年人上学、就医难是制约我区未成年人保障工作的瓶颈。我区作为“双试点”区,理应在制度上进行创新,突破未成年人保护工作瓶颈。1、多措并举,切实提高残疾未成年人教育质量问题。目前,解决残疾未成年人上学问题的途径主要有四种:一是入读特殊学校,二是开设特教班,三是随班就读,四是送教上门。我区已有培智学校,按照我区社会发展,需加速再建立一所特殊学校,因此解决残疾未成年人入学问题主要从开设特教班、随班就读、送教上门三方面入手。我区目前计划在区职业技术学校开设了中职的特教班,义务教育小学阶段在沙墟二小开设特教班,建议做好规划,至少选定一所初中学校开设特教班。特教班除了有专门教学场地还要配备相应的康复训练场地和设备,还需配备专业的老师。同时,建议在区福利院利用模拟家庭资源开设特教班,让无法到学校特教班上学的残疾未成年人就读。对残疾程度较轻的未成年人安排随班就读,让其更好地融入社会,但需配备心理、康复等方面的专业教师。对重症残疾未成年人由政府向专业机构购买服务,送教上门,建立相应的服务评价标准,确保教学质量。2、稳步推进非户籍未成年人入读公办学校比例。按照教育部非户籍未成年人以当地入学、公办入学为主的要求,我区可通过完善积分入学条件、建公办学校等措施,逐步扩大非户籍未成年人入读公办学校的比例,力争到2018年提高到60%。同时加大对民办中小学的管理和帮扶,在师资培训、政府购买服务方面加大力度,让更多符合条件的非户籍未成年人也能享受免费义务教育。3、建立非户籍未成年人突发重大疾病或遭遇重大事故救助机制。医保是保障未成年人医疗救助的根本,目前在民办学校就读的非户籍未成年人可以参加我区的城乡居民医保,与户籍未成年人缴费、待遇一致,但参保率不高。可参照公办学校的做法,要求民办学校统一协助非户籍未成年人参保。同时,区慈善会设立专项基金,给符合条件的非户籍未成年人遇突发重大疾病或重大事故时给予一定的资助;在募集资金时,设置非户籍未成年人突发重大疾病或遭遇重大事故急救基金项目,允许捐款人定向捐赠。(三)各部门需创新工作方法,设法加大对家长的宣传教育,提高家长的支持力度。(四)整合资源,明确职责,形成未成年人保护合力区未成年人社会保护工作领导小组负责统筹,明确部门分工和职责,季度召开联席会议,分析研判,部署工作措施。区未保办负责日常工作,做好信息收集、部门协调工作,定期以简报形式通报。(五)加强困境未成年人心理辅导、家庭关系辅导困境未成年人的心理帮扶非常重要,这需要一支专业的心理辅导队伍。建议依托区卫计局的心理医生、区教育局的心理老师、区妇联的志愿者、家综社工组建一支专业的心理辅导队伍,对困境未成年人及其家庭成员开展心理辅导。 |
问题答复: | 工青妇组:你们提出的“关于进一步推进我区未成年人保护及适度普惠型儿童福利示范区建设的建议”提案已收悉,现将办理结果答复如下:一、我区未成年人保护及适度普惠型儿童福利制度建设工作总体情况我区户籍人口85.6万人,登记在册来穗人员123.4万人,户籍内未成年人约有18万,登记在册来穗未成年人14.5万人。据统计,目前我区共有困境未成年人937人,其中:孤儿192人、残疾未成年人374人、重病未成年人48人、监护人无力监护或者监护人无法监护的未成年人18人、其他需要帮助的困境未成年人305人。根据《民政部关于开展第二批全国未成年人社会保护试点工作的通知》(民函[2014]240号)的要求,2014年4月,我区被确定为未成年人社会保护工作试点地区。2015年8月,根据《广东省民政厅关于在全省开展适度普惠型儿童福利制度建设试点工作的通知》(粤民函[2015]463号)及《广东省民政厅关于加快推进全省适度普惠型儿童福利制度建设试点工作的通知》(粤民函[2015]1281号)要求,我区被确定为适度普惠型儿童福利制度建设试点地区。上述两项试点工作在我区开展,具体工作由区民政局统筹实施。在市、区领导的高度重视和指导下,区民政局严格贯彻落实上级有关文件精神,创造性地开展和推进未成年人社会保护及适度普惠型儿童福利制度建设试点工作。6月29日,民政部社会事务司倪春霞副司长莅临我区调研,对该工作给予了高度评价和充分肯定。(一)工作原则与思路在推进未成年人社会保护工作的过程中,我区坚持以“未成年人权益优先和利益最大化、预防为主和标本兼职、政府主导和社会参与、因地制宜和创新方法”为原则,建立与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相适应的未成年人保障体系。以《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和《关于依法处理监护人侵害未成年人权益行为若干问题的意见》为依据,参照民政部对未成年人社会保护工作的总体要求,以机构实体化、机制完善化、反应快速化、服务社会化、个案标准化为工作目标,通过建立完善三大工作体系和五项工作机制,构建起覆盖城乡的未成年人社会保护网络,建立未成年人社会保护“监测预防、发现报告、帮扶干预、跟踪回访”联动反应机制,形成“家庭、社会、政府”三位一体的未成年人社会保护工作格局。(二)工作成效一是建立组织架构。在区级层面,我区成立了番禺区未成年人保护及普惠型儿童福利制度建设工作领导小组,由区政府主要领导任组长、分管副区长任副组长、40多个有关单位主要领导任领导小组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设在区民政局),专门负责统筹开展具体工作。建立了领导小组联席会议制度,定期召开领导小组联席会议,讨论、研究、解决各部门在开展未成年人保护及适度普惠型儿童福利工作遇到的各种新情况、新问题。在镇街级层面,各镇街成立了未成年人保护及儿童福利服务工作站,我局还为各镇街配备了1名未成年人保护及儿童福利服务工作专干,负责对本辖区内困境儿童信息进行收集、建档、汇总、上报等工作,并协调各部门和镇街落实未保政策及各项帮扶措施。在村居层面,各村居成立了未成年人保护及儿童福利服务工作室,并安排1名儿童福利主任跟进具体工作,网格员予以协助,负责本辖区困境儿童的家庭入户调查、定期巡访和政策宣传等工作,解决落实未成年人保护及儿童福利工作“最后一公里”的问题。此外,我区还充分调动16个镇街家综社工及2896名网格员的力量,组建一线社工和网格员队伍深入一线及时发现困境儿童个案;集合企业、商会和社工机构提供物质、心理咨询等救助,组建民间救助联盟队伍。并把在我区登记注册的86家可为困境儿童提供各项服务的社会团体及民非单位,纳入到我区困境儿童保护平台中来,以社会组织的优势补充政府的政策短板。二是制定政策措施。我区制定并下发了《广州市番禺区未成年人社会保护及适度普惠型儿童福利工作实施方案(试行)》、《广州市番禺区未成年人社会保护及适度普惠型儿童福利工作指引(试行)》和《番禺区各部门救助困境儿童流程图》。根据《方案》规定,我区救助对象除包括本区户籍人员外,还包括其父母一方(或监护人)在我区居住满5年及工作满3年的非本区户籍随迁未成年子女,扩大了救助范围。同时,制定了5项社会福利保障制度,形成完整的政策体系。包括医疗保障制度、教育保障制度、就业保障制度、住房保障制度和生活保障制度。五项保障制度明确了保障对象、补贴标准以及考量依据,增加了保障措施,丰富了救助内涵,并在区级层面先行先试,以政策和制度保障儿童的合法权益。根据《方案》要求,下发《广州市番禺区民政局关于向困境未成年人发放补助款的通知》(番民〔2016〕55号),指导各镇街工作专干(下称“镇街专干”)收集并核实符合条件的困境儿童名单。向全区350名(重残儿童295人,重病儿童38人,监护人无力监护的儿童9人,监护人无法监护的儿童8人)困境儿童派发50元/人/月的生活补贴,向全区10名低保、低收入家庭中正在就读幼儿园的儿童一次性发放500元/人的助学补贴,共发放1-7月的补贴127500元。三是打造信息平台。依托区城市管理运行指挥中心和群众诉求系统,建立番禺区困境儿童救助信息平台。各镇街专干摸查并登录平台录入辖内困境儿童基础信息,建立起我区困境儿童基础信息数据库。目前,该数据库共有困境儿童基本情况信息835条。该数字化信息平台集数据收集、查询、跟踪等功能于一体,并整合区公安、司法、教育、卫生、来穗人员管理、残联、妇联、共青团等部门关于困境儿童的政策措施和帮扶资源,避免重复救助,达到及时发现、有效救助的目标。我区还设立了统一的困境儿童救助服务热线(34612319),由专业社工接听群众来电,提供未成年人社会保护及儿童福利保障咨询服务,及时反馈至区指挥中心,区指挥中心根据社工专业意见转介至各相关部门,第一时间处理和解决群众诉求,各相关部门处理完毕后把处理结果反馈至区指挥中心,最后由社工机构作为具体个案整理归档,形成了多部门联动、介入及时、覆盖全面的未成年人保护工作新局面。同时,借助全区网格化工作,把困境儿童救助信息平台的权限下放至村居,并为一线工作人员配备掌上电脑,及时录入新发现的困境儿童求助个案。由网格员和镇街未保专干更新辖区内困境儿童相关数据及跟踪情况,不断完善发现和处置个案的能力,加快反应速度,规范救助流程。四是深化实体服务。聘请了专业社工机构,开展困境未成年人需求调研、转介帮扶、个案跟进等相关工作,为制定相应帮扶措施提供依据。根据调研成果,我区将困境未成年人划分为三个风险等级,并按未成年人困境类型和风险等级进行数据录入,建立困境未成年人基本信息档案。选取11个镇街建立未成年人关爱中心,探索利用社区群团力量,由村(社区)居民自发成立基层儿童关爱组织,对受侵害和流浪未成年人进行救助。中心借助图书馆(室)、亲子活动中心或其他村居公共场所等硬件设施,由辖区内热心居民担任中心日常管理专员,定期举办讲座、沙龙及读书会等多种形式,宣扬反家暴、关爱儿童等正面管教的教育理念,引导家长注重和谐教育、科学育儿,促进儿童身心健康发展。此外,创新服务理念,在区福利院设立了模拟家庭,着重对监护人无力或无法监护的未成年人实施照料。二、健全未成年人社会保护社区预防服务机制(一)开展未成年人法制宣传教育一直以来,我区十分重视未成年人保护的法制宣传工作。区妇联以“一网一栏一讲堂”为载体,加大对未成年人的法制宣传力度。一是通过“番禺妇女网”及时登载未成年人保护知识及案例分析,为广大未成年人,特别是远离市区的农村留守儿童、流动儿童提供宣传法律法规和维权的平台;二是在人流密集的大夫山森林公园设置法制宣传栏,每季度更新一次内容,至今已登载14期,内容分别涵盖未成年人保护法规、未成年人权益保障、未成年人防溺水、未成年人禁毒宣传、平安家庭创建等方面,全面普及未成年人保护知识。三是为进一步提高广大群众对未成年人保护的法治意识,每年区、镇街两级妇联籍“三八”妇女维权周和“六一”儿童节等重大节点,抓紧时机大力宣传未成年人保护知识,在全社会掀起保护未成年人的热潮;2015年和2016年区妇联联合各镇街妇联,先后组织开展了共32场“维权暖人心,法律伴我行”法制教育巡回大讲堂和“预防和制止家族暴力,深入推进平安家庭创建”巡回大讲堂活动,每次讲座都邀请了省、市级资深律师、家庭教育专家围绕妇女儿童权益保障问题进行授课,将未成年人保护的法律知识向村、居渗透,引起广大家长的重视,同时也受到广大家长的普遍欢迎。学校针对不同年龄段学生的思想实际、认知水平,深入开展安全教育。根据《教育部关于贯彻落实中小学公共安全教育指导纲要》,落实安全教育计划和教学内容,充分利用宣传栏、板报、校园广播、安全教育挂图等形式,利用好开学和放假前的时机,适时抓好“安全教育月”、“安全教育周”、“安全教育日”等教育活动,重点加强防灾害性天气伤害、防溺水伤亡、防交通事故、防拥挤踩踏、防火防盗、防校园暴力侵害、防骗防盗、防教育教学(设备、器材)事故等安全教育,提高学生的安全防范意识和自救自护能力,降低校园事故发生率,确保校园无重大责任事故发生。(二)开展专题培训和防范教育开展专题培训和防范教育是未成年人保护工作不可缺少的环节。区教育、司法等相关部门定期会组织开展未成年人保护工作的培训,提升相关部门的专业水平,借助专家的力量,发出理性声音。区妇联每年都会邀请省、市法律专家和家庭教育专家开展未成年人保护的专场培训,2014-2015年,市、区妇联先后在石壁街、小谷围街、区行政会议中心举办了4场有关未成年人的“家庭教育大讲堂”活动;借助市巾帼志愿者服务,2015年区妇联在市桥、东环、石壁、沙湾等镇街举办了4场“女童防性侵”知识讲座,授课对象主要是学生和家长,通过现场授课和节目表演,更加形象生动地传授女童自我保护的方法,受到广大家长的一致好评,今年还将会在其他镇街陆续举办该项活动。此外,为提高区、镇街、村居妇女专干的维权专业水平,每季度区妇联都会组织镇街和村居的妇女专干轮流参加市妇联举办的维权知识培训,使每个妇女专干都有机会通过培训来提升业务能力和专业水平。区教育部门和学校重视日常安全管理,坚持例行性检查与暗访性检查、经常性检查与突击性检查相结合的方式抓好未成年人保护的防范教育工作,以统一组织、分片交叉交互检查为主要手段,对学校及周边安全隐患问题进行不间断的检查排查,及时摸清底数,科学研究整治措施,防范重大安全事件的发生。着重围绕危及学校正常教育教学秩序和师生生命安全的问题,积极沟通协调有关部门,重点做好三方面工作:一是继续发挥区综治委校园及周边治安综合治理专项组各成员单位的职能作用,切实加强对校园及周边治安环境整治工作的领导和管理;二是定期组织对校园及周边治安环境进行排查,及时将排查出来的治安隐患(如学校周边的治安问题,网吧、游戏室、小摊档等违规经营的问题,校前街乱摆乱卖以及交通拥挤等问题)向有关部门反映,请求相关部门协助解决;三是组织协调有关部门对校园周边治安环境开展一至两次集中整治专项行动。(三)提高家庭监护能力家庭是社会的基本细胞,是人生的第一所学校。将关爱女童、保护儿童的意识和知识传送到家庭,广泛传播儿童安全理念,提高家长防范意识和保护能力,帮助家长切实履行好监护职责是政府相关部门开展未成年人保护工作的重要举措。近年来,区妇联通过“家长学校、父母学堂、家教协会”三项载体,有效地将家庭教育知识、未成年人保护知识传送到千家万户。一是以点带面,稳步推进家长学校建设。家长学校是指导和服务社区家庭教育的主阵地,是宣传科学的家庭教育理念和家庭教育知识的有效载体。区妇联立足实际,有计划、分步骤地建立社区、村示范性家长学校,目前,我区实现了社区类及学校类家长学校全覆盖。据统计,全区社区类家长学校278间、学校类家长学校467间,其中34所家长学校被评为广州市优秀家长学校,7所家长学校被评为广州市示范家长学校。二是发挥资源优势,树立教育品牌。为了广泛宣传未成年人保护的法律法规和家庭教育知识,充分发挥我区家庭教育讲师团人才库优势,2012年11月区妇联创办了番禺区“家教有方成果共享”之“父母学堂”,于每月最后一个星期六上午在各个镇街流动举办。“父母学堂”以开展家庭教育讲座、经验交流座谈会的形式,邀请各级知名家庭教育专家到场授课,同时穿插心理辅导、法律咨询等知识,面向广大家长和青少年。至今“父母学堂”已举办了41期,2014年被区教育局评为“终身学习活动品牌”。三是整合社会力量,发挥家教会作用。2014年4月登记成立的番禺区家庭教育服务促进会,集结了区内热心家庭教育工作的各行各业的专家,现有成员112人。创建以来,家教会先后开通了公众微信号、官方网站,制作了“关爱家庭,关注教育”电视宣传广告,创办了每季度一期的《家长报》,编制了《家庭教育工作指南及成果展示》,印制了《家教有方》经验材料汇编,并先后举办了有奖征文、“我和春天有个约会”、超级奶爸等七场专题活动,让广大家庭共同分享青少年教育的心得体会和经验教训。二、关于部分未成年人上学、就医难问题(一)解决上学难方面1、提高残疾未成年人教育质量多年来,区委、区政府把特殊教育纳入经济和社会发展整体规划,把完善特殊教育体系和完善其康复、教育、训练工作列入政府重点推进的民生工程。在大力推进义务教育均衡优质发展的同时,把保障特殊儿童少年接受教育的权利列入教育公平的重要内容,不断健全特殊教育网络。目前,我区已形成以残疾人康复中心为早期监控鉴定、以培智学校为主基地、以市桥沙墟二小学特教班为试点、以随班就读为主体、以送教上门为辅助的特殊教育体系。在广州地区率先完成推行“3年学前教育,9年义务教育、3年职业教育的3+9+3”特殊教育体系,分别于2013年和2014年全面完成区培智学校职业高中部和特教幼儿园建设及招生工作,实现特殊教育由义务教育向两头延伸(学前教育和职业高中教育)的目标。近三年,全区残疾儿童入学率均达到97%以上。2015年,全区现有在校残疾儿童少年692人,在培智学校就读406人(幼教13人,义务教育阶段325人,中职68人),在普通学校随班就读168人,重度残疾送教上门118人。全区残疾儿童少年入学率达97.5%,在广州地区跻身前列。1996年,区政府投资4700多万元,建起了一所占地面积80亩的特殊教育学校----番禺培智学校,基本能满足番禺区特殊儿童的入学需求。但由于受办学规模等限制,培智学校在解决番禺区户籍的特殊儿童入学需求的前提下,每年只能招收小部分非番禺区户籍的特殊儿童入读。为此,区政府正开展筹建第二所特殊学校的调研工作。2、解决来穗人员随迁子女教育方面由于我区来穗人员随迁子女(以下简称“随迁子女”)较多,不可能全部在公办学校解决,我区在“保障适龄儿童、少年在户籍所在地学校就近入学”的同时,实行多渠道、分步骤的统筹办法解决随迁子女在番禺区接受义务教育。目前,随迁子女在我区入学的主要途径有:一是政策性照顾入学:符合当年广州市招生工作意见及《番禺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外来务工人员子女在番禺区接受义务教育实施办法的通知》规定的政策性照顾借读生,由居住地教育指导中心统筹安排到本辖区内公办小学。二是入读小区配套公办学校:如果其父母在我区有配套公办学校的住宅小区购房并已收楼,按我区“小区配套公办学校学位分配原则”,不分户籍排序入读所在小区配套公办小学。三是入读民办学校:父母(或监护人)可以选择为小孩(被监护人)联系入读我区已领证的民办学校。为促进区域民办学校的发展,我区拟出台《关于番禺区促进民办中小学发展的若干意见》。四是“积分申请入学”:在我区居住并持有效居(暂)住证,并在居住地办理了计划生育登记、在广州地区有稳定职业、依法缴纳社会保险的外来务工人员,可通过“积分申请入学”途径,为其适龄子女申请入读我区公办小学或初中一年级。五是拟在民办学校实施学位补贴,推动随迁子女入读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工作,力争到2020年随迁子女入读公办学校(在政府补贴学位的民办学校)的比例达70%,落实随迁子女义务教育“两个为主”。2015年,随迁子女在我区接受义务教育阶段学校义务教育88359人(小学69645人,初中18714人),入读公办学校44979人(小学35758人,初中9221人),入读公办学校比例50.9%,基本达到“两个为主”目标。2015年,全区义务教育起始年级共招生随迁子女入学21914人,其中:通过各种渠道解决随迁子女免费入读起始年级新生4182人(小学2948人,初中1234人),政策性照顾48人,入读小区配套公校2126人,“积分入读”1604人,镇街自主404人。(二)解决未成年人就医难方面一是加强医疗管理制度的建立,完善各级诊疗流程。规范医院分科和病房建设及人员配置,落实辖区儿童群体保健工作。二是提高儿童医疗救治能力。提高基层医疗保健机构儿科急危重症的紧急处理能力,全区3岁以下婴幼儿实施重大疾病免费筛查和防治,完善区级重症儿童救治机构布点,加强区重症儿童救治中心能力建设,建设重症儿童救治远程会诊系统。三是完善医院急诊“绿色通道”制度与流程的建设。当未成年人遇突发重大疾病或重大事故时,医院为挽救其生命,要按照“先救治后救助”的原则,提供快速、有序、安全、有效的诊疗服务。四是加强儿童疾病防治和保健服务管理。加强疫苗冷链系统建设和维护,规范预防接种行为。保障流动儿童享有与本地儿童同等水平的免疫接种服务。落实儿童健康方面的基本公共服务项目,加强儿童和中小学生健康档案管理,加强对流动儿童卫生保健管理,保障其与本地户籍儿童享有同等卫生保健服务,将流动儿童纳入流入地社区儿童保健管理体系。五是加强对医疗机构的监督管理,规范医疗服务行为,提高医疗服务质量。提倡和鼓励医疗机构对困难未成年人开展医疗优惠减免活动。对贫困家庭重残、患重病和罕见病儿童,落实医疗救助工作。六是推行医疗保险,健全救助体系。大力推动城乡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均等化,以“政府出资,保险赔付,个体受益”的救助运行模式,在部分有条件的镇(街)试行医疗保险,使来穗未成年人享有与本地户籍人员一样的公共卫生服务。如石碁镇自2008年以来推行来穗人员合作医疗保险和办一年居住证送4万元意外保险及年度免费基本体检和健康建档服务,其中包括已办理居住证的来穗未成年人;桥南街实行青少年保险项目,为番奥片区18个月至18周岁的来穗未成年人购买了一份30元的医疗保险,提供意外身故、残疾烧伤、意外门急诊、意外住院、疾病住院等医疗保障,消除因意外伤害和疾病带给来穗人员家庭的不稳定因素,也填补了目前来穗未成年人未列入居民医保统筹的缺口,进一步拓展了来穗人员公共服务的内容。健全医疗救助体系,2016年1月修订完善并出台《广州市番禺区慈善会来穗务工人员重大疾病医疗救助实施办法》,增加了对来穗未成年人的重大疾病医疗救助,重大疾病医疗年度救助总额由原来最高3万元调整为5万元。相比原办法,扩大了救助范围,提高了救助标准。目前已有一名来穗未成年人受惠,获得区慈善会救助金2.6万元。三、切实加强对来穗未成年人的关爱除了积极探索推行来穗人员合作医疗保险,使来穗未成年人享有与本地户籍人员一样的公共卫生服务外,我区还通过以下方面切实加强对来穗未成年人的关爱:一是搭建活动阵地,守护身心健康。为有效促进来穗未成年人融入学校、融入社区,各镇(街)依托家庭综合服务中心等社区资源,搭建起来穗青少年教育服务阵地。针对来穗未成年人受教育程度参差不齐的情况,开展纪律训练、能力发展、品格培养等课程,培养来穗青少年的良好行为习惯,引导其树立乐观向上的人生观;开展“你要知多D”参观、军体式训练、“乐活吧”外展、“文化体验”活动等,帮助来穗未成年人了解本土文化,提高来穗青少年融入社区的能力。在寒暑假为来穗未成年人开展环保缤纷创意手工班、魔法气球、亲子电影分享会、中小学英语和数学辅导、创意蜡笔画等潮文化、潜能发掘的兴趣活动,丰富其假期生活,发展其个人兴趣;为来穗未成年人推出心理咨询与辅导、幼小启蒙训练营、圆梦计划——文化之旅等特色服务,为需要心理咨询与辅导的中小学生开展个案跟进服务,帮助其解决学习、生活、人际交往和情绪压力等方面的困扰。丰富来穗未成年人的业余文化体育生活,定期或不定期举办节日晚会、“小金雁”卡拉OK大赛、体育比赛,组织各类专场电影播放,开展免费民间艺术活动,为来穗未成年人提供才艺展示交流的场地,营造浓厚的文化氛围,促进来穗未成年人身心健康。二是引进专业服务,提升关爱水平。以社会集资和“社工+志愿者”的模式建成10家金雁青少年之家并投入使用,带动来穗未成年人参加各类社会活动,实现自我管理、自我服务,去年共开展课业辅导、家庭探访、兴趣活动、亲子讲堂、安全教育课堂和夏令营等活动2353次,共计服务43802人次,志愿者参与6721人次;充分发挥区慈善会、区社联会、区义工联、各级商会、各镇(街)家庭综合服务中心、行业协会、志愿者队伍等社会团体和民间组织参与来穗人员融合的“桥梁”和“纽带”作用。区慈善会、区社联会开展异地务工人员子女夏令营公益创投活动,开展慈善爱心慰问、组织夏令营等系列活动,体现了区委、区政府对来穗未成年人的关爱。四、加强对失足未成年人的保护(一)对未成年社区服刑人员的保护。截至2016年4月底,我区在册未成年社区服刑人员5人,其中,犯盗窃罪1人,强奸罪1人,寻衅滋事罪3人,均属番禺区户籍。区司法局严格按照上级各项管理规定对此类人员进行分类监管,以预防重新犯罪为目标,加强对未成年社区服刑人员的教育帮扶、心理矫治,探索以司法行政监管为主、社会组织和志愿者组织协同帮教的社区矫正工作方式。制定具体工作措施,包括制定《番禺区社区矫正和安置帮教工作突发事件处置预案》、《番禺区社区矫正管理教育中心工作制度》等工作制度和《番禺区社区矫正工作指引》,强化制度保障和规范工作流程;依托镇街家庭综合服务中心开展“一站式”矫治与教育服务,通过组织开展社区服务、个案跟踪、配合开展教育学习、协同走访等形式,促使未成年社区服刑人员知罪悔改,树立正确的人生观和价值观,并逐步开展未成年社区服刑人员心理矫治,消除其重新犯罪的念头;与广州市尚善社会服务中心合作,对新接收未成年社区服刑人员进行调查评估,根据人员的危险性因素和需求因素制定有针对性的矫正方案和矫正项目;与团区委共同成立“青年地带”服务站-尚善司法社工站,共同开展未成年服刑人员的帮教活动;与区关工委联合制定《加强未成年社区服刑和刑满释放人员帮教工作方案》,建立沟通机制和工作机制,共同推动我区未成年社区服刑人员的帮教工作,另外,动员关工委老同志积极参与未成年服刑人员帮教工作,切实提高该类人员个案的帮教效果。(二)对未成年刑满释放人员的保护。截至2016年4月5日,我区在册未成年刑满释放人员5人。制定了《番禺区安置帮教工作制度》,建立完善信息核实反馈、列管撤管、跟踪帮教、异地托管、排查清理等工作机制,采取积极有效措施加强对该类人员的管理。严格落实半年一次的帮教工作,深入了解该类人员的思想、生活及工作等方面情况,并做好帮教工作记录;以慰问与帮教相结合的工作方式,为每一位刑满释放人员送上慰问品,问候其生活和学习的近况,削减其抗拒心理,提升帮教效果。进一步探索建立刑满释放人员“一对一”帮教模式,对未成年刑满释放人员进行心理辅导,引导其走上正道。党组提出的意见和建议非常好,未成年人是全社会需要关爱的群体,而困境未成年人及来穗未成年人是弱者中的弱者,尤其需要得到重点关注和帮扶,我们将进一步从制度建设上加强对未成年人的关爱和救助,稳步推进来穗未成年人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市民化,促进来穗未成年人和户籍未成年人有效融合,促进社会和谐稳定。这是一项需要倾全区之力推进的系统工程,需要各部门群策群力、共同协作,推动未成年人保护工作向社会各阶层延伸,使未成年人保护工作形成“家庭、社会、政府”三位一体的工作格局。非常感谢党组对我区未成年人保护工作的关心和支持,我们会继续加大工作力度,努力完善和创新各项工作措施,继续做好未成年人保护及儿童福利服务相关工作,欢迎你们继续对我们的工作提出宝贵的意见和建议。 |
附件:
广州市番禺区人民政府 版权所有 主办单位:广州市番禺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广州市番禺区政务服务和数据管理局
承办单位:广州市番禺区政务服务和数据管理局 备案号:粤ICP备20058359号-1
网站标识码:4401130002 粤公网安备 44011302000073号 您是第-位访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