理由:随着社会经济高速发展,社会矛盾凸显,治安形势严峻,公安机关现有的警力配备难以满足繁重的社会治安管理工作的需求。为缓解警力不足的压力,推动社会治安群防群治工作,建议广州市番禺公安分局借鉴国外社会管理先进理念及经验,创新社会管理手段,学习珠海香洲公安分局创建“志愿警察大队”的成功经验,将志愿服务与公安工作两者有机结合,组建番禺志愿警察大队。办法:(一)共创多方支持格局建议番禺公安分局到珠海香洲公安分局交流学习公安体制创新的思路,将“志愿警察”机制创建工作列为一项亮点工程,深入研究谋划、精心组织领导。一是分局成立“志愿警察”活动领导小组,由分局分管领导和巡警大队、治安大队、各派出所负责人和分局指挥中心、政工室、保障室各1名领导组成。领导小组下设“志愿警察”办公室,挂靠在番禺分局巡警大队。制定《番禺分局“志愿警察”活动工作方案》,全面推进“志愿警察大队”创建工作。二是分局积极争取番禺区委、区政府的大力支持,与区团委、区义工联密切沟通协调,将“志愿警察”纳入区志愿者队伍共同管理,为“志愿警察”机制实施提供保障,形成“公安牵头、警民参与、齐抓共创”的良好工作局面。志愿警察通过网站注册,成为番禺区义工,在派出所服务时间纳入志愿服务时间统计范围。积分入学、积分入户等奖励和保障对志愿警察开放。(二)建章立制规范管理科学管理,提高效率,根据志愿警察的工作性质,制定《志愿警察工作方案》、《志愿警察章程》、《“志愿警察”队伍管理暂行规定》、《“志愿警察”勤务规范》、《“志愿警察”表彰奖励办法》等一系列工作制度规定。(三)扩大社会影响力与关注度在招募志愿警察过程中,有针对性、有比例地招募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媒体代表参加志愿警察队伍,让他们在实际工作中,更加了解警察的工作,同时成为警察的代言人、宣传者,从而扩大社区的关注与影响力。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