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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 题:75关于缓解警力不足,成立番禺志愿警察大队的提案
问题内容:

理由:随着社会经济高速发展,社会矛盾凸显,治安形势严峻,公安机关现有的警力配备难以满足繁重的社会治安管理工作的需求。为缓解警力不足的压力,推动社会治安群防群治工作,建议广州市番禺公安分局借鉴国外社会管理先进理念及经验,创新社会管理手段,学习珠海香洲公安分局创建“志愿警察大队”的成功经验,将志愿服务与公安工作两者有机结合,组建番禺志愿警察大队。办法:(一)共创多方支持格局建议番禺公安分局到珠海香洲公安分局交流学习公安体制创新的思路,将“志愿警察”机制创建工作列为一项亮点工程,深入研究谋划、精心组织领导。一是分局成立“志愿警察”活动领导小组,由分局分管领导和巡警大队、治安大队、各派出所负责人和分局指挥中心、政工室、保障室各1名领导组成。领导小组下设“志愿警察”办公室,挂靠在番禺分局巡警大队。制定《番禺分局“志愿警察”活动工作方案》,全面推进“志愿警察大队”创建工作。二是分局积极争取番禺区委、区政府的大力支持,与区团委、区义工联密切沟通协调,将“志愿警察”纳入区志愿者队伍共同管理,为“志愿警察”机制实施提供保障,形成“公安牵头、警民参与、齐抓共创”的良好工作局面。志愿警察通过网站注册,成为番禺区义工,在派出所服务时间纳入志愿服务时间统计范围。积分入学、积分入户等奖励和保障对志愿警察开放。(二)建章立制规范管理科学管理,提高效率,根据志愿警察的工作性质,制定《志愿警察工作方案》、《志愿警察章程》、《“志愿警察”队伍管理暂行规定》、《“志愿警察”勤务规范》、《“志愿警察”表彰奖励办法》等一系列工作制度规定。(三)扩大社会影响力与关注度在招募志愿警察过程中,有针对性、有比例地招募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媒体代表参加志愿警察队伍,让他们在实际工作中,更加了解警察的工作,同时成为警察的代言人、宣传者,从而扩大社区的关注与影响力。

问题答复:

谭栋元委员:您提出的“关于缓解警力不足,成立番禺志愿警察大队的提案”收悉,现将办理结果答复如下:我局专门组织人员到去年已组建志愿警察队伍的珠海市香洲公安分局学习交流,了解到香洲公安分局的志愿警察大队发展至今规模约为200人,下设7个中队,大队挂靠于分局治安大队,每个中队分别对应陆地7个公安派出所,大队长、副大队长、中队长均在志愿警察中产生,目前参与的警务工作主要为协助路面巡逻、大型活动安保、民事调解等辅助性工作。志愿警察队伍已经成为珠海香洲公安对外展示的一个窗口平台,目前队伍正在进一步完善和发展壮大中。根据相关调研情况,我局认为组建志愿警察队伍,有利于缓解我区警力不足现状,对外展示公安队伍形象构建和谐警民关系,但同时这支志愿队伍的组建也面临以下几点问题:一、立法保障问题。目前我国在志愿警察的组建、权责等方面的相关法律规定基本空白,这将导致届时志愿警察队伍协助执行警务辅助工作时遭遇无法律授权或保障的尴尬,在无法发挥志愿人员自身特长的同时,甚至有可能给正常的警务执法行为增加额外的负面结果,有违组建志愿警察队伍的初衷,事倍而功半。据悉,珠海香洲公安分局充分利用珠海市作为国家经济特区的优势,正在地方立法层面积极推进对志愿警察队伍权责的立法保障工作,争取为这支特殊的执法队伍提供有力的执法依据和保障。因此,我局也需要通过上级公安机关或区相关部门积极向上级人大反映沟通,争取利用广州市作为副省级省会城市在立法权限方面的优势,推进相关法律法规的起草制定订,争取为志愿警察队伍的组建和行使职权提供法律方面的依据保障。二、经费来源保障问题。以目前珠海香洲公安分局志愿警察大队为例,每名志愿警察队员入职时产生的费用约为1200元(购买人身保险约1000元/人,服装约200元/人),后续协助警务辅助工作为无偿志愿活动,但必须保证志愿队员饮水用餐,此项费用为30元/人/天。由于此前珠海香洲公安分局在志愿警察大队开支方面无专门的经费支出项目,前期协调解决了队员入职的一次性支出后,在后续的餐饮经费保障方面遭遇被动局面。若我局组建规模约400人的志愿警察队伍(珠海香洲公安分局现民警约1000人,我局现民警约2300人,暂按此比例估算我局组建志愿警察队伍的规模),前期队员入职所需一次性费用约48万元(1200元/人×400人),后续按平均每周四天、每天100人参加志愿警务服务为计,每年保障志愿警察队员饮水用餐等方面的费用约为62万元(30元/人/天×100人×4天×52周=62.4万元/年),如此共计每年志愿警察队伍的经费保障不低于100万元(除去一次性的服装支出)。该笔经费来源保障如何解决,还需与我区相关编制财政部门作进一步研究协商。三、激励措施落实保障问题。志愿人员牺牲个人时间、精力,无私投入到无偿社会服务当中,这种奉献精神值得表彰弘扬,理应对其作出奖励,志愿警察队员也应享受相同甚至更高的奖励标准,75号提案中提及在积分入户、积分入学等方面对志愿警察队员提供奖励,这对激励队伍、吸引更多更优秀的人才加入志愿警察队伍是非常好的措施,因此,我局将积极与区教育局、来穗局等相关职能部门协商沟通,研究评估相关激励措施保障和落实的可操作程度。目前我局将在上级机关的指导下,围绕以上几个较为关键的问题与相关部门开展调研,积极探索组建志愿警察队伍的合法性、可行性等情况,力争为早日志愿警察队伍的组建打好扎实的理论、法律和政策基础。非常感谢您对我区公安工作的关心和支持,欢迎继续对我们的工作提出宝贵的意见和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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