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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 题:77关于提升番禺区女童安全,促进儿童保护工作的建议
问题内容:

理由:2016年1月18日广州番禺石壁街韦涌村一名11岁小女孩在上学途中失踪,随后她的遗体在广明高速桥底一水沟里被发现。每一个孩子的失踪,都伴随一个家庭的悲剧。随着案件的进一步审查,警方公布的作案过程,让人寒心。凶手称看见被害人独自一人行走,便起歹心,捂住她的口鼻拖到广明高速桥底实施了性侵并把她杀害。据统计,2015年全年媒体公开曝光的性侵儿童(14岁以下)案例340起,平均每天曝光0.95起。上述统计仅基于公开报道案件,2015年被曝光数虽然比2014年有所减幅,但公开曝光案例的减少,并不代表着实际发生案例的减少。由于诸多主客观因素造成性侵儿童案件非常隐蔽,难以被公开报道和统计,因此被公开曝光的案例仅为实际发生案件的冰山一角。近年来,儿童性侵犯案件屡被报道,伸向无辜孩子的魔掌让很多儿童本该幸福的童年笼罩上了罪恶的阴影,不仅为他们带来巨大的身心创伤,更是对儿童权益的罔顾和侵犯,也为加强我区儿童性权利保护敲响了警钟。办法:儿童是祖国的未来,是家庭的希望,维护儿童合法权益是全社会的责任。如何提升儿童的防范意识,尤其是提高女童的自我保护意识,使其远离性侵害,是学校、家长及社会都非常关心的话题。(一)、坚持开展法制宣传,传播儿童安全理念、传授儿童保护知识,预防儿童遭受不法伤害。政府应组织编印安全知识手册、基础防性侵知识小册子广泛宣传,积极营造有利于儿童身心健康成长的社会环境。开展保护儿童权益的舆论宣传和知识插播,抨击侵害儿童权益的违法犯罪行为和社会丑恶现象。(二)、开展专题培训,区政府根据现行相关政策法规对妇联、社会公益机构志愿者、教育部门等相关人员进行专业知识培训,制作标准的教案和PPT,提升相关部门的专业水平,借助专家的力量,发出理性声音。(三)、加强防范教育,在校园开展“女童保护”防性侵巡回宣教活动,学校应加大对儿童青春期和性知识的普及教育,逐步让这些未成年孩子建立起自我身体保护意识,进而引导她们掌握抵御伤害的能力;在学校开展性教育课程:结合学校实际开展活动,准确把握好教育活动的度和量,实现与安全教育、健康教育和启蒙教育的有机融合;在学校教育中增设心理课程,加强对儿童在精神、心理、生理、行为方面的指导教育,帮助儿童健康成长。(四)、积极做好家庭保护,将“关爱女童安全、促进儿童保护”的宣传口号深入社区、深入家庭,发放宣传资料,定期举行儿童安全宣传讲座及互动活动,普及儿童权益保护法规,传播儿童安全理念,提高家长防范意识和保护能力,帮助家长切实履行好监护职责。让儿童安全知识进学校、进社区、进家庭、进课堂。(五)、开展“关爱女童、守护童年”慈善公益活动,搭建便于社会各界共同参与的儿童权益佑护网络平台,以公益广告、宣传画册、小口袋书等形式,面向社会和家庭开展工作,建立求助基金,开通防性侵维权热线,重点为受伤害的儿童及家庭提供心理援助和其它救援服务。(六)、仿照国外已有成功实践经验,成立由独立第三方社会组织运营的福利性质非盈利机构。建议政府有关部门应积极鼓励、培育服务社区的第三方社会组织成长,并适当考虑购买第三方服务。

问题答复:

包文斌委员:您提出的“关于提升番禺区女童安全,促进儿童保护工作的建议”提案已收悉,现将办理结果答复如下:一、我区未成年人保护及适度普惠型儿童福利制度建设工作总体情况我区户籍人口85.6万人,登记在册来穗人员123.4万人,户籍内未成年人约有18万,登记在册来穗未成年人14.5万人。据统计,目前我区共有困境未成年人937人,其中:孤儿192人、残疾未成年人374人、重病未成年人48人、监护人无力监护或者监护人无法监护的未成年人18人、其他需要帮助的困境未成年人305人。根据《民政部关于开展第二批全国未成年人社会保护试点工作的通知》(民函[2014]240号)的要求,2014年4月,我区被确定为未成年人社会保护工作试点地区。2015年8月,根据《广东省民政厅关于在全省开展适度普惠型儿童福利制度建设试点工作的通知》(粤民函[2015]463号)及《广东省民政厅关于加快推进全省适度普惠型儿童福利制度建设试点工作的通知》(粤民函[2015]1281号)要求,我区被确定为适度普惠型儿童福利制度建设试点地区。上述两项试点工作在我区开展,具体工作由区民政局统筹实施。在市、区领导的高度重视和指导下,区民政局严格贯彻落实上级有关文件精神,创造性地开展和推进未成年人社会保护及适度普惠型儿童福利制度建设试点工作。今年6月29日,民政部社会事务司倪春霞副司长莅临我区调研工作,对该工作给予了高度评价和充分肯定。(一)工作原则与思路在推进未成年人社会保护工作的过程中,我区坚持以“未成年人权益优先和利益最大化、预防为主和标本兼职、政府主导和社会参与、因地制宜和创新方法”为原则,建立与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相适应的未成年人保障体系。以《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和《关于依法处理监护人侵害未成年人权益行为若干问题的意见》为依据,参照民政部对未成年人社会保护工作的总体要求,以机构实体化、机制完善化、反应快速化、服务社会化、个案标准化为工作目标,通过建立完善三大工作体系和五项工作机制,构建起覆盖城乡的未成年人社会保护网络,建立未成年人社会保护“监测预防、发现报告、帮扶干预、跟踪回访”联动反应机制,形成“家庭、社会、政府”三位一体的未成年人社会保护工作格局。(二)工作成效一是建立组织架构。在区级层面,我区成立了番禺区未成年人保护及普惠型儿童福利制度建设工作领导小组,由原区长现区委书记何汝诚任组长、副区长麦洁萍任副组长、40多个有关单位主要领导任领导小组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设在区民政局),专门负责统筹开展具体工作。建立了领导小组联席会议制度,定期召开领导小组联席会议,讨论、研究、解决各部门在开展未成年人保护及适度普惠型儿童福利工作遇到的各种新情况、新问题。在镇街级层面,各镇街成立了未成年人保护及儿童福利服务工作站,我局还为各镇街配备了1名未成年人保护及儿童福利服务工作专干,负责对本辖区内困境儿童信息进行收集、建档、汇总、上报等工作,并协调各部门和镇街落实未保政策及各项帮扶措施。在村居层面,各村居成立了未成年人保护及儿童福利服务工作室,并安排1名儿童福利主任跟进具体工作,网格员予以协助,负责本辖区困境儿童的家庭入户调查、定期巡访和政策宣传等工作,解决落实未成年人保护及儿童福利工作最后一公里”的问题。此外,我区还充分调动2896名网格员的力量,组建一线网格员队伍深入一线及时发现困境儿童个案;集合企业、商会和社工机构提供物质、心理咨询等救助,组建民间救助联盟队伍。并把在我区登记注册的86家可为困境儿童提供各项服务的社会团体及民非单位,纳入到我区困境儿童保护平台中来,以社会组织的优势补充政府的政策短板。二是制定政策措施。我区制定并下发了《广州市番禺区未成年人社会保护及适度普惠型儿童福利工作实施方案(试行)》、《广州市番禺区未成年人社会保护及适度普惠型儿童福利工作指引(试行)》和《番禺区各部门救助困境儿童流程图》。根据《方案》规定,我区救助对象除包括本区户籍人员外,还包括其父母一方(或监护人)在我区居住满5年及工作满3年的非本区户籍随迁未成年子女,扩大了救助范围。同时,制定了5项社会福利保障制度,形成完整的政策体系。包括医疗保障制度、教育保障制度、就业保障制度、住房保障制度和生活保障制度。五项保障制度明确了保障对象、补贴标准以及考量依据,增加了保障措施,丰富了救助内涵,并在区级层面先行先试,以政策和制度保障儿童的合法权益。根据《方案》要求,下发《广州市番禺区民政局关于向困境未成年人发放补助款的通知》(番民〔2016〕55号),指导各镇街工作专干(下称“镇街专干”)收集并核实符合条件的困境儿童名单。向全区350名(重残儿童295人,重病儿童38人,监护人无力监护的儿童9人,监护人无法监护的儿童8人)困境儿童派发50元/人/月的生活补贴,向全区10名低保、低收入家庭中正在就读幼儿园的儿童一次性发放500元/人的助学补贴,共发放1-7月的补贴127500元。三是建立信息平台。依托区城市管理运行指挥中心和群众诉求系统,建立番禺区困境儿童救助信息平台。各镇街专干摸查并登录平台录入辖内困境儿童基础信息,建立起我区困境儿童基础信息数据库。目前,该数据库共有困境儿童基本情况信息835条。该数字化信息平台集数据收集、查询、跟踪等功能于一体,并整合区公安、司法、教育、卫生、来穗人员管理、残联、妇联、共青团等部门关于困境儿童的政策措施和帮扶资源,避免重复救助,达到及时发现、有效救助的目标。我区还设立了统一的困境儿童救助服务热线(34612319),由专业社工接听群众来电,提供未成年人社会保护及儿童福利保障咨询服务,及时反馈至区指挥中心,区指挥中心根据社工专业意见转介至各相关部门,第一时间处理和解决群众诉求,各相关部门处理完毕后把处理结果反馈至区指挥中心,最后由社工机构作为具体个案整理归档,形成了多部门联动、介入及时、覆盖全面的未成年人保护工作新局面。同时,借助全区网格化工作,把困境儿童救助信息平台的权限下放至村居,并为一线工作人员配备掌上电脑,及时录入新发现的困境儿童求助个案。由网格员和镇街未保专干更新辖区内困境儿童相关数据及跟踪情况,不断完善发现和处置个案的能力,加快反应速度,规范救助流程。四是深化实体服务。聘请了专业社工机构,开展困境未成年人需求调研、转介帮扶、个案跟进等相关工作,为制定相应帮扶措施提供依据。根据调研成果,我区将困境未成年人划分为三个风险等级,并按未成年人困境类型和风险等级进行数据录入,建立困境未成年人基本信息档案。选取11个镇街建立未成年人关爱中心,探索利用社区群团力量,由村(社区)居民自发成立基层儿童关爱组织,对受侵害和流浪未成年人进行救助。中心借助图书馆(室)、亲子活动中心或其他村居公共场所等硬件设施,由辖区内热心居民担任中心日常管理专员,定期举办讲座、沙龙及读书会等多种形式,宣扬反家暴、关爱儿童等正面管教的教育理念,引导家长注重和谐教育、科学育儿,促进儿童身心健康发展。此外,创新服务理念,在区福利院设立了模拟家庭,着重对监护人无力或无法监护的未成年人实施照料。二、关于开展未成年人法制宣传方面一直以来,我区十分重视未成年人保护的法制宣传工作。区妇联以“一网一栏一讲堂”为载体,加大对未成年人的法制宣传力度。一是通过“番禺妇女网”及时登载未成年人保护知识及案例分析,为广大未成年人,特别是远离市区的农村留守儿童、流动儿童提供宣传法律法规和维权的平台;二是在人流密集的大夫山森林公园设置法制宣传栏,每季度更新一次内容,至今已登载14期,内容分别涵盖未成年人保护法规、未成年人权益保障、未成年人防溺水、未成年人禁毒宣传、平安家庭创建等方面,全面普及未成年人保护知识。三是为进一步提高广大群众对未成年人保护的法治意识,每年区、镇街两级妇联籍“三八”妇女维权周和“六一”儿童节等重大节点,抓紧时机大力宣传未成年人保护知识,在全社会掀起保护未成年人的热潮;2015年和2016年区妇联联合各镇街妇联,先后组织开展了共32场“维权暖人心,法律伴我行”法制教育巡回大讲堂和“预防和制止家族暴力,深入推进平安家庭创建”巡回大讲堂活动,每次讲座都邀请了省、市级资深律师、家庭教育专家围绕妇女儿童权益保障问题进行授课,将未成年人保护的法律知识向村、居渗透,引起广大家长的重视,同时也受到广大家长的普遍欢迎。学校针对不同年龄段学生的思想实际、认知水平,深入开展安全教育。根据《教育部关于贯彻落实中小学公共安全教育指导纲要》,落实安全教育计划和教学内容,充分利用宣传栏、板报、校园广播、安全教育挂图等形式,利用好开学和放假前的时机,适时抓好“安全教育月”、“安全教育周”、“安全教育日”等教育活动,重点加强防灾害性天气伤害、防溺水伤亡、防交通事故、防拥挤踩踏、防火防盗、防校园暴力侵害、防骗防盗、防教育教学(设备、器材)事故等安全教育,提高学生的安全防范意识和自救自护能力,降低校园事故发生率,确保校园无重大责任事故发生。三、关于开展专题培训和防范教育方面开展专题培训和防范教育是未成年人保护工作不可缺少的环节。区政府相关部门定期会组织开展未成年人保护工作的培训,提升相关部门的专业水平,借助专家的力量,发出理性声音。区妇联每年都会邀请省、市法律专家和家庭教育专家开展未成年人保护的专场培训,2014-2015年,市、区妇联先后在石壁街、小谷围街、区行政会议中心举办了4场有关未成年人的“家庭教育大讲堂”活动;借助市巾帼志愿者服务,2015年区妇联在市桥、东环、石壁、沙湾等镇街举办了4场“女童防性侵”知识讲座,授课对象主要是学生和家长,通过现场授课和节目表演,更加形象生动地传授女童自我保护的方法,受到广大家长的一致好评,今年还将会在其他镇街陆续举办该项活动。此外,为提高区、镇街、村居妇女专干的维权专业水平,每季度区妇联都会组织镇街和村居的妇女专干轮流参加市妇联举办的维权知识培训,使每个妇女专干都有机会通过培训来提升业务能力和专业水平。区教育部门和学校重视日常安全管理,坚持例行性检查与暗访性检查、经常性检查与突击性检查相结合的方式抓好未成年人保护的防范教育工作,以统一组织、分片交叉交互检查为主要手段,对学校及周边安全隐患问题进行不间断的检查排查,及时摸清底数,科学研究整治措施,防范重大安全事件的发生。着重围绕危及学校正常教育教学秩序和师生生命安全的问题,积极沟通协调有关部门,重点做好三方面工作:一是继续发挥区综治委校园及周边治安综合治理专项组各成员单位的职能作用,切实加强对校园及周边治安环境整治工作的领导和管理;二是定期组织对校园及周边治安环境进行排查,及时将排查出来的治安隐患(如学校周边的治安问题,网吧、游戏室、小摊档等违规经营的问题,校前街乱摆乱卖以及交通拥挤等问题)向有关部门反映,请求相关部门协助解决;三是组织协调有关部门对校园周边治安环境开展一至两次集中整治专项行动。四、关于积极做好家庭保护方面家庭是社会的基本细胞,是人生的第一所学校。将关爱女童、保护儿童的意识和知识传送到家庭,广泛传播儿童安全理念,提高家长防范意识和保护能力,帮助家长切实履行好监护职责是政府相关部门开展未成年人保护工作的重要举措。近年来,区妇联通过“家长学校、父母学堂、家教协会”三项载体,有效地将家庭教育知识、未成年人保护知识传送到千家万户。一是以点带面,稳步推进家长学校建设。家长学校是指导和服务社区家庭教育的主阵地,是宣传科学的家庭教育理念和家庭教育知识的有效载体。区妇联立足实际,有计划、分步骤地建立社区、村示范性家长学校,目前,我区实现了社区类及学校类家长学校全覆盖。据统计,全区社区类家长学校278间、学校类家长学校467间,其中34所家长学校被评为广州市优秀家长学校,7所家长学校被评为广州市示范家长学校。二是发挥资源优势,树立教育品牌。为了广泛宣传未成年人保护的法律法规和家庭教育知识,充分发挥我区家庭教育讲师团人才库优势,2012年11月区妇联创办了番禺区“家教有方成果共享”之“父母学堂”,于每月最后一个星期六上午在各个镇街流动举办。“父母学堂”以开展家庭教育讲座、经验交流座谈会的形式,邀请各级知名家庭教育专家到场授课,同时穿插心理辅导、法律咨询等知识,面向广大家长和青少年。至今“父母学堂”已举办了41期,2014年被区教育局评为“终身学习活动品牌”。三是整合社会力量,发挥家教会作用。2014年4月登记成立的番禺区家庭教育服务促进会,集结了区内热心家庭教育工作的各行各业的专家,现有成员112人。创建以来,家教会先后开通了公众微信号、官方网站,制作了“关爱家庭,关注教育”电视宣传广告,创办了每季度一期的《家长报》,编制了《家庭教育工作指南及成果展示》,印制了《家教有方》经验材料汇编,并先后举办了有奖征文、“我和春天有个约会”、超级奶爸等七场专题活动,让广大家庭共同分享青少年教育的心得体会和经验教训。五、关于开展慈善公益活动方面搭建便于社会各界共同参与的儿童权益保护平台,以公益广告、宣传画册、小口袋书等形式,面向社会和家庭开展未成年人保护工作是最为直观和有效的宣传手段。为加强女童防性侵知识教育,2016年4月区妇联编辑了四条动漫宣传短片,在番禺电视台轮流播放,形象而生动地向家长及儿童展示了防性侵的自我保护知识。此外,区妇联进一步加强“阳光心晴”心声热线、法律维权咨询室、和美家庭工作室的建设,从心理咨询到重点个案跟踪,全方位、深层次维护未成年人的合法权益。从2012年9月起,区妇联设立了“阳光心晴”心声热线,周一到五上班时间安排专业心理咨询师接听热线,为未成年人提供专业的心理健康辅导;区妇女法律维权咨询室逢周五上午安排资深律师志愿者坐班,提供专业的法律咨询服务;2014年区妇联正式挂牌成立了“和美家庭工作室”,组建了一支由律师志愿者、镇街家庭综合服务中心负责妇女儿童服务工作的社会工作者组成的志愿者队伍,为重点、难点个案把脉会诊,并对当事人提供深度跟踪服务,务求能尽最大限度帮助当事人。2014-2015年,区妇联系统受理侵害未成年人权益信访案件共6宗,均得到妥善处理,办结率达100%,较好地实现了“两个零”(零重访,零集体访)信访目标,为维护我区社会和谐稳定发挥了积极作用。六、关于仿照国外已有成功实践经验方面成立由独立第三方社会组织运营的福利性质非盈利机构,形成社会各界对未成年人保护工作的有益补充具有很好的借鉴意义。前面已提到,为充分发挥社会各阶层对未成年人保护工作的积极作用,2014年4月区妇联在民政部门登记成立了番禺区家庭教育服务促进会,会员主要来自学校老师、教育机构的专家学者、医生、律师、公务员、企业家等各行各业的热心人士。区妇联积极鼓励、培育家教会的成长,在业务上进行指导和协调,并且适当通过政府购买服务的形式开展一些专题活动,在扶持社会组织健康发展的同时,也深入推动未成年人保护工作向社会各阶层延伸,使我区的未成年人保护工作逐步形成了“家庭、社会、政府”三位一体的工作格局。非常感谢您对我区未成年人保护工作的关心和支持,我们会继续加大工作力度,努力完善和创新各项工作措施,继续做好未成年人保护及儿童福利服务相关工作,欢迎您继续对我们的工作提出宝贵的意见和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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