理由:教育是中华民族振兴和社会进步的基石。经过“十二五”时期的发展,我区大教育体系进一步完善,质量与内涵全面提升,教育保障水平全面提高。但也存在民办教育、职业教育和特殊教育不能很好地满足人民群众需要等问题。如果说,“十二五”时期我们着重解决了普及、提升、优质,“十三五”时期就应该在此基础上,重点解决民办教育(农民工子弟读书)、职业教育(本土就业型人才培养)、特殊教育(特殊群体教育)问题。办法:一、加大对民办教育的监管、审批和扶植力度,全面提升民办教育的办学质量一是增设管理机构,加强管理力度。可聘请第三方机构对民办学校的财务进行审计、全程监督。在教育行政内部,应设立一个与民办蓬勃发展势头相适应的社会力量办学司(处),进行归口管理,避免多方插手、政出多门的现象,同时配备专职管理人员,加强管理力量。二是建设一支结构合理、稳定的专职教师队伍。首先,从源头把关,规范民办学校教师的准入机制。教育部门可以仿效我区现行的临聘教师的招聘机制,设立民办教师库,让民办教师从中选择聘任教师,也可以在民办学校申办时、管理中对教师的招聘设置相应的条件要求,提高民办教师的待遇,尽量避免民办学校为了降低成本而降低聘任老师的要求,从而影响教学质量。其次,从培训入手,优化民办学校教师的培训模式。相关部门要对学校培训的数量、级别、形式等作量化规定。三是树立全面教育质量观,实施全面素质教育。民办教育要全面贯彻教育方针,民办学校的办学主体、校长、教师必须树立全面教育质量观,对学生实施全面素质教育,促进学生的全面发展,才是真正意义上的高质量教育。二、明晰中职学校的办学定位,通过政策引导,积极推进产教融合。1、校企对接。立足职业教育的办学特点,实行“校企合作、工学结合”的人才培养模式,指导中等职业学校与我市、我区产业发展规划相匹配,适应当前和未来社会产业发展需求,优化整合教育资源,形成政、校、行、企“四位一体”产教融合及校企合作长效运行机制。增加有企业工作经验的技术技能人才在职业院校学生中的比重,实现优秀人才在职业领域与教育领域的顺畅转换。创造职校教师到相关企业实践、培训、交流的机会,提升教师专业化水平。2、中外对接。发挥自身的优势,加强与国际职业教育交流,采用“走出去”与“引进来”的策略,使中等职业教育更好的“接地气”,较好的与高等职业教育相衔接,能与国际职业教育接轨。3、集团发展。结合我市、我区产业政策以及本地企业实际需求,鼓励中等职业学校与行业、企业组建教育集团,企业参与办学和接纳毕业生进企业就业。4、适应新业态。引导学校围绕《中国制造2025》、推进“互联网+”行动以及适应新业态、新商业模式发展需要,向软件工程、工业机器人技术、物联网应用技术等专业等新兴产业方向培养人才,引导企业向新兴产业转型升级,促进我区产业升级发展。三、普及融合理念,建立专业支援服务系统。如何让残疾孩子同样成为社会的有用之才?如何让残疾孩子有平等的机会进入普通学校,接受尽可能好的教育?如何让残疾人教育成为普通教育体系的有机组成部分?一是普及融合教育的理念。首先,完善融合教育对象的分类,相关部门需要在融合教育对象的类别上做更清晰和恰当的分类,明晰各种类型的特殊需要。学生需要何种适合的教育环境和措施。其次,明确融合教育学生的教育目标;第三,加大资金投入,专款专用;第四,建立完善的评价机制。二是建立专业支援服务系统。服务系统应该包括各级行政管理及专业服务团队。设立“融合鉴定及安置委员会”鉴定和安置随班就读的特殊孩子;学校建立“特殊教育推行委员会”,培养指导相关教师;实行有效的随班就读巡回指导。注:融合教育(InclusiveEducation),是指在平等和不受歧视的前提下,将残疾儿童安排在所在社区的普通学校就读,并提供最适合其需要的支持和帮助,使不同学习风格、不同能力和背景的残疾儿童能够得到尽可能好的公共教育。这里所说的普通教育系统,既包括义务教育、中高等教育,也包括学前教育、职业教育和其它社区教育,涵盖终生学习的各个阶段和各种形式。广义的融合教育,还可以涉及学习困难、多动症、甚至天才儿童的学习和生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