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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 题:65提高社会组织发展质量 助力我区经济社会发展
问题内容:

理由:2012年以来,广州市率先开展社会组织登记管理体制改革,放宽条件,降低门槛,简化手续,迎来了一个社会组织“增速发展期”。我区社会组织平均增长幅度超过10%,共新增社会组织209家。目前在册登记的社会组织已达655家(其中社会团体188家,民办非企业单位467家),登记总量已在去年年底跃居广州市各区第一位。我区目前每万人(常住人口)拥有社会组织约5.5个。在这些社会组织中,其中民办教育类359家,公益服务类(含公益慈善团体、社工机构和民办福利机构等)55家,工商经济服务类54家,体育类40家,文化类31家,职业及从业者组织18家,民办医疗机构11家,农村服务类12家,科研机构16家,其它类别(含环保、健康养生、社区服务等)59家。一是社会组织逐步回归民间性。新增的社会组织层次多样、种类齐全、领域广泛。值得注意的是,新兴的社会组织中草根型社会组织所占的比例增大,与以前“官办”社会组织有着明显的不同,他们完全发起于民间,扎根于基层,服务于社会,具有明显的民间性和自治性,虽然规模不算大,但生存发展的积极性很强。二是社会组织整体规模扩大。据初步统计,全区登记在册的社会组织总注册资金2.3亿元,2014年总收入达14.6亿元,从业人员约1.2万人,纳税总额1768万元,固定资产达5亿元。一批投资过千万的大型社会组织也纷纷涌现。三是社会组织功能作用逐步凸显。社会组织在经济、政治、文化、体育、卫生、社会、生态等各个领域都发挥了积极的作用,在社会治理和公共服务中扮演的角色也越来越重要。在我区第五轮政府行政审批制度改革中,有6项政府职能向社会组织转移。政府向社会组织购买服务规模、数量也都不断增加。针对社会组织的发展趋势,前几年我区在培育扶持社会组织发展方面做了大量的工作,促进了社会组织数量、规模上的提升,但是有活力、有资源、作用发挥好的社会组织占比还很少,一些老牌的社会组织行政化彩浓,自主意识不强,一旦业务主管单位“撒手不管”就会面临解体或停办,一些草根型社会组织资源搜集能力弱,大部分处于小打小闹的状态,还有一些行业协会的行业凝聚力、号召力不强,功能作用发挥不明显,难以真正做到为行业服务,推动行业发展。办法:一是要加快社会组织去行政化的步伐,激发社会组织活力。根据近期国务院关于行业协会商会去行政化的部署和要求,要加快实施政社分开,积极稳妥地推进社会组织,尤其是行业协会商会等在机构、职能、资产、财务、人员等方面与行政机关脱钩,构建政府与社会组织平等合作的伙伴关系。要改变过去部门对社会组织事务大包大揽、事必躬亲的做法,减少对社会组织的直接干预和具体管理。指导和监督社会组织完善法人治理结构和内部管理制度,提升自主发展能力和资源整合能力。推动社会组织的职能由行政性向社会服务性转变,通过向社会提供优质服务来彰显社会组织的价值,同时也解决社会组织的资金短缺问题。二是要加大社会组织培育和指导力度,提升社会组织整体发展水平。目前我区的社会组织整体水平还不高,不少草根类的社会组织的发展还处于起步期、尤其需要政府给予政策、资金、场地、人力上的扶持。希望政府能做好重点扶持工作,一方面要重点扶持经济类商协会,慈善类、社区服务、科技类社会组织,引导他们能发挥好服务经济、服务社会、服务群众的作用,做到“上为政府分忧,下为群众解愁”。另一方面也要树立起一批影响力大的品牌社会组织和枢纽型社会组织,发挥好他们的带头表率作用和服务社会组织的作用,带动大批的社会组织的素质提升。三是要积极发挥社会组织服务政府、服务社会的作用。希望政府能健全完善政府转移职能和购买服务体制,推动政府职能通过合法公开的渠道向社会组织转移,社会公共服务通过规定程序向社会组织购买。目前我区已全面铺开社会组织等级评估工作,鼓励社会组织参加等级评估,通过等级认定,获取参与政府职能转移和购买服务的资质。希望今后政府制定好相关转移职能和购买服务的机制,每年在部门财政预算中就要确定好向社会组织购买服务项目的经费,把一些政府可以转移出来的专业性、服务性、事务性的工作,通过购买服务的方式,向具有资质的优秀社会组织转移,另一方面,也要扮演好监督和指导的角色,通过服务质量,去检验和提升社会组织的能力,不断鼓励和推动社会组织与政府合作,为政府、为社会公共服务事业提供优质高效的服务,减轻政府的压力。四是要鼓励和支持社会组织参政议政,提升社会组织的社会和政治地位。希望政府能支持社会组织依法参政议政、逐步增加社会组织代表在党代表、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中的比例。探索在人大、政协中设立社会组织界别,在社会组织中发掘优秀人才加入到上述代表中。政府相关部门应加强与社会组织的信息沟通,建立与社会组织信息交流制度,疏通社会组织反映诉求的渠道。各级政府公布公共管理政策前,应广泛征求社会组织的意见,并作为必经程序逐步加以规范。

问题答复:

王锦荣委员:您提出的关于“提高社会组织发展质量助力我区经济社会发展”的提案收悉,现将办理结果答复如下:社会组织作为与政府公共组织和市场企业组织鼎足而立的第三部门,在国家治理现代化中扮演着重要角色,是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的合作者,是通往社会和谐秩序的重要机制。近年来,区委区政府结合我区社会组织实际,多措并举以推动社会组织培育发展与规范管理事业。一、贯彻落实社会组织“去行政化”以激发社会组织活力自2012年以来,我区社会组织培育管理工作贯彻落实有关“去行政化”政策工作,坚持深化改革,政社分开。首先,在行业协会商会类社会组织进行“政会脱钩”改革,消除公共权力对该类社会组织的直接干预和具体管理;再次是身份剥离,将工商经济类、公益慈善类等各种类型官办社会组织分类推进“去行政化”,严格规范有关公务员在社会组织中的任职审批程序,从而依法保障社会组织的“自愿独立、自选领导、自律运行、自聘人员、自主业务”和“无行政级别、无行政事业编制、无行政业务主管部门、无现职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兼职”的独立地位,并督促其建立完善独立自主、权责明确、运转协调、制衡有效的法人治理机构,建立完善民主选举、民主决策、民主管理、民主监督的自治机制,实现依法自治和规范运作。二、创新社会组织培育发展模式针对社会组织发展过程中面临的资金、场地、人才等局限条件,我区以培育基地为依托,通过设立扶持社会组织发展专项资金,创新资源配置形式,以项目为牵引,通过各类型社会组织组团式资源配置模式,激发社会组织活力,实现社会组织资源共享。一是孵化平台建设。我区目前按照“一中心,多基地”布局,于2016年9月份开始正式启用区社会组织发展中心,结合桥南、小谷围、南村等镇街属地的培育基地,共同推动社会组织培育孵化事业。二是设立区级扶持社会组织培育发展专项资金。从2014年开始,区财政每年拨款200万元作为社会组织培育发展专项资金,其中,资金总额的90%作为社会组织资助金和奖励评为3A等级以上社会组织奖励金;10%作为社会组织培育发展辅助工作经费。本专项资金的申报以项目为载体,由第三方进行评审,实现公平、公开。经过三年的实践,共资助(奖励)社会组织139个,对创新社会管理、激发社会组织活力起到一定的促进作用。三是创新资源配置模式。通过公益创投项目活动经验,探索社会组织组团式资源配置模式。由募集资金能力强的社会组织(如:番禺区慈善会的夏令营项目创投大赛)提供资金,具备良好技术性支持的社会中介服务类社会组织提供指导、评估、管理等服务,由普通社会组织承接项目,从而实现各类型社会组织相辅发展,互利共赢。四是品牌建设。2015年起,我区建成社会组织专家库、社会组织等级评估委员会和复核委员会等评估架构,全面推进社会组织自主评定等级工作。在保证数量每年递增的基础上,利用现有的社会组织评估机制,对社会组织进行等级评定;积极发挥区社联会等枢纽型社会组织的统筹协调作用,把管理规范、运作正常、群众认可度好的社会组织作为重点扶持对象,树立品牌,带动社会组织质量整体提升,提高承接政府公共服务的能力。同时在政策引导、资金扶持、人员培养等方面给予不同程度的政策倾斜。三、做好政府转移职能和购买服务配套工作就政府职能转移和购买服务政策而言,政府职能部门需编制出台“三大目录”,即:政府转移职能目录、政府向社会组织购买服务目录、社会组织目录,并向社会公示公告。我区职能部门的分工是:区编办负责《政府转移职能目录》;区财政局负责《政府向社会组织购买服务目录》;区民政局负责《社会组织目录》。其中的“社会组织目录”有一定的准入门槛,需具备承接政府职能转移和购买服务资质(该资质包括:健全的法人治理机制、完善的财务制度、诚信守法运作等;分为必要条件和优先条件);该目录实行动态管理制度。政府职能部门在选择承接职能转移和购买服务社会组织时,应从该目录中择优选取。目前,区民政局已编制出台三批合资质“社会组织目录”,共44家社会组织(均为获得3A以上等级或评定为枢纽型的社会组织)。同时,我区在2016年已全面开展政府各部门权责清单编制工作,全面梳理具体部门职权,以进一步明晰权力边界,把权力运行置于全社会的监督之下,促进依法行政,提高办事效能,推进政府治理现代化。四、进一步提升社会组织参政议政地位今年以来,上级党委、党工委进一步加大对社会组织党建工作指导扶持力度,全面深化巩固社会组织党建工作成果。结合我区社会组织党建工作实际,区委组织部将要求各基层党委、党工委,积极关注、推荐、提名社会组织优秀党员作为党代表人选。非常感谢您对我区社会组织培育发展工作的关心和支持,欢迎继续对我们的工作提出宝贵的意见和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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