理由:2012年以来,广州市率先开展社会组织登记管理体制改革,放宽条件,降低门槛,简化手续,迎来了一个社会组织“增速发展期”。我区社会组织平均增长幅度超过10%,共新增社会组织209家。目前在册登记的社会组织已达655家(其中社会团体188家,民办非企业单位467家),登记总量已在去年年底跃居广州市各区第一位。我区目前每万人(常住人口)拥有社会组织约5.5个。在这些社会组织中,其中民办教育类359家,公益服务类(含公益慈善团体、社工机构和民办福利机构等)55家,工商经济服务类54家,体育类40家,文化类31家,职业及从业者组织18家,民办医疗机构11家,农村服务类12家,科研机构16家,其它类别(含环保、健康养生、社区服务等)59家。一是社会组织逐步回归民间性。新增的社会组织层次多样、种类齐全、领域广泛。值得注意的是,新兴的社会组织中草根型社会组织所占的比例增大,与以前“官办”社会组织有着明显的不同,他们完全发起于民间,扎根于基层,服务于社会,具有明显的民间性和自治性,虽然规模不算大,但生存发展的积极性很强。二是社会组织整体规模扩大。据初步统计,全区登记在册的社会组织总注册资金2.3亿元,2014年总收入达14.6亿元,从业人员约1.2万人,纳税总额1768万元,固定资产达5亿元。一批投资过千万的大型社会组织也纷纷涌现。三是社会组织功能作用逐步凸显。社会组织在经济、政治、文化、体育、卫生、社会、生态等各个领域都发挥了积极的作用,在社会治理和公共服务中扮演的角色也越来越重要。在我区第五轮政府行政审批制度改革中,有6项政府职能向社会组织转移。政府向社会组织购买服务规模、数量也都不断增加。针对社会组织的发展趋势,前几年我区在培育扶持社会组织发展方面做了大量的工作,促进了社会组织数量、规模上的提升,但是有活力、有资源、作用发挥好的社会组织占比还很少,一些老牌的社会组织行政化彩浓,自主意识不强,一旦业务主管单位“撒手不管”就会面临解体或停办,一些草根型社会组织资源搜集能力弱,大部分处于小打小闹的状态,还有一些行业协会的行业凝聚力、号召力不强,功能作用发挥不明显,难以真正做到为行业服务,推动行业发展。办法:一是要加快社会组织去行政化的步伐,激发社会组织活力。根据近期国务院关于行业协会商会去行政化的部署和要求,要加快实施政社分开,积极稳妥地推进社会组织,尤其是行业协会商会等在机构、职能、资产、财务、人员等方面与行政机关脱钩,构建政府与社会组织平等合作的伙伴关系。要改变过去部门对社会组织事务大包大揽、事必躬亲的做法,减少对社会组织的直接干预和具体管理。指导和监督社会组织完善法人治理结构和内部管理制度,提升自主发展能力和资源整合能力。推动社会组织的职能由行政性向社会服务性转变,通过向社会提供优质服务来彰显社会组织的价值,同时也解决社会组织的资金短缺问题。二是要加大社会组织培育和指导力度,提升社会组织整体发展水平。目前我区的社会组织整体水平还不高,不少草根类的社会组织的发展还处于起步期、尤其需要政府给予政策、资金、场地、人力上的扶持。希望政府能做好重点扶持工作,一方面要重点扶持经济类商协会,慈善类、社区服务、科技类社会组织,引导他们能发挥好服务经济、服务社会、服务群众的作用,做到“上为政府分忧,下为群众解愁”。另一方面也要树立起一批影响力大的品牌社会组织和枢纽型社会组织,发挥好他们的带头表率作用和服务社会组织的作用,带动大批的社会组织的素质提升。三是要积极发挥社会组织服务政府、服务社会的作用。希望政府能健全完善政府转移职能和购买服务体制,推动政府职能通过合法公开的渠道向社会组织转移,社会公共服务通过规定程序向社会组织购买。目前我区已全面铺开社会组织等级评估工作,鼓励社会组织参加等级评估,通过等级认定,获取参与政府职能转移和购买服务的资质。希望今后政府制定好相关转移职能和购买服务的机制,每年在部门财政预算中就要确定好向社会组织购买服务项目的经费,把一些政府可以转移出来的专业性、服务性、事务性的工作,通过购买服务的方式,向具有资质的优秀社会组织转移,另一方面,也要扮演好监督和指导的角色,通过服务质量,去检验和提升社会组织的能力,不断鼓励和推动社会组织与政府合作,为政府、为社会公共服务事业提供优质高效的服务,减轻政府的压力。四是要鼓励和支持社会组织参政议政,提升社会组织的社会和政治地位。希望政府能支持社会组织依法参政议政、逐步增加社会组织代表在党代表、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中的比例。探索在人大、政协中设立社会组织界别,在社会组织中发掘优秀人才加入到上述代表中。政府相关部门应加强与社会组织的信息沟通,建立与社会组织信息交流制度,疏通社会组织反映诉求的渠道。各级政府公布公共管理政策前,应广泛征求社会组织的意见,并作为必经程序逐步加以规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