理由:一、城市管理普遍存在“六乱”问题。由于城市的规范性管理与底层群众谋生需要这一矛盾的长期存在,必须认识到乱摆卖、乱拉挂、占道经营等“六乱”行为在相当长一段时间内将不可避免。“六乱”管理不宜“统死”,更适合用灵活的手段来管理,面子和里子兼顾。二、城中村改造普遍存在改造力度弱的问题。三、关于违法建设的问题。违法建设是目前广州城市建设、城市管理中一个突出问题。据我所知,目前规划部门、建设部门对于城中村的建设行为基本停止报建。老百姓报建无门,而很多70、80年代建设的村民老房急需改建;另外,因租房市场需求旺盛,造成城中村村民房加层加建客观需求。依照规定,未有报建手续(未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进行建设,即为违法建设行为。而村民的建房需求收到抑制,加上出租房屋、城中村改造拆迁补偿获利的巨大利益的驱使,与政府职能部门的博弈在所难免。暴力抗法现象层出不穷。办法:一、关于“六乱”治理的建议城区内主干道和重要地段周边要坚决杜绝乱摆卖等行为,其他的次要干道、外来人口聚集区域可通过引导的方式,尽量规范“走鬼”的经营范围、有序摆卖,最大限度的维护市场秩序和周边环境卫生。二、关于城中村改造问题的建议建议以镇街为牵头单位,加大对城中村的改造力度。例如:1、城中村突出的“三线”拉挂引起的空中垃圾及因电线老化引起的火患安全问题都急需解决;2、因地下管道标准跟不上要求引起的污水横流、水㓎问题;3、放开政策,明确指引,对村社旧厂房等老旧物业进行改造升级,提高村社收入。三、关于违法建设的问题,建议:1、畅通报建渠道。为保证公民合法权益,农民持有《宅基地证》的,由规划部门、建设部门同意其按证报建;2、完善拆迁补偿法律保障。明文规定拆迁只对证载面积部分进行补偿,违法建设无法获得任何补偿,从源头上阻止这种趋利行为。3、加大对违法建设的处罚力度,使其违法成本大大超过所侥幸获得的利益;4、对于历史违法建设,尽快制定一个统一的、切实可行的解决方案,确保在下一步的城中村改造拆迁补偿中公正、公平。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