理由:我区面临建设用地减量规划,可开发建设的用地相当紧缺。高涨的土地价格、利益最大化的商业性开发,使得“双创”人士难以承受昂贵的租金和物业管理费用。低廉、分散、偏远的场所,因为远离交通、服务、技术、信息等核心服务区,又难以吸引真正的优秀双创人才。形形色色的创意园区、创业园区、产业园区等,只要是市场行为、商业性开发,必然将盈利放在第一位,租金、费用越来越高。大部分的创新者、创业者,是由那些无钱、无资源、无人脉的毕业生、年轻人构成。这些“三无人员”实际上被挡在了商业性的写字楼和园区之外,而只能蜷缩在家里、学生宿舍、城中村等这些“廉价”的地方,艰难地为自己的梦想而奋斗着。当人们仰望比尔盖茨、乔布斯、马云、马化腾等这些身披“功成者”华丽外衣的创新创业标杆性人物时,有没有想过他们并不是从高端大气上档次的写字楼、园区里走出来的,而是从车库、宿舍甚至几无立锥之地的犄角旮旯里闯出来的。“免费进入”是互联网时代的创新、创业孵化平台的必要前提;而由创新创业者“廉价”创造出来的企业、产品,以及所带来的税收、就业、高附加值,才是政府所需要的终极结果。分担双创人士的忧虑,共找合适的资源,分享双创人士的成果;只有共同成长,才能取得信任,才能吸引最好的人才落户我区。成功的双创产业,不但可以带来综合效益,更可以带来人才、新兴产业的聚集和落户,从而为提高我区的综合竞争力添砖加瓦。办法:一、政府可以将闲置资产如闲置办公楼、闲置厂房等,和社会资源有效、恰当地搭接在一起:政府无偿提供使用权;社会力量(银行、基金、企业、个人)提供资金、技术;创业者提供思路和行动。社会力量以低成本、环保、生态的方式建设孵化基地,让创新创业者免费进入或者低费用进入,通过分享这些创新创业者所创造出来的价值(企业、就业、税收、产品等)来实现收支平衡。这样既盘活闲置资产,又充分利用“空档期”,以二至十年的临时、短租等方式,搭建短期型的孵化基地和创业场所。二、临时盘活政府“闲置土地”,创建生态环保型的模块化、可移动、可拆除的临时双创孵化基地。这里所谓的“闲置土地”包括但不限于以下类别:•政府收储但还没有完善手续的储备土地;•闲置的国有企业中的空地;•闲置林地、山地、荒地;•撂荒的农地或城市发展控制农地等;首先,需要打破常规勇于创新,在这些临时用地上允许社会力量租用六年以上、十年以内,在租用的土地上可以设立创建生态环保型的模块化、可移动、可拆除的临时双创孵化基地。因为,任何一个以出租为收费模式的项目,一般需要八至十年的投资回收期,方可实现投资与回报的基本平衡;即使乐观预测和分析未来出租的前景,至少也需要六年的时间。其次,针对生态环保型的模块化、可移动、可拆除的临时双创基地,突破土地性质的局限,无论是商业、居住、工业用地,甚或是农地、林地、绿地,只要是闲置用地,且限制在一定的临时租用年限内,均可准予进行临时性经营运作。对于上述类型项目,可采取一体化招标方式,物业只租不卖:采取设计采购施工一体化的招标方式,由政府无偿提供土地资源,向社会招揽有开发、建设、运营等综合能力的企业参与竞投。项目既可由政府出资,也可由企业出资,委托开展工程的开发建设工作。这类项目必须采取浅基础型、生态友好型的建设方式;尽量保持原有水土不被破坏,引入绿色建筑、海绵城市等概念;采取新能源、新材料、新技术;可移动、可拆除、可重复利用;建设不超过六层及24米的中高层建筑;不能采取大开挖的方式建设地下室或半地下室。三、对于双创人士,可以采取三段式扶持政策第一阶段:全免阶段,时限为二至三年,此为创业阶段优惠期;第二阶段:低租金阶段,时限为三至四年,此为发展阶段扶持期;第三阶段:高租金阶段,时限为二至三年,此为社会力量盈利阶段分享期。深圳前海有成功案例:位于深圳前海自贸区的创新商务中心已于2015年12月建成,是目前国内最大的办公类箱体式模块化建筑,土地使用年限为十年,建筑为临时建筑;可拆解、可移动,采取工厂化生产制造方式,由500多个箱式单元拼装而成,90%的生产制造过程均在工厂完成,节约资源而且环保;这个项目首先定性为十年期的临时建筑,由政府投资,采取设计采购施工一体化的招标方式;不但突破了原来临时建筑只能有两年期限的政策障碍,而且既为土地增值创造时间和空间条件,也为项目的投资回收提供了合理的经营时长。其次,采取工业化、生态环保型的模块化建筑形式,可拆除、可移动;即使十年后需要撤场或更换地址,至少80%的建筑可以重复利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