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议案(建议)办理

标 题:17 构建和谐的新型政商关系
问题内容:

理由:一、建立新型政商关系,是重塑政府形象的必由之路。过去由于管理制度不健全导致的诸多不健康的政商关系,破坏政府形象、损害法治建设、阻碍经济发展,因此需要全面打造廉洁型政府和服务型政府,让政商关系在阳光之下运行。二、建立新型政商关系,是规范市场秩序的重要基石。政府应把资源配置的决定权还给市场,从过去主导资源配置转为市场秩序的维护与监管,推动资源配置市场化,创建稳定、公平、有序的市场环境。三、建立新型政商关系,是增强发展信心的关键举措。经济新常态下,民营经济逐步进入创新转型的关键时期,政府要加快转变职能,强化作风建设,充分释放支持民企发展的诚意,表明政府与企业一道面对困难的决心,努力为民营经济创造健康、宽松、和谐的发展环境。办法:一、以深化改革为引领,理清政府权力边界。(一)强化法治环境建设。把政企关系建立在法治关系基础之上,健全配套法律法规和党内法规,划好官商交往“红线”,设好“规矩”,做到法律层面的精准化。加强社会信用体系和市场监管体系建设,严厉遏制和打击市场垄断、不公平竞争、官商勾结以及各种扰乱市场秩序的行为,逐步建立起以权利公平、机会公平、规则公平、分配公平为主要内容的社会公平保障体系。(二)理顺政府经济职能。深入推进政府机构改革,着力完善和认真落实“权力清单”“责任清单”,整治职能部门“门难进、脸难看、事难办”等作风问题。加快推进精简行政审批、转变政府职能和整合服务资源,实现“精兵简政”,由管理型政府转为服务型政府。(三)健全社会监督体系。推行政务公开制度,建立社会监督体系和公共评价体系,健全完善决策、执行、监督既相互制约又相互协调的运行机制,政府重大项目投资、重大项目审批、重大招标信息以及土地交易流转等事项要依法依规向社会公开,促进政府权力运行廉洁高效,确保商界能公平参与社会经济活动,提高政府公信力。二、以规范服务为纽带,促进政商良好互动。(一)加强干部队伍管理。引导干部牢固树立服务企业就是服务发展的理念,建立履职容误机制和惩戒机制,坚持“支持改革、包容失误”原则,鼓励干部在阳光下积极探索,大胆服务。同时严厉惩戒“为官不为”现象,严肃查处慵懒散拖、粗暴执法等不作为、乱作为等问题。(二)优化企业服务环境。做好政策措施的“废、改、立”工作。推行千家民企评议机关和服务对象考评机制,把考核结果作为评价部门绩效的重要依据。建立企业服务联系会议制度,探索设立民企投诉中心,强化区镇(街)两级联动,统筹、督导全区企业服务工作。(三)搭建政商互动平台。建立党政干部联系商界代表制度、重大决策征询制度以及政府商会定期对话制度等,及时听取企业界代表的建议和诉求,特别是政策制度研究、产业发展规划、行政职能改革等方面的民声民意,协调解决发展实际中的具体问题。三、以市场需求为导向,促进企业良性竞争。(一)塑造先进企业文化。加强对企业进行商业伦理、职业操守与行为自律等方面教育,重点强化对非公经济人士进行以守法诚信为主要内容的“四信教育”,用企业文化推动企业健康发展和引领职工价值追求,通过守法诚信赢得企业持久的生命力。(二)加强企业法治建设。加强企业家廉政法治教育,举办防范法律风险课程,指导企业运用法律武器维护自身权益。依据行业特点和地域分布,高标准组建商会组织、行业协会,促进行业自律,规范竞争行为。(三)激发企业创新活力。强化企业家培育提升工作,扎实开展企业创新转型辅导,引进资深专家、学者传授国内外先进的商战经验和创新技术,推动民营企业改革创新、激发民营经济发展活力。

问题答复:

区工商联:你们提出的“构建和谐的新型政商关系”的提案收悉,现将办理结果答复如下:一、提案办理工作开展情况收到政协提案以来,我局高度重视,严格按照区政府办关于做好区政协十三届八次会议提案办理工作的通知要求,切实抓好办理工作落实。(一)明确责任,切实加强建议提案办理工作的组织领导。为认真履行提案办理职责,区纪委主要领导亲自研究部署,区纪委副书记主抓落实,指定专门的科办领导和经办人员,认真研读了有关提案,主动组织区政务办、区市场监管局等会办单位配合办理工作。(二)充分调研,深入查找政府工作的薄弱环节。在对提案进行认真研读的基础上,主动向区政务办等职能部门了解当前我区在政务服务方面的工作情况,通过查阅企业对政务服务的评分数据和日常收集的意见,充分了解实际情况,了解企业诉求,找准问题的关键节点。(三)多管齐下,务求提案办理工作取得成效。针对查找出来的问题,认真分析,结合提案中提出的建议,对现有的措施继续落实执行,对正在建立的机制进一步完善、强化,对今后工作的设想性建议认真研究可行性,确保提案反映的政商关系问题能逐步有效解决。二、解决办法番禺区委、区政府一直高度重视民营经济发展,近年来,积极推进政府职能转变,强化作风建设,着力打造廉洁型政府和服务型政府,为民营经济发展创造健康、和谐的发展环境。今年4月,省纪委监察厅印发了《省纪委省监察厅关于推动构建新型政商关系的若干意见(试行)》(以下简称《意见》),对如何进一步优化经济发展环境,促进政商关系“亲”、“清”互动,推动非公有制经济发展提出了要求。针对我区当前政商关系的现状,根据省纪委监察厅《意见》要求,结合政协提案提出的解决办法,我区正通过或将通过以下措施加以实现:(一)深化行政体制改革,规范政商交往行为。一是强化法治环境建设方面。贯彻落实《省纪委省监察厅关于推动构建新型政商关系的若干意见(试行)》,对机关单位及其工作人员尤其是领导干部与非公有制企业及其负责人的交往开列“负面清单”,明确不得利用权力影响和职务之便从事“收受企业及其负责人红包、礼金、礼品、消费卡、奖品、奖金等财物”等7方面的行为;对非公有制企业及其负责人与机关单位工作人员交往,明确不得为谋取非法利益从事“给予机关单位工作人员及配偶、子女及其配偶和其他特定关系人财物或者其他好处”等6方面的行为,严格执行利益冲突回避,规范政商交往行为。加强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区发改局草拟了《番禺区社会信用体系建设规划(2016-2020年)》,加快推进政务诚信建设,建立政府守信践诺机制,明确“防止不当行政干预和地方保护主义,清理和废除妨碍统一市场和公平竞争的各钟规定和做法,严禁滥用行政权力封锁市场和对辖区内失信行为进行包庇纵容”。各相关职能部门开展各类打击侵犯经营者和消费者合法权益的专项行为,依法查处不正当竞争、打击市场垄断、无证照经营、制假售假、欺行霸市等扰乱市场秩序违法行为。创新市场监管模式,加快完善“七方信用平台”建设,实现对企业运营行为和产品销售行为的有效监管。加强完善商事主体信息公示平台,目前已对全区注册登记的194589家商事主体基本信息、行政审批、处罚信息及经营异常名录等向公众进行公示,实现了各部门监管资源互联互通、信息共享,形成协同监管的合力。二是理顺政府经济职能方面。自2014年9月起,区编办已逐步推进我区权责清单编制工作,目前已顺利完成25个单位的权责清单编制工作并通过番禺区网上办事大厅向社会公布,并由区编办将牵头各单位落实对已公布权责清单的动态调整。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依法精简涉企审批事项,今年上半年,为贯彻落实《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抓紧做好行政审批标准化工作的通知》要求,我区积极向行政审批标准化试点佛山市南海区学习借鉴,参照其行政审批标准化实现方式,由区政务办抽取其中一个行政许可事项,制定办事指南以及业务手册作为模版,探索我区行政审批标准化的实现模式。三是健全社会监督体系方面。落实国家、省、市关于政务公开的工作要求,印发了《番禺区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省政办公厅、市政府办公厅2016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分工方案》,把今年的政务公开工作任务分解到各镇街和相关职能局,明确责任分工,紧紧围绕经济社会发展和企业关注关切,以公开促落实,以公开促规范,以公开促服务,不断扩大企业参与度,促进政府有效施政。推进千家民企评议机关和服务对象考评机制,把考核结果作为评价部门绩效的重要依据,在区政务办今年开展的政务服务第三方公众评价满意度调查工作中,增设了第三方调查机构与千家民企代表召开座谈会环节,通过与民企代表面对面沟通,深入了解区内主要办事大厅、办事窗口的行政效能情况。(二)优化政务服务环境,促进政商良好互动。一是加强干部队伍管理方面。严格执行上级纪委关于落实“三个区分”宽容失败失误相关制度,细化容错纠错办法,建立容错提出、受理、审议、界定机制,营造支持改革、宽容失误、鼓励担当的良好氛围。贯彻落实市纪委《关于进一步强化对对“为官不为”监督执纪问责的工作意见》,通过强化监督执纪问责,加大对领导干部和机关工作人员“慢作为”、“不作为”、“虚作为”、“乱作为”等各种形式的“为官不为”问题的查处力度,增强党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的责任意识和担当精神,做到失责必究,为我区经济社会发展提供坚强的纪律保证。二是优化企业服务环境方面。政十二五期间,我区先后出台《关于进一步促进民营科技型企业发展的若干规定》、《关于优化产业结构加快经济发展的若干措施》及13个配套实施细则。去年,出台了“1+11”创新驱动发展扶持政策,覆盖民营企业转型升级、融资、品牌发展、人才引进、创新研发等多个亟需提升的发展阶段。今年,出台了《番禺区科技企业孵化器和众创空间管理办法》等“1+11”创新政策升级版,并多种途径宣传扶持政策,积极推荐企业申报各级扶持资金,促进企业技术改造,实现转型升级,提升企业竞争力。为做好民营企业服务工作,我区积极开展“五个一批”等多项“暖企”工作机制,区领导亲自挂点联系服务部分重点民营企业,近三年,共协调解决企业用地、用电、融资等关键问题200余个,为企业发展保驾护航。三是搭建政商互动平台方面。严格执行《广州市番禺区实施<广州市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办法》,对涉及企业重大利益的决策在征询公众意见阶段采取听证会、论证会、座谈会等方式,邀请有利害关系的企业或行业协会、商会代表参加,征求对重大行政决策的意见。探索和建立健全各相关职能部门、工商联、行业协会、商会、企业定期沟通互动机制,认真听取企业意见。(三)加强廉洁文化建设,推动企业健康发展。一是塑造先进企业文化方面。充分发挥行业协会的规范、监督作用,通过培育枢纽型社会组织,加强社会组织诚信自律机制建设,促进行业规范和行业自律。举办新申报“守合同重信用”企业培训班,表彰、评选我区“放心消费商店”以引导企业诚信经营,共同营造守法诚信的市场环境。二是加强企业法治建设方面。开展全民廉洁教育,重点加强对非公有制企业及其从业人员廉洁从商教育,加强安全剖析警示教育,强化廉洁典型示范引导,形成廉荣贪耻的社会氛围。推进非公有制企业廉洁风险防控,引导企业遵循《广东省非公有制防治腐败工作指引》,加强内部监督管理,坚持依法经营,信守廉洁承诺,培育廉洁文化。积极鼓励支持厂商会、各镇街商会等商协会建设,通过商会与律师、会计师、银行等建立联盟平台,为民营企业提供法律、融资、咨询等多方面公共服务。三是激发企业创新活力方面。发挥大学城的人才高地优势,举办大学城创新成果交易会,积极推动企业与高校、科研机构开展合作,构建产、学、研一体化的创新创业格局,为企业发展注入新活力。下一步,区纪委监察局将围绕贯彻落实《省纪委省监察厅关于推动构建新型政商关系的若干意见(试行)》要求,从优化政务服务、规范政商交往行为、加强廉洁文化建设、强化监督执行等四个方面着手,对我区当前政商交往的现状深入开展调研,形成我区关于构建新型政商关系的科学研判;梳理政商交往相关法律法规及其他文件规定,进一步明确和细化政商交往“负面清单”,编制政商交往工作指南;结合番禺实际,改进工作方式,出台创新举措,打造若干个具有番禺特色的优化政务服务工作示范点,实现构建我区“廉洁守法、互信共进”的良好政商关系的工作目标。非常感谢你们对我区构建和谐新型政商关系工作的关心和支持,欢迎继续对我们的工作提出宝贵的意见和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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