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议案(建议)办理

标 题:34 关于规范、鼓励、扶持家政服务业的建议
问题内容:

理由:当前,人们对家政服务的需求增长迅速,家政服务业已成为了我国经济社会发展中的一个朝阳产业。但是,2015年年暴露出的“毒保姆”事件,折射出家政行业长期存在的乱象,人们对家政从业人员产生了信任危机。引导家政从业人员职业化,规范家政服务业成为市民关注的热点。一、大力发展家政服务业的重要性(一)有利于培育新的经济增长点。据2015年广州市妇联发布的《广州市家庭服务基本现状调查报告》显示,81.58%的被访者都曾经接受过家政服务,按广州将近500万户的家庭户数基数,保守估计其中300万户平均每户每年投入1万元用于家政服务上,有近300亿的市场规模,约占广州GDP的6.6%,不容小觑。另据广州市家庭服务业协会测算,目前全市家政从业人员有近50万人,缺口达30万人。随着我国大力推动互联网+新业态的发展,家政服务业也迎来了利用互联网发展的春天,如果合理引导和鼓励发展,家政服务将成为我区新的经济增长亮点。(二)有利于促进社会和谐健康发展。随着我国产业结构的调整,从而减少了对制造业从业人员需求,导致了劳动力的剩余,出现结构性和非结构性的失业。家政服务业作为现代社会的新兴产业,可以为城乡剩余劳动力提供新的就业岗位,维护社会的和谐稳定。另一方面,家政服务业的发展,弥补了现代社会人们因竞争激烈、生活节奏加快、双职工家庭增多等造成的家庭功能缺失,提高家庭精神生活和物质生活质量,促进家庭生活的稳定与幸福,增加了社会活力。二、发展家政服务业存在的问题和困难(一)家政服务市场规范化水平低。我国现行的家政服务业主要有三种运作模式,即派遣制(也称员工制)、中介制(也称会员制)、自雇制(雇主通过非前述两种方式找家政服务人员)。派遣制采取企业化运作,向雇主提供标准化家政服务产品,相对来讲成本较高,导致这类企业往往生存艰难;中介制由中介机构即家政信息服务企业负责提供供求信息,但不负责劳动关系过程的责任监管,对家政服务从业人员和雇主家庭的权益难以提供有效保障;自雇制虽然方便,但由于雇用的家政服务人员一般都没接受过良好的职业培训,难以满足家庭对优质服务的需求。市妇联发布的《广州市家庭服务基本现状调查报告》表明,目前家庭服务行业的主要问题是“家庭服务人员缺乏专业培训,职业素质差”;“家庭服务人员流动性强,很不稳定”;“家庭服务公司只追求经济利益,服务水平低”。由此可见,目前家庭服务市场职业化、专业化、规范化水平低,家庭服务公司和中介运作不规范、乱收费、缺乏后续服务等,导致市场混乱无序。(二)家政服务业的法律、法规还不健全。上述三种家政服务业运作模式,所适用的法律各不相同,涉及到的法律关系和产生的法律后果也不同,涉及到的行政主管部门以及司法机关在适用法律上也较为复杂。派遣制适用劳动法和劳动合同法,法律关系较为清晰,对于保障家政服务企业、家政从业人员和雇主三方的权益比较容易,但却最不为市场所接受。中介制和自雇制不属于劳动法的适用范围,在发生纠纷时只能根据《民法通则》有关条款进行处理,对于保障这种实质为劳动关系和雇用关系的三方权益相当困难。目前我国还没有颁布关于家政服务方面的法律,立法的缺位,也是毒保姆问题出现的法治因素。(三)行政责任不清晰。就家政服务的行政管辖职权来看,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民政、工商、商务等部门都承担了一定的管理职能,但因法律法规不明、权属不清和没有上一级政府的明确界定常常导致无人管理的局面。行政主管部门、司法部门对行业的引导、协调、宣传和扶持也不够,在服务行为、服务规范、服务价格上也缺少指导依据。(四)劳动付出与报酬不匹配。家政服务从业人员工作时间长,劳动强度大,精神上还要忍受社会对家政劳动工作的歧视,需要付出巨大的心力体力。他们的待遇和收入虽然近年来涨幅较大,但仍然属中等偏下,难以与其它普通职业相当,其劳动付出和收入报酬严重不匹配,年轻和文化程度高的人都不愿入行,家政行业成了文化素质低、入职门槛低的行业,很多不具备资质的人混入家政服务行业。办法:家政服务业是朝阳产业,应将其纳入我区重点发展的现代服务业规划体系,制定中长期发展规划、保障措施和评价体系,推动其健康发展。建议如下:一、完善引导、鼓励和扶持家政服务业的专项政策。一是完善家政服务业企业扶持政策。将家政服务业特别是利用现代技术手段的家政服务业企业纳入我区大力扶持发展现代服务业的政策体系之中,比如我区近年推出的新业态发展的扶持政策、生产性服务业的扶持政策等。二是完善针对家政服务业企业和从业人员的就业扶持政策,给予优先考虑。要完善信息服务,给予免费对接。三是加大财税扶持力度。家政服务业属于微利行业,特别是以“员工制”为经营模式的家政服务企业,经营成本较高,建议给予财税综合扶持。研究家政服务企业享受公共服务和公共资源优惠政策,在水、电、气等方面给予优惠。四是鼓励政府向优质的家政服务业社会组织购买公共服务。在不少发达国家,类似老人照护、残疾人照顾等家政服务,政府是可以提供有偿公共服务的,建议政府向有相关资质的家政服务机构购买养老、照料特殊人群等方面的服务,推动民生事业建设。二、明确责任,加强监管,促进市场健康有序发展。一是探索出台规范性文件,明确责任。制定促进家政服务业健康有序发展的办法,明确主管行政部门和职责权利,明确家政服务企业、家政从业人员、雇主之间的权利与义务。二是限制主体责任不清晰家政企业的发展。当前“中介制”由于成本相对较低,其所占的市场份额相对较大,但是存在的隐患和问题也较多。应制定相关措施,推广“派遣制”用工制度,逐步减少“中介制”的比例。三是完善行业自律机制,加强家政服务业协会的建设。在协会的办公经费、办公场所、人员配备等方面给予扶持,并由行政主管部门给予经常性的指导,重点推动规范化建设、服务公约、质量评定、调解纠纷、查处违规、行业调查统计、行业标准出台等方面工作。四是逐步培育形成家政服务业就业前培训到就业后监督、管理的产业链条。从数量上扩大家政服务人员在家政市场的从业率,从质量上提高家政服务的标准,从行业内部加强从事家政服务的就业观念,从外部就业环境上提高家政服务品牌的知名度。三、加强家政服务现代职业培训体系建设。一是开展师资培训,对各技工学校、就业训练中心、社会力量办学机构承担有关家政服务专业课程的教师进行针对性培训,使他们具备组织家政服务培训的资格,掌握教学方法,进而对家政服务员开展规范化、专业化职业资格培训。二是开展从业人员培训、考核获得职业资格,提升服务技能。三是规范培训内容和课程,要按国家职业标准教学大纲和培训教材进行科学安排,并结合当地市场需求变化、用户需要和从业者本人特点实施培训,把提高职业知识和操作能力作为核心内容,强化职业道德教育,达到家政服务上岗标准。四、逐步将家政服务人员纳入社会保障范围。一是家政服务人员要依法参加社会保险,家政服务就业实体应向当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申请办理社会保险登记,负责组织家政服务员参加社会保险。二是在参加社会保险的基础上,鼓励有条件的家政服务就业实体参加商业保险,为家政服务人员在劳动过程中的劳动安全提供保障,保险金可采取由企业和个人按比例分担形式缴纳。鼓励家政服务就业实体为雇主提供家庭财产责任保险,对家政服务人员在劳动过程中损坏的具有一定价值的物品由保险公司负责赔偿,保险金由家政服务就业实体交纳。

问题答复:

政协南村镇工作室:你们提出的“关于规范、鼓励、扶持家政服务业的建议”的提案收悉,现将办理结果答复如下:一、规范家庭服务业发展是民生实事随着现代社会发展,“双职工”家庭显著增多,人均可支配收入也明显增多。很多家庭出于兼顾家庭日常生活和提高生活质量,以及对家中老人、小孩、孕妇等特殊人群需专业护理的考虑,将橄榄枝投向了家庭服务业。家庭服务业(俗称“家政服务业”、“保姆行业”)由此迎来了发展的春天,进入高速发展期。然而,在需求量激增的同时,家庭服务业也面临优质资源供应不足、家庭服务从业人员素质参差等问题。如何做好家庭服务业的监管工作、促进行业规范化发展,已成为一项重要的民生实事。区委、区政府十分重视加强我区家庭服务业监管工作,将其列入了我区2016年重点工作之一,作出专项统筹部署。2016年5月,区政府出台了《广州市番禺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番禺区家庭服务业监督管理工作方案的通知》。二、我区家庭服务业相关情况(一)家庭服务业摸查情况。区相关职能部门、各镇(街)按照统一部署,全面深化全区家庭服务业基础数据摸查工作。2016年1月至3月,区科工商信局、区来穗局、区公安分局和各镇(街)联合开展了全区家庭服务机构、家庭服务从业人员摸查、排查,并建立了相应的台账。经核查,全区目前正在经营的家庭服务机构有64家,摸查掌握的家庭服务业从业人员有265人。(二)家庭服务机构监管情况。我区相关职能部门和各镇(街)严格按照《番禺区家庭服务业监督管理工作方案》的部署,有序开展全区家庭服务业监督管理工作。经统计,截至2016年6月30日,全区合计出动2887人(次),检查了480家(次)家庭服务机构,开展联合检查118次;组织家庭服务类培训46次,其中154间家庭服务机构合计2004人参加培训;制作和张贴相关标语967张(条),制作专题宣传展板85块,制作和报送各类相关公益广告5094次。此外,区来穗局牵头制定《番禺区来穗人员和出租屋基础数据核查登记专项工作方案》并组织实施,在我区来穗人员信息管理系统中对从事家庭服务业的690人进行了标注,进一步摸清了我区家庭服务业从业人员的底数;区妇联指导成立了番禺区家政服务女能人联谊会,并于2016年5月30日举行该会成立大会及第一次会员大会。(三)番禺区家庭服务业协会筹建情况。番禺区家庭服务业协会的组建,有利于增强行业自律,制定和规范全区的行业标准、操作(服务)标准、收费标准、从业人员守则,引导、鼓励和规范相关从业人员参加培训、持证上岗,从而提高行业服务的标准。区科工商信局牵头大力推进番禺区家庭服务业协会的筹建工作。在区民政局、各镇(街)的配合和支持下,目前已有区内多家家庭服务业优秀企业自愿担任协会会长、理事和会员单位。此外,区民政局支持以“少量的管理费代替租金”形式解决番禺区家庭服务业协会的办公场所。(四)番禺区家庭服务业就业扶持政策情况。近年来,我区先后出台了《印发广州市番禺区就业专项资金补贴办法的通知》(番就〔2012〕4号)、《广州市番禺区就业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调整就业专项资金部分项目补贴流程的通知》(番就〔2015〕3号)文件。另外,在原就业专项资金补贴基础上,明确了从2015年1月1日起,番禺区户籍的就业困难人员被企业招用,个人可享受的岗位补贴,由原来80元/月/人提高到200元/月/人;对企业缴纳部分的社会保险补贴由3个险种增至5个险种,每人每月给予约660元的补贴,如企业招用我区“4050”城乡登记失业人员的,社保补贴期限可延长至法定退休年龄。上述扶持政策对我区家庭服务业就业工作起到较大促进作用。三、我区家庭服务业监管难点(一)家庭服务业从业人员监管难点:一是以中老年妇女为主;二是流动人员占大多数;三是专业素质、受教育程度普遍较低;四是自觉接受专业培训的积极性不高。(二)家庭服务机构监管难点:一是准入门槛低,规模小;二是规范经营管理意识比较淡薄;三是地区分布不均匀,集中在市桥、南村、洛浦等经济发达区域和大型楼盘等;四是用工不够规范,以中介性质居多。四、下一步工作计划(一)进一步加强对家庭服务业的监督管理,引导行业规范化发展。根据《番禺区家庭服务业监督管理工作方案》,我区家庭服务业监管职能部门、各镇(街)按照各自职能和工作分工,创新形式和手段,加强对区内家庭服务业的监管管理。一手抓硬,一手抓软。抓硬,是从行政监管角度,各职能部门加强对家庭服务机构、家庭服务从业人员的监督管理日常巡查,规范家庭服务机构的经营和管理行为;制定和完善相关扶持政策,争取财政支持;加强政策宣传和引导全社会转变观念。抓软,就是通过成立番禺区家庭服务业协会,鼓励“派遣”式雇佣制度;以行业协会为依托培育服务品牌,引导相关企业诚信经营;通过协会制定行业准则,鼓励和促进行业自律,实现行业的优胜劣汰;引导市民消费,并为市民选择家政服务提供指导。(二)落实相关政策文件,大力支持家庭服务业协会。根据《番禺区社会组织培育发展专项资金管理暂行办法》,从2014年起区财政每年拨付200万元作为社会组织培育发展专项资金,用于资助符合一定条件的初创型、导向型、枢纽型社会组织,奖励评为3A以上等级社会组织。评为3A以上等级的社会组织在同等条件下可以优先承接政府职能转移或购买服务。下一步,政府相关部门将大力培育番禺区家庭服务业协会和推进社会组织的等级评估工作,鼓励家庭服务业协会通过提升实力,争取专项资金支持。(三)加强家庭服务现代职业培训体系建设。加强我区家庭服务现代职业培训体系建设,主要是从教、学两方面结合。一是积极向市人社局申请在我区优先试点设点开办家政服务师资培训班,规范培训内容和课程,按国家职业标准教学大纲和培训教材实施培训;二是开展从业人员培训、考核获得职业资格,提升服务技能。(四)强化宣传和引导,逐步转变社会对家庭服务从业人员的观念和家庭服务从业人员自身观念。“服侍、照顾人”的工作在中国古老文化中属于比较低下的职业,导致家庭服务从业人员得不到重视,也极大地阻碍了行业健康发展。要扭转社会对家庭服务从业人员的观念,让更多年轻的、有素质的、有专业知识的新血液自愿加入到家庭服务行业,需要大量正确、正面的宣传引导,如我区就业优惠政策宣传。同时,鼓励相关家庭服务机构打造品牌,从业人员提高参加职业培训的意识和积极性,逐步引导家庭服务业规范化、职业化发展。非常感谢你们对我区家政服务业工作的关心和支持,欢迎继续对我们的工作提出宝贵的意见和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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