理由:在我们身边有这样一群“怪”孩子,他们可能至今仍被认为是性格孤僻或不听话,没有得到学校和家长的足够重视,因此也将会丧失训练和治疗的最佳时机,这就是“儿童孤独症”也叫自闭症。由于未能引起足够的关注,大众对自闭症儿童认知有限,甚至出现歧视和排斥现象,主要有以下几方面体现:(一)自闭症儿童群体庞大。自闭症其突出的表现特征是社会交往障碍、语言发育障碍、行为方式刻板,发病期多在3岁以前。据官方媒体报道:不完全统计,自闭症儿童的比例高达1—3%(男孩与女孩的患病比例为3:1至4:1),有学着估算我国有60万名自闭症儿童,目前广东省的自闭症儿童约有5-7万人,是一个不容忽视的群体。(二)自闭症儿童教育现状。我国《义务教育法》(1986年颁布)以法律形式保障了包括身体残疾的全体儿童享受随班就读的权利,这其中也应包括自闭症儿童;《关于发展特殊教育若干意义》(1989年国务院办公厅转发)充分肯定了随班就读的教育策略;广州市教育局颁布的《关于印发广州市特殊儿童随班就读资源教室建设与管理实施办法》的文件(穗教发〔2007〕50号文)以及广东省教育局颁布的《关于印发广东省特殊儿童少年随班就读资源教室建设与管理实施办法(试行)》(粤教基〔2012〕8号),都对身体残疾包括自闭症儿童随班就读提供了政策性和资源上的保障。但是,与这一普遍性存在的客观现实相对应的另一面却是:不仅大多数人都没有听说过“自闭儿童”的名词,而且相当比例的置身自闭症儿童家庭中的家长对此也没有认知。更可怕和不幸的是,由于社会对自闭症儿童群体的认知度不够,导致自闭症儿童在绝大多数、极大范围受到冷漠待遇,其“冰冷”程度让人心寒。据媒体报道,几乎每一个孤独症儿童都有被普通小学拒收的经历。例如:深圳宝城小学19名家长联名拒绝一自闭症儿童入学,直接侵犯自闭症儿童的受教育权利;东北的一位家长无奈之中甚至向学校校长、老师一一下跪,结果也还是无济于事;北京朝阳区的一位家长一面托人向学校校长、老师说情,一面拿起了《儿童权利公约》、《义务教育法》、《未成年人保护法》等法律武器,这才和学校达成了“试一试”的协议。因此要改变自闭症儿童极其家庭的生活教育环境,仅仅依靠法律、制度、政策还是不够的,更重要的是来自于大众对自闭症儿的了解、理解和接纳。做为人口大国,且随着计划生育“二胎政策”的全面放开,如何更好地改善这一类儿童群体的生活教育环境,维护受教育、被尊重的权利变得更为迫切。办法:全世界对于自闭症,这一带有相对普遍性的儿童问题的关注也在逐年加强。例如美国总统奥巴马更把自闭症列为“伤害儿童健康的第一重要的问题”,且将对于这一类疑似儿童病例的检测年龄下调至三岁甚至更低,是对于自闭症儿童的康复训练越早效果越好的诊疗实践的回应。结合我区实际提出以下办法:(一)增加自闭症筛查项目。专家们已经发现,除了一些必要的药物治疗外,尽早发现并对孤独症儿童进行行为干预,会较好地缓解病情、促进康复。因此建议由有关办理部门共同协作在全区幼儿园体检中增加自闭症筛查项目。(二)建立有效的宣传机制。建议由区教育局牵头,通过校园板报、宣传周、专题活动等形式,广泛宣传自闭症知识。让更多的人学会识别自闭症,了解自闭症,学会如何帮助自闭自闭症儿童。在此基础上引导、呼吁社会各群体,关爱自闭症儿童成长,营造和谐、友好番禺。(二)让教育的力量来感化自闭症儿童心中的“孤独”。孤独症孩子的学习方式和我们不一样,他理解世界的方式也不一样,所以不仅需要耐心的教育还需要专业的教育方式。因此结合自闭症儿童的特殊需要,建议由教育局、区残联牵头,在区内选定条件适宜的幼儿园、中小学各一所作为接收自闭症儿童学校,并加大相关是师资的配备,为自闭症儿童以及有障碍的儿童提供平等的受教育的权利和机会,也同时成为社会发展中必不可少的环节。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