留用地指标关系民生,关系社会稳定,为此,恳请区、市政府给予高度重视,督促协调相关职能部门实事求是,尊重历史,尊重事实,以农村的稳定大局和农村发展的角度出发,妥善解决1992年番禺区政府征用龙岐村1945亩土地,提留给龙岐村的留用地指标,应按1992年“《征地协议》约定和(番发{1993}37号)文件规定,在开发项目统筹征收村集体土地时,在征地总额中留给镇5%,村15%的用地指标,用于发展镇、村集体经济。由于龙岐村属于番禺区和沙湾镇第一条全征村,当时沙湾镇政府承诺在此次征地中计留给镇的5%用地指标也同时返还给龙岐村用于发展经济。经过多年努力,到2013年已兑现15%,但仍有5%的用地指标未能落实给村。1992年征地,时隔23年,政府还未能按协议兑现,要求番禺区政府和番禺区国土分局尽快给予落实留用地指标,让我村有更大的发展空间。继续维护村的繁荣、稳定,为村民营造一个文明、和谐的生活环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