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议案(建议)办理

标 题:关于加强商事登记后后续监管的建议
问题内容:

内容:沙头街目前共有工商户8196家,其中企业3252家,个体户4944家。2015年,新增加工商户共1212家,其中企业657家,个体户555家。在实行商事登记后,街道商事登记制度改革将登记门槛降低,在为不少创业人士打开方便之门的同时,市场主体监管难度加大,也带来许多新的难题。例如:取消验资限制后,滋生了一些“皮包公司”、空壳公司的设立,一些不法分子趁机以开公司、办企业为名,行洗钱、诈骗之实,或者虚开增值税发票。对于这些公司,街道职能部门是不能够做到及时发现和查处的。又如,前置审批事项后移以及取消年检验照后,市场监督管理部门也不再对商事主体的登记和许可审批信息进行一年一度的审查,出现了一些经营者在领取营业执照后不办理相关许可证,或者许可证过期、失效后未及时办理相关手续的现象。针对上述问题,建议区政府建立一个信息平台,只要在工商注册了企业或个体户,其他后置许可事项的监管部门就可以通过信息平台看到其办理许可证的情况,各职能单位便都可以通过这样一个平台查看跟进企业或个体户的办证情况。同时,加强各职能单位的联合执法与信息交流。

问题答复:

王浩泉代表:您提出的“关于加强商事登记后后续监管的建议”收悉,现将办理结果答复如下:2014年我区实施商事制度改革以来,在区委、区政府的领导和支持下,我局紧紧围绕区委、区政府的工作部署,以全面深化改革为主线,以全力服务番禺经济发展为主要目标,以降低准入门槛、推进平台建设、提升行政效能、强化后续监管为重点,扎实推进商改工作,全面释放改革红利,全区商事主体迅速增长,市场活力不断激发,营商环境进一步优化。2014年、2015年连续两年商事主体数量平均增速达到18%,目前全区经济户口数量超18万户,位居全市第三位。一、商事主体信息平台运行情况(一)建设商事主体信息管理平台,市区两级数据联动。2014年1月实施商事登记制度改革后,全市搭建了统一商事主体信息管理平台和商事主体信息公示平台,与工商注册业务系统无缝衔接,商事主体在领取营业执照后的第二天,工商注册业务系统将商事主体相关信息自动推送到上述两个平台,其中商事主体信息管理平台在收到推送信息2个工作日内将经营范围中的许可项目推送到相关许可部门,由许可部门对该商事主体的后续办理证件情况和监管进行跟踪;商事主体信息公示平台则向社会公示该商事主体的基本信息。除依托市级商事主体信息管理平台推送相关数据外,我区是全市范围内唯一建立区级商事信息管理平台的单位,由工商部门在打印营业执照后,即时将许可事项推送到平台,并分发到各区级单位部门,较市级平台需领照3个工作日后完成推送,我区在打印执照后当天便完成推送工作,时效性更强。具体为工商部门打印营业执照后,管理平台智能判断、自动将注册登记信息推送给相关许可审批部门;许可审批部门作出行政许可后,许可审批信息自动上传至管理平台。同时,监察部门的电子效能监察系统同步嵌入管理平台,对平台运行情况、部门履职情况等各环节进行实时效能监察。截至2016年5月31日,利用市级和区级商事主体信息管理平台,通过市、区两级数据联动,累计接收235894条包含新登记、换照商事主体的信息,向需后置审批的区级部门分发商事主体信息12248条,并上传证照7516个,信息平台运行顺畅。(二)完善商事主体信息公示平台,实现各部门监管资源互联互通、信息共享,形成协同监管的合力。为强化商事登记后续监管,我区于2014年9月开发商事主体信息公示平台,该平台充分利用企业办事及登记注册信息数据,建立统一的企业信用信息公示与查询平台,全方位公示商事主体的基本信息、行政审批、处罚信息及经营异常名录等,实现社会公众通过互联网快速查询与获取经部门许可的商事主体登记、许可和监管信息,使企业接受社会公众的监督。截至2016年5月31日,我区商事登记公示平台对外公示了全区注册登记的18万家经营正常的商事主体的基本信息、行政审批、处罚信息及经营异常名录等信息。商事登记信息管理平台的建立,较好解决了长期困扰行政审批改革的“信息孤岛”问题,有效化解了后续监管工作中,各部门各自为战、互相推诿的局面,提高了监管效能。二、厘清职责,强化落实,做好商改后续监管工作(一)组织市场监管相关部门对商事制度改革后续监管工作进行专题研究,按照“谁主管、谁负责;谁许可、谁监管”的原则,区政府编制了《番禺区前置许可审批事项和许可经营事项牵头管理部门一览表》,明确各部门监管职责。严格规范监管行为,保证监管工作有章可依,使新的监管理念、监管目标、监管标准与具体的监管实践工作有机结合在一起。(二)根据省、市部署,按照《省工商局关于落实“双随机”抽查规范事中事后监管的通知》要求,落实随机抽查市场监管工作机制,采用随机抽取被检查对象、随机选派检查人员的“双随机”方式,细化分工,明确职责,公示结果,公开透明,规范事中事后监管。严格按照法定程序,对企业即时信息公示情况进行抽查。2016年上半年共抽查企业558家。(三)推动商事主体信用监管体系建设。广泛宣传,积极引导商事主体自觉履行即时信息及年报信息公示义务。落实多项措施,依法依规将未年报、未公示即时信息、公示虚假信息、失联等商事主体信息列入(移出)经营异常名录。截至今年6月30日,我区应报企业63057家,已报56079家,年报率为88.93%。对不按规定报送年度报告、公示企业有关信息、公示信息隐瞒真实情况、及经查实未在登记住所从事经营活动的市场主体载入经营异常名录(个体户标记为经营异常状态),并通过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发布,供社会公众查阅。今年以来,共载入经营异常名录1050家,移出304家。(四)推动完善“查无”工作机制,全面开展无照经营整治,2016年上半年共整治无照经营964户,其中,引导办照778户,取缔186户。打击传销规范直销,迅速核查传销线索,办理直销企业培训会议报备,共检查出租屋及酒店会议场所8340家次,处理涉传线索19宗。非常感谢您对我区“商事登记后后续监管”工作的关心和支持,欢迎继续对我们的工作提出宝贵的意见和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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