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议案(建议)办理

标 题:关于简化退休人员退休手续的建议
问题内容:

内容:随着社会养老保障体系的不断完善,实现了老有所养的目标。但对于即将退休或正办理退休的人员来说,办理退休手续却面临着不少的困难和问题,特别是从农保(即现城乡养老保险)转买职工社保的人员,办理退休手续非常繁琐。一、存在问题一是退休手续涉及多个职能部门。现阶段,曾买两种养老保险的退休人员达到退休年龄后,第一步,要到番禺区政务服务中心提出退休申请;第二步,到番禺区地方税务局提出农保(即现城乡养老保险)的退保申请,第三步,到番禺区地税局城区税务分局进行核查等。另外,个别申办退休资料还需申办退休人员前往退休的单位以及所属的行政村、居委会办理。在办理地税“农保”退保流程上最快也需1个半月的时间,繁复的手续完全违背服务型政府便民利民的宗旨。二是退休手续办理时间局限。“农保”转“城镇职工社保”的人员在办理退休手续时较其它人员办理退休手续复杂,且办理退休手续和相关资料必须在退休日之后才能开始办理。由于办理手续需涉及多个部门,部分申办人员又因提供的相关证明耽误了时间,造成手续办理有的三个月甚至一年都未能办妥,严重影响了群众领取退休金的时间。二、工作建议鉴于上述存在问题,建议政府进一步简化服务程序,优化该类人员的退休手续,以人为本。一、建设“一站式”服务平台。鉴于上述退休人员退休手续繁琐,奔走涉及部门多等情况,建议相关部门加强联系沟通,优化审批流程,实行“一窗式”受理模式,实现网上审批“条块结合、一窗受理、互联互通、信息共享”,使办事群众和单位真正进一个门办成事,切实提高办事的效率和服务的质量。二、提供多种咨询方式。由于“农保”转“大社保”退休人员的情况不同,申办人员需前往区社保中心现场咨询,服务效能低下。建议进一步拓宽服务咨询的渠道和方式,及时更新和准确公布办理退休手续和流程;进一步提高咨询的服务质量,做到网上咨询及时回应,电话畅通专人负责。三、提前申请退休手续。建议符合退休年龄的人员能提前一个月申请办理,可预先办理的手续允许前置办理。

问题答复:

陈泽濂代表:您提出的“关于简化退休人员退休手续的建议”已收悉。现将办理结果答复如下:一、关于“农保”转“城镇职工社保”办理领取养老金手续问题目前,广州市的养老保险体系有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和“农转居”人员养老保险(以下分别简称为:职保、城乡居保、农转居)。三个养老保险参保对象群体不同,而且缴费基数、费率以及养老金计发办法也不相同。根据城乡居保和农转居的政策规定,参保人不得与职保在同一时期内重复参保,对于因为重复参保导致与职保形成重叠缴费历史(或城乡居保、农转居参保过程中有趸缴历史)的,在办理养老待遇核发时要将不能合并的缴费历史部分作退费处理。由于2009年11月后由地税部门全责征收社保费,按照“谁征缴、谁退费”的工作原则,曾经由地税征收的城乡居保(2009年11月-2010年12月)和一直由地税征收的农转居所形成的重复缴费历史,需要到地税部门办理退费。在地税全责征收模式不改变的情况下,这个状况较难改变。现有政策不允许重复参保,但当前城乡居保、农转居参保人仍存在的重复参加职保主要原因是,职保自2010年以来出台了若干补缴性政策,使农转居(2006年起动参保)、城乡居保(2008年起动参保)中部分已经参保缴费的中老年参保人,由于过高估计职保待遇或追求享受职保的身份,纷纷补缴职保从而造成重复缴费历史。除此之外,镇(街)、村(居)经办平台数据与社保经办机构、地税部门的共享程度较差,在一定程度上也难避免重复参保的情况出现。针对上述情况,我局将加大宣传力度,促进各类群体理性参保、依法参保;加快信息化建设,促进数据共享、实时监控,避免重复参保现象出现。二、关于政府进一步简化服务程序、优化该业务的手续,以人为本的工作建议广州市已于2009年11月实行社会保险市级统筹,由广州市统一制定养老保险政策,业务流程由广州市业务部门规定的,区级社保经办机构无权更改。关于进一步简化服务程序、优化业务手续问题,我局将积极向上一级业务部门反映。(一)建设“一站式”服务平台从2009年9月起,达到法定退休年龄申请享受城镇职工养老待遇的审批事项,进驻区政府审批政务中心办理。在办理业务过程中,对于符合申办条件的,我局工作人员会出具回执并告知办结时间;对不符合申办领取养老金条件的,告知不受理原因并做好解释工作;对欠缺资料的一次性告知需要补充的资料。因特殊原因不能按时办结的,会电话及时通知其原因并做好解释工作。“一站式”服务平台运作以来,受到群众的一致好评。(二)提供多种咨询方式按照社会保险业务便民利民宗旨,我局以多种方式对各项社会保险政策、办事流程、申办条件、待遇标准、业务受理标准等信息进行公开。一是通过番禺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的门户网站,通过区社保办宣传栏、电子显示屏、大厅内的多媒体自助查询设备、宣传单张等,向群众及时更新和准确公开社保政策和办事指南等情况;二是市民可致电广州市社保咨询电话12333,或致电单位所属的镇街劳动和社会保障中心,了解有关社会养老保险的问题。或致电区社保办的咨询热线84610909,该热线每天均安排有工作人员值班接听并登记咨询情况。由于咨询人数较多,如市民较难打入咨询热线,也可以发邮件至番禺区社保办:PYSB@PANYU.GOV.CN咨询,将有工作人员在线为群众负责解答疑问。我局全力做到网上咨询及时回应,电话畅通及时回答。三是由于“农保”转“大社保”领取养老金人员业务涉及对市民的参保数据及参保年限如何合并的问题,市民如需查询了解,需要带本人身份证到区社保办城乡居保科核对个人信息资料及参保信息才可以得到准确的回复。(三)关于提前申办领取养老金手续问题目前,区社保办受理领取养老金申请的条件是退休人员达到法定退休年龄当月且缴费年限满15年以上,审核通过的从次月起发放养老金待遇。如参保人申请提前一个月以上办理领取养老金待遇手续,会存在因为退休当月缴费状况不确定而导致以下业务办理失误。一是无法确定参保人退休托管身份(单位申办退休、社会申办退休)。退休当月如在单位参保,申领表和单位变更表需单位盖章,并告知单位在参保人达到法定退休年龄当月先缴费后再停保。提前办理领取养老金申请手续会造成参保单位提前办理停保,剥夺了参保人退休当月仍要参保缴费的权利,继而影响其退休托管的身份。二是无法确定参保人缴费年限是否符合领取养老金条件。现有部分参保人是要参保到退休当月才缴满15年,或退休年龄后补缴后才符合条件办理领取养老金待遇。提前受理其领取养老金手续就会与达到领取养老金条件的要求相互矛盾。三是无法确定医保缴费是否存续,影响其连续享受待遇。自由职业者退休当月如医保不再缴费,医保待遇会暂停。提前办理领取养老金手续会造成该类群体错误停保。鉴于上述问题,所以我局不建议提前申报领取养老金待遇手续。非常感谢您对我区社会保险工作的关心和支持,欢迎继续对我们的工作提出宝贵的意见和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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