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议案(建议)办理

标 题:关于迁移亚运大道末端驾校及考场的建议
问题内容:

内容:近年来,随着城市居民对生态旅游的推崇,位于番禺区石楼镇的莲花山旅游区、海鸥岛吸引了越来越多本地及周边地区市民前来观光旅游。据初步统计,莲花山旅游区、海鸥岛周末平均客流约2万人、车流量约2500辆,国庆节等长假客流量约7万人、车流量约8000辆,春节(年初一)等传统节日接待人数更达到10万人,车流量可达1.5万辆。每逢节假日,莲花山旅游区周边地区就出现堵车数公里的情况,成为番禺区乃至广州市节假日的交通“黑点”。石楼镇浮莲路、亚运大道及石清公路是通往莲花山及海鸥岛的重要交通节点,目前该三个地段也是整个番禺区驾照科目三(路考)的考试路段考点之一,考试场设于亚运大道末端、浮莲路一方渔家南侧,每日考试人数约300人,考试车约20台。考场附近有供销社、福华两家驾校,每天有约100辆教练车在路面进行练习。由于教练车车速较慢,经常造成上述路段交通堵塞严重,加之路上摩托车、电瓶车多,驾驶员大多是驾校学员,驾驶技巧生疏,极易引发交通事故,影响道路交通安全,造成险象横生。另外,周末及节假日是驾校学员练车的主要时段,也是本地及周边地区市民前往莲花山及海鸥岛观光旅游的高峰期,石清路、浮莲路经常排满教练车和考试车,导致游客和居民无法通过浮莲路前往莲花山旅游区及海鸥岛,这对于节假日原本已非常拥堵的莲花山段交通来说更是雪上加霜、百上加斤。鉴于目前莲花山片节假日拥堵问题严重,同时上述路段作为石楼镇主干道,不适宜作为驾照考试场地,建议将上述考试场及驾校迁出莲花山片区,同时浮莲路、石清路、亚运大道不再作为驾照考试道路,以疏导浮莲路、石清路及亚运大道末端的交通。附件:亚运大道、石清路及浮莲路教练车拥堵情况附件

问题答复:

陈金棠代表:您提出的“关于迁移亚运大道末端驾校及考场的建议”收悉,现将办理结果答复如下:一、设置考试路段的依据根据广东省公安厅交通管理局《关于做好机动车驾驶人考试管理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广公交(传)〔2007〕154号)要求,机动车驾驶人科目三考试区域和路段按照如下原则进行设置:(一)科目三考试应选择在交通安全设施完善的道路上进行。交通事故多发路段、危险路段不得作为考试道路,国道、省道等交通流量大的道路不宜作为考试道路。(二)考试路段应当满足下列条件:1.用于通行社会车辆的混合交通道路,汽车单向流量每小时不少于60辆。2.进行考试的社会道路路段里程应在5公里以上。3.考试路段起点和终点应当设置明显的标志,通告来往车辆,注意考试路段安全。每公里设置里程标志,并及时协调公路部门完善交通安全设施。4.应当具有平面交叉路口、交通信号灯以及人行横道、注意行人、注意儿童、减速让行、停车让行等标志、标线。5.应当具有通过学校区域、公共汽车站路段。6.应具备夜间考试功能,要求视线、能见度不高于200米。从2016年4月1日开始实施的《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公安部第139号令)第三十一条规定:科目三考试基本项目包括上车准备、起步、直线行驶、加减挡位操作、变更车道、直行通过路口、路口左右转弯、靠边停车、通过人行横道线、通过学校区域、通过公共汽车站、会车、超车、掉头、夜间行驶。二、亚运大道路段作为驾驶人培训和考试路段的原因按照《关于印发〈加强机动车驾驶人管理指导意见〉的通知》(公交管〔2012〕77号)有关要求,机动车驾驶人科目三实际道路驾驶技能考试应实行计算机评判和人工评判相结合的考试模式。针对上述要求,我局交警大队通过综合分析番禺区的交通情况和结合广州市车管所的专业建议,分析到亚运大道比较符合关于科目三培训和考试路段的相关要求,该路段的各项硬件设施基本具备,路面宽阔,人流量、车流量相对区内其它主干道较少,在该路段进行驾驶人培训和考试对路面的正常交通运输影响较少,且在亚运大道连接浮莲路口有合适的地方(即浮莲路99号一方渔家旁)设置监控室、侯考区和发车区等,所以,我局交警大队建议将亚运大道路段作为驾驶人培训和考试路段。在2015年4月底科目三路考场建设工程完成后进入试考阶段,根据广州市交警支队下发的《机动车驾驶人科目三道路驾驶技能考试车载监控系统推广应用工作方案》要求,从2015年8月1日开始全面采用科目三监控系统考试。机动车驾驶证考试业务是民生服务工作,禁止考试和练车将严重损害到公众的权益,因此暂时还不能禁止此路段的驾驶培训和考试。同时,针对市民反映对过往行为造成很大安全隐患问题,我局交警大队将实施以下工作:一是考试期间严禁教练车在考试路段练车,尽量降低工作日的日间的教练车流量;二是加强对辖区驾校的管理,要求教练员在培训学员过程中,必须严格按照培训和考试的相关管理规定,尽量避免在道路交通繁忙时间进行带教,在经过考试路段中的学校区域或人流较多的地方时,教练员必须提高警惕,避免造成交通事故的发生;三是加强与辖区交警中队联系,让交警中队加强对此路段的交通疏导管理,严格纠正教学车辆的交通违法行为;四是严禁教练员在非培训和考试路段带教;五是日后我局交警大队将与广州市车辆管理所研讨并制定相关措施,以减少路面培训和考试对群众的影响。目前,科目三的考试集结点于2016年7月1日已搬迁到乐羊羊路段。非常感谢您对我区交通管理工作的关心和支持,欢迎继续对我们的工作提出宝贵的意见和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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