陈金棠代表:您提出的“关于迁移亚运大道末端驾校及考场的建议”收悉,现将办理结果答复如下:一、设置考试路段的依据根据广东省公安厅交通管理局《关于做好机动车驾驶人考试管理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广公交(传)〔2007〕154号)要求,机动车驾驶人科目三考试区域和路段按照如下原则进行设置:(一)科目三考试应选择在交通安全设施完善的道路上进行。交通事故多发路段、危险路段不得作为考试道路,国道、省道等交通流量大的道路不宜作为考试道路。(二)考试路段应当满足下列条件:1.用于通行社会车辆的混合交通道路,汽车单向流量每小时不少于60辆。2.进行考试的社会道路路段里程应在5公里以上。3.考试路段起点和终点应当设置明显的标志,通告来往车辆,注意考试路段安全。每公里设置里程标志,并及时协调公路部门完善交通安全设施。4.应当具有平面交叉路口、交通信号灯以及人行横道、注意行人、注意儿童、减速让行、停车让行等标志、标线。5.应当具有通过学校区域、公共汽车站路段。6.应具备夜间考试功能,要求视线、能见度不高于200米。从2016年4月1日开始实施的《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公安部第139号令)第三十一条规定:科目三考试基本项目包括上车准备、起步、直线行驶、加减挡位操作、变更车道、直行通过路口、路口左右转弯、靠边停车、通过人行横道线、通过学校区域、通过公共汽车站、会车、超车、掉头、夜间行驶。二、亚运大道路段作为驾驶人培训和考试路段的原因按照《关于印发〈加强机动车驾驶人管理指导意见〉的通知》(公交管〔2012〕77号)有关要求,机动车驾驶人科目三实际道路驾驶技能考试应实行计算机评判和人工评判相结合的考试模式。针对上述要求,我局交警大队通过综合分析番禺区的交通情况和结合广州市车管所的专业建议,分析到亚运大道比较符合关于科目三培训和考试路段的相关要求,该路段的各项硬件设施基本具备,路面宽阔,人流量、车流量相对区内其它主干道较少,在该路段进行驾驶人培训和考试对路面的正常交通运输影响较少,且在亚运大道连接浮莲路口有合适的地方(即浮莲路99号一方渔家旁)设置监控室、侯考区和发车区等,所以,我局交警大队建议将亚运大道路段作为驾驶人培训和考试路段。在2015年4月底科目三路考场建设工程完成后进入试考阶段,根据广州市交警支队下发的《机动车驾驶人科目三道路驾驶技能考试车载监控系统推广应用工作方案》要求,从2015年8月1日开始全面采用科目三监控系统考试。机动车驾驶证考试业务是民生服务工作,禁止考试和练车将严重损害到公众的权益,因此暂时还不能禁止此路段的驾驶培训和考试。同时,针对市民反映对过往行为造成很大安全隐患问题,我局交警大队将实施以下工作:一是考试期间严禁教练车在考试路段练车,尽量降低工作日的日间的教练车流量;二是加强对辖区驾校的管理,要求教练员在培训学员过程中,必须严格按照培训和考试的相关管理规定,尽量避免在道路交通繁忙时间进行带教,在经过考试路段中的学校区域或人流较多的地方时,教练员必须提高警惕,避免造成交通事故的发生;三是加强与辖区交警中队联系,让交警中队加强对此路段的交通疏导管理,严格纠正教学车辆的交通违法行为;四是严禁教练员在非培训和考试路段带教;五是日后我局交警大队将与广州市车辆管理所研讨并制定相关措施,以减少路面培训和考试对群众的影响。目前,科目三的考试集结点于2016年7月1日已搬迁到乐羊羊路段。非常感谢您对我区交通管理工作的关心和支持,欢迎继续对我们的工作提出宝贵的意见和建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