选择语言

您当前所在位置: 首页 > 政务公开 > 议案(建议)提案处理 > 2016年 > 2016年议案(建议)

议案(建议)办理

标 题:关于落实村集体留用地“两规”,推进留用地办证工作的建议
问题内容:

内容:多年来,南村镇各村积极支持政府的各项建设,配合各级政府的征地工作,番禺大道(迎宾路)、兴业大道、南部快速路、金山大道、广明高速路、广南变电站、地铁4号线、新光快速路、番禺节能新园、万博商业区等省、市、区重点项目得以顺利实施。与此同时,被征地村因农民失地致贫、农民再就业困难、村集体经济得不到发展等矛盾越来越突出。为缓解征地后的各类矛盾、保障失地农民生活、促进村级集体经济长远发展,必须尽快推进征地后的村集体留用地办证工作。目前,南村镇由于“两规”(土规、城规)未能同时落实的原因,致留用地项目办理多年仍未能完善手续,被征地村村民对政府意见较大。如南部快速路板桥村留用地项目,板桥村申办了十多年,一直未能办下来,村民颇多怨言,该村集体2004年办理《建设项目选址意见书》,2009年办理了商业项目《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因土规调整的原因,未能办理用地报批,至2011年项目土规调整为建设用地区,但控规却被调整为林业用地。类似此情况的,还有地铁4号线罗边村留用地,罗边村从2011年办理《建设项目选址意见书》,期间因创新城控规修编原因、番禺区功能片区土规修编原因,至今还不能办理用地报批手续。经核查梳理,南村镇由于“两规”(土规、城规)的原因,未能办理的村集体留用地有210.398亩,涉及南村镇13条被征地村,包括5个政府征地项目:南部快速路留用地30.512亩(板桥村、梅山村)、地铁4号线留用地23.40亩(罗边村、市头村)、广明高速路留用地42.10亩(江南村、樟边村、梅山村)、南大干线留用地112.26亩(市头村、罗边村、板桥村、南草堂村、陈边村、员岗村、官堂村、塘步东村、塘埗西村共9条村)、佛莞城际轨道和穗西变电站留用地2.13亩(坑头村)。以上项目留用地在完善建设用地手续后,可切实保障被征地村和失地农民的利益,为镇、村的后续经济发展打下坚实的基础。因此,建议:由番禺区国土资源和规划局对不符合“两规”的留用地,负责逐宗落实土规、城规,同时,镇、村大力配合,加快留用地的建设用地手续办证工作。

问题答复:

梁有联代表:您提出的“关于落实村集体留用地‘两规’,推进留用地办证工作的建议”收悉。现将办理结果答复如下:留用地关系到被征地农民的合法利益及长远生计保障,我区自2014年开始已建立了留用地督办制度,定期以区政府督查室名义对全区留用地进行督办通报,同时不定期的走访镇(街),深入群众,掌握第一手资料。一、南村镇留用地办证情况南村镇共核定留用地指标1011亩,截至目前共兑现了323亩;65.6亩正在办理用地手续。关于您提出的未兑现留用地的5个征地项目,其中南部快速路项目共涉及6条村106.5亩,已兑现了3条村、70.6亩,板桥村、梅山村涉及控规调整问题暂未能办理用地手续,草堂村涉及私下转让留用地指标,原市国土房管局已明确复文表示不可调剂;地铁四号线项目共涉及3条村65.7亩,已兑现0.13亩,市头村42.2亩已获用地批复,待缴交税费后办理用地结案、建设用地批准书手续,市头村10.86亩正在办理规划选址,罗边村12.5亩正在组织用地报批材料;广明高速项目共涉及5条村72.7亩,已兑现22.34亩,梅山村14.15亩、樟边村11.41亩、江南村16.55亩涉及控规调整问题,里仁洞村8.29亩拟选址地块符合“两规”,可按规定办理用地手续;南大干线、佛莞城际项目已核发征地预公告,尚未向我局申请核定留用地指标;穗西变电站项目尚未向我局申请办理用地手续。二、工作建议(一)对于符合“两规”的留用地,建议南村镇会同村尽快组织材料申请办理用地手续,我局将积极给予业务指导并加快办理。(二)对于不符合现行控规确需调整控规的,可由项目单位统筹申请控规调整,或由南村镇提出控规调整申请,我局将指导项目单位或南村镇及相关村组织材料,并尽快上报市国规委申请控规调整。(三)根据《关于贯彻实施<广东省征收农村集体土地留用地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穗府办〔2012〕7号)的规定,新征地项目核定留用地指标须依据征地预公告及勘测定界技术报告书,以勘界核定的征收集体土地面积为核定基数,再乘以固定比例。因此对于南大干线、佛莞城际和穗西变电站项目,尚不具备核定留用地指标的条件,待项目单位完善材料后,我局将尽快办理。非常感谢您对我区留用地办证工作的关心和支持,欢迎继续对我们的工作提出宝贵的意见和建议。




附件: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
穗好办
  • 扫一扫
    添加
    “穗好办”
    小程序
手机版
智能问答
微信
  • 番禺政府网
    关注 · 微信
机构专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