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容:门牌号是城市坐标,为市民群众提供生活便利之余,也和市民的生活、学习、工作紧密相连,而大龙街石岗东村部分村民,却因为因为门牌号错乱,导致身份证、户口簿、房产证等一系列证件地址错误。据了解,一直以来石岗东村门牌号是按照自东向西、左单右双的原则编列的,1988年土地证、房产证统一核发后,土地证及房产证上登记的地址均与当时村民的门牌号一一对应。1997年,番禺开展门牌清理整顿工作,并统一按照由西向东、左单右双的原则重新编列了门牌号码。因为门牌号的编列原则与之前相反,出现了村民实际门牌号与房产证、土地证上的地址不一致的情况,并导致身份证、户口薄等重要资料也连带发生错误。据统计,该村现有868户存在门牌号错乱的情况。很多村民在门牌号发生错乱后无及时向公安机关提出申请更改,在这十几年内,不少农村旧房也进行了拆建,且在2003年广州市已停止审批农村房屋报建手续,也就是说,大量门牌号错误的房屋,如在2003年后重新拆建,也因资料及报建手续不全而无法更改房产证上的地址,从而导村民致身份证、户口簿上的错误地址也无法更正。门牌号作为拥有法律依据的建筑物“身份证”,具有一定的严肃性,它是村民身份证、户口簿、房地产证等证件的重要信息,尤其会影响到日后村民房屋继承等问题,错乱门牌号可能引发村民的一系列矛盾纠纷。因此,建议如下:一、公安部门本着尊重历史、方便群众的原则,理顺门牌号与身份证、户口簿不相符的现象,并为村民更新身份证、户口簿上的错误地址。二、要以保护村民宅基地的使用权及其地上建筑物所有权为原则,由国土部门对土地证(房地产权证)与实际拥有宅基地相符的,均应出具证明,并证上备注,以防止日后地址错误的宅基地在继承等问题上出现纠纷,并可作为变更身份证、户口簿信息的依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