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议案(建议)办理

标 题:关于加强城区环境综合整治与监管力度,提升城区整洁有序生活环境综合水平的建议
问题内容:

内容:随着人们物质与文化生活水平的不断提高,城区环境日益得到改善与提升,在我区加强旅游业的发展,迈向旅游城市行列的时代,环境整治具体十分重要的意义。近几年来,市、区两级政府都已将全区环境卫生整治提到议事日程上来,特别是在2015年,我区已将建设“干净、整洁、平安、有序”新番禺作为城市建设新目标,投入大量资金清理卫生死角、清理垃圾,创建星级卫生社区、星级卫生村,对火烧岗垃圾填埋场进行了综合整治,对垃圾处理技术进行了改造,使我区环境整治工作不断取得新硕果,城区环境不断出现喜人景象。但纵观整个城区,特别是旧城区,仍存在着一些难以治愈的顽疾,影响着我区整体环境卫生综合水平及城市形象。如某些旧城区的居民小区内使用的垃圾桶仍然是最原始简陋的,无法将垃圾进行分类投放;有些街角的垃圾桶是可以将上半截盖子移开的,可以看到经常在傍晚时分被拣垃圾的人移开半截盖子翻找,翻完也不将盖子盖上,要等到第二天环卫工人清理垃圾时才会重新盖好;有些老城区人行道上除了夜晚有人清扫一次外,白天的大部分时间都有不少垃圾散乱堆积在路面上;垃圾桶使用一段时间后内外积聚了很多厚厚的污垢,无人清理,也无定期更换。为改变目前这一状况,建议在垃圾桶清洁维护、居民投放垃圾行为、城区环境整治机制方面,加大力度,形成纵横、立体交叉的管理网络体系,使我区城市环境在高位均衡的状态下得到更好的发展,建议从以下几面着手加以整治:1、继续加大城区环境整治力度,加强对旧城区、旧居民小区的环境卫生整治,增强对可分类垃圾桶的配置,提升科学合理与实用性,尽量在各居民小区、各大街区设置坚固耐用、不容易生锈、不易被拣垃圾人拆卸的垃圾桶,并定期进行清洗维护,保持垃圾桶的整洁卫生耐用;增加以城区街道的清扫次数,保持街道路面的整洁干净。2、继续加强对所设置垃圾桶的管理,增强垃圾分类投放的便利性与引导性,将可回收、不可回收、有害废物加以严格区分,用不同的图形及文字标明可投放垃圾的种类,如可回收垃圾包括了各类织物、废纸类、塑料橡胶类、金属或玻璃制品等,不可回收垃圾是除可回收及有害废物以外的所有生活垃圾,如塑料袋、果皮果壳、废纸屑、泡沫饭盒、剩饭菜等,有害废物是指废电池、荧光灯管、过期药品、油漆桶、各类化学废弃物品等,都要在垃圾桶上按国家统一颁布的废物标志标识清楚,引导小区居民和广大市民文明丢放垃圾;3、制定垃圾分类投放行为的规范教育与宣传,提升市民文明素质与行为。制定并印制垃圾分类市民手册,在社区居民区分发,并利用电视、网络、微信等媒体与公众互联网平台,加强对市民文明丢放垃圾的宣传教育;在小学生课程设置中,增添规范垃圾投放条例的内容,使小学生从小树立规范处理垃圾的文明意识与行为,确立现代公民合格行为规范意识。4、将规范市民垃圾处理与投放行为上升到法律层面加以立法与管理,可制定市民垃圾投放相关条例并严格执行,相关条例法规中要严明乱丢垃圾等不文明行为的有害性,针对不执行条例的行为要有具体的刑事及行政处罚条款并加强执行的检查与处罚力度,做到有法可依、违法必纠,建立并实行重典治理机制。5、成立志愿者纠察执法队伍,补充相关职能部门专业检查人员的不足,对旧城区各居民小区、街区市民的垃圾处理行为进行巡视、检查、执罚;6、在目前开展的“低碳广州从垃圾分类做起”、“垃圾分一分,文明伴我行”等活动的基础上,继续加大声势,利用各种宣传媒体与方式,营造人人参与建设美丽新番禺行动之中的氛围,使爱护环境的意识深入人心,使更多的居民在住宅小区内按规定投放垃圾,走在街上不乱丢垃圾,一起为建设我区靓丽清洁的美好环境努力。

问题答复:

古耀坚代表:您提出的“关于加强城区环境综合整治与监管力度,提升城区整洁有序生活环境综合水平的建议”收悉。现将办理结果答复如下:一、关于继续加大城区环境整治力度的建议2016年,我区继续加大城乡环境整治力度,开展环境卫生秩序整治工作,以落实门前市容环境卫生责任制、创建星级卫生村(社区)活动为抓手,深入推进“清洁番禺”行动,打造“干净、整洁、平安、有序”的城市环境。1、加强环境秩序整治工作考核根据区委、区政府统一部署,由区委、区政府督查室、区城管运行指挥中心、区城管局、区创建办抽调人员组成区级督查组,每天对全区各部门和镇街督导检查,对检查发现问题,均列明责任单位领导姓名确保责任落实到人。区级督查组每周会对上周发现问题复核,如发现问题未整改或整改不彻底的,按有关规定扣分通报。依据考核结果,对城市环境秩序整治工作推进不力或者落实不到位的领导干部,由区纪委和区委组织部实施问责处理,进一步促进各级领导干部增强责任意识。2、开启环境秩序整治即时通讯工作模式为加强我区的环境秩序整治工作,区级督查组建立微信工作群作为承接领导日常任务交办和对环境秩序整治工作探讨的信息交流平台。区级督查组对工作群中领导交办的事项进行归纳、汇总,分派给相关职能部门或属地镇街,并有效对整治工作进行跟踪和督办,便于责任单位或区级督查组以电子文档或微信形式及时向区领导汇报整治工作落实情况,做到环境秩序问题第一时间发现、第一时间上传、第一时间处理、第一时间反馈。3、积极开展各类专项整治各级各部门除了做好辖区内日常的环境卫生工作以外,持续开展整治“六乱”、“五类车”、违法建设、违法户外广告牌、建筑废弃物偷排放等专项行动,加强区内重要区域的环境整治。如,针对全区16个地铁站点,由区级督导执法队和镇街联合执法队因地制宜分别制定整治方案,联合开展专项整治,取得初步成效。又如,对市桥街大北路、番禺广场等人流密集区域,由区交警大队牵头,在重点区域范围内持续开展“五类车”的专项整治行动,增加交警路面执法密度、提高见警率,一定程度遏制了“五类车”非法营运行为。4、落实环卫保洁工作常态化各镇街及相关职能部门切实加大环卫设施投入,在地铁口等人流密集区域增加设置果壳箱,通过实地评估人流高峰时段卫生状况,配置足够数量清洁人员和增加保洁密度。同时,组建卫生保洁督查组,不定时深入各重点路段和重点区域进行巡回检查,发现问题要求责任单位立即整改,确保清扫到位,不留死角。5、推进落实门前三包责任制我区制定了《番禺区市容环境卫生责任区制度实施意见》,大力推进落实门前三包责任制:一是以镇街为主体,对辖区内责任人类别、数量及“门前三包”责任知晓情况进行全面摸查并登记造册、建立台帐,与机团单位、规模以上企业、部队、学校、医院、临街店铺和居住小区签订“门前三包”责任告知书,并确认责任区域;二是加强宣传和发动,将讲公德、讲卫生与居民居住环境相结合,提高群众参与的主动性和自觉性;三是借助技术手段,强化监督和联合执法,曝光和处罚违反市容环卫责任制度的单位和个人,营造成全社区自觉遵守规定的良好风气,开展创建责任区制度落实示范街(镇)活动,力争责任区告知书签订率和责任人知晓率达到双百分百。此外,各镇街城管执法人员也积极督促沿街商户、菜市场管理方认真履行“门前三包”义务,要求相关人员不乱倒垃圾、不占道经营。6、继续实施创建星级卫生村(社区)活动一是对去年创建110个星级卫生村和55个星级卫生社区以暗访的形式进行回访,对存在的问题取证并及时反馈给相关镇街进行整改,进一步强化卫生意识;二是开展环境卫生大清洁及灭蚊行动。针对春夏蚊虫孳生的问题,开展环境卫生大清洁活动,以镇街为单位,每周组织开展一次统一卫生清洁和消杀工作,有效控制了蚊媒密度;三是启动新一年的创建活动,要求每个镇街选择1至2个农村为示范村,由镇街负责统筹指导示范村完善环卫设施,开展环卫保洁和垃圾收运工作,打造城中村示范村,树立城中村治理地标。7、做好公共道路垃圾收集桶清洁维护工作公共道路的分类收集容器,按照广州市要求必须是“其他垃圾”和“可回收物”收集桶。各镇街对于采购并配置公共道路的垃圾分类收集桶均有聘请管护单位负责维护。针对垃圾桶容易被捡垃圾人拆卸问题,各镇街将在日后招标过程中加以注意,选择不易拆卸垃圾桶进行采购。二、关于指导垃圾分类投放及规范垃圾桶配置维护的建议为了避免浪费,也为了更符合实际情况,区城管局一直按照市城管委要求,鼓励各物业小区采取在原来垃圾桶张贴符合规定的垃圾分类标识来升级改造成为分类收集桶。同时,按照市城管委部署积极推进“垃圾分类定时定点”投放模式,为了鼓励物业小区参加该模式,对于开展了定时定点投放模式并分类出厨余垃圾的188个物业小区,区城管局和镇街政府均一次性赠送了标准的240升塑料垃圾分类收集桶。《广州市垃圾分类管理规定》(下文简称“规定”)于2015年9月1日起正式生效。《规定》第二十条、第二十一条指出本市实行生活垃圾分类管理责任人制度。城市居住区,实行物业管理的,物业服务单位为责任人;单位自管的,自管的单位为责任人;农村居住区和转制社区,村民委员会、农村集体经济组织为责任人。生活垃圾分类管理责任人依据相关规定,结合生活垃圾产生量、投放模式,合理设置生活垃圾分类收集容器,并保持收集容器完好和整洁美观,出现破旧、污损或者数量不足的,应当及时维修、更换、清洗或者补设。因此,居民小区的垃圾分类收集容器由物业公司或者业主委员会负责配置、管理、维护,公共道路的垃圾分类收集容器由属地政府负责配置、管理、维护。各级政府及城市管理部门负有监督责任。三、关于爱护环境、垃圾分类宣传的建议2016年1月至7月,区城管局联合各镇街坚持每月开展垃圾分类全民行动日活动合计32场。同时,在番禺社区网建立了垃圾分类专题网站,并定期在网络上发布垃圾分类动态,提高居民关注度。各中小学校通过家长会、学校开放日、垃圾分类全民活动日和家长学校等形式,做到“小手牵大手”,把宣传辐射到农村、到社区。区城市管理指挥中心充分发挥如番禺日报社、区广播电视台等新闻媒体的舆论引导和监督作用,在公共场所和人员密集地区发布卫生保洁公益广告,营造城市环境卫生保洁氛围。此外,合理利用社会资源,倡导全民参与保洁工作,定期组织青年志愿者深入客运站、公园周边、路口、农贸市场、居民区等人口密集地区,对不文明行为进行劝阻,宣讲文明道德规范,从而提高市民参与城市环境卫生保洁的自觉性。四、关于规范市民垃圾处理与投放行为的建议《广州市生活垃圾分类管理规定》(广州市人民政府令第124号)已于2015年9月1日起施行,市城管委表示在规定生效后,前阶段会以教育劝导为主,暂时先处罚生活垃圾分类管理责任人,当责任人落实责任后仍有市民不分类,才对市民开罚。区城管局将按照上级要求并结合我区生活垃圾分类管理工作推进的实际情况,逐步加大管理执法的工作力度,积极引导和规范市民分类投放垃圾。五、关于成立志愿者纠察执法队伍的建议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的规定,行政处罚应由具有行政处罚权的行政机关在法定职权范围内实施,组织志愿者成立纠察执法队伍对垃圾处理违法行为实施执法目前尚缺乏法律依据。非常感谢您对我区环境整治及垃圾分类工作的关心和支持,欢迎继续对我们的工作提出宝贵的意见和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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