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内容: | 理由: 停车难已成当前我国许多城市管理整治之“痛”。截至目前,番禺机动车保有量超过35万辆,停车难问题也日益加剧,随之带来的交通拥堵屡见不鲜。因此建议全区政府部门、写字楼、医院、大型商场等各方,向社会开放停车位信息,构建我区停车信息共享平台,让市民可以借助手机APP等“互联网+停车”技术,提前查询剩余停车位,更快地完成停车,也避免车辆因为寻找停车位行驶在路上造成交通拥堵。 (一)车辆保有量不断上升,车位缺口大。随着经济社会的快速发展,我区机动车、驾驶人数量呈高速增长态势,目前番禺机动车保有量超过35万辆。在停车位方面,按照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印发的《城市停车设施规划导则》的明确要求,规划人口规模大于50万的城市,机动车停车位供给总量宜控制在机动车保有量的1.1至1.3倍之间。但目前我区的停车位远远不能满足停车需要。交通拥堵问题、停车难等问题日益加剧,尤其在医院、主干道、大型商超附近,因停车难以及随之带来的交通拥堵屡见不鲜,8成以上车主表示停车非常难或比较难。 (二)各停车场各自为政,信息不互通、不对称。番禺区内目前各行业停车场都各自为政,各自有自己的软件和数据库,各个停车场之间没连接,信息不互通,使得部分停车场爆满,部分停车场却门可罗雀。另外虽然“互联网+”逐步发展,但是由于很多停车场未对外开放信息,市民也无法通过手机等移动互联网方式事先查询停车位,导致开车出门后经常要花很多时间用在寻找停车位上,也进一步加剧交通拥堵。 办法: (一)以“开放、共享、绿色”为理念,政府部门、写字楼商场、住宅小区、景点、医院等多方参与,开放停车位信息,构建我区公共停车信息平台,解决停车信息不互通、不对称的问题,切实优化停车资源配置。 (二)在全区公共停车信息平台动态整合城市内停车资源的基础上,通过手机APP、网站等方式为市民提供查询服务,尤其是通过手机APP的方式,方便市民在出门前就可以根据各停车场剩余停车位信息更好地规划自己的路线,出门后也可以高效地找到剩余停车位,有效缓解重点区域停车供需矛盾,实现停车规范有序。 |
问题答复: | 卢树辉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开放、共享全区停车信息”的提案收悉。经研究,现将办理结果答复如下: 一、开放、共享停车的发展趋势和前景 近年来我区经济快速发展,机动车保有量不断上升,引发的停车需求急剧增加,交通拥堵和停车难等问题日益突出,提案建议开放和共享停车位信息,构建公共停车信息平台,能缓解因停车信息不互通、不对称带来的拥堵问题,可以切实优化停车资源配置。据了解,新的《广州市停车场建设和管理规定(草案)》(以下称《新规》)在立法四十九条规定:“鼓励专用停车场对外开放、错时共享停车”,广州是首个拟立法鼓励共享停车位的城市,开放、共享停车信息是实现共享停车的前提,该提案建议符合未来发展趋势具有很好的借鉴意义。 二、开放、共享停车的当前现状和背景 为了解决停车难的问题,我局一直遵循“鼓励、规范、引导、共享”原则,加强和跟进停车场的建设和管理工作,密切关注共享停车的起步和发展。共享停车与共享单车、网约车有相似性,都是一种网络经济的模式,发展势头迅猛,共享停车要向社会开放、共享信息,需调动与停车位有关各方单位的积极性共同参与。由于2014年5月1日实施的《广东省道路运输条例》将停车场排除在道路运输服务业之外,不再实施许可管理,因此《广州市停车场管理办法》对停车场实施许可管理的上位法依据已不存在,现时对于经营性停车场业户无需到交通部门办理许可或备案手续,只需要前往工商、税务、发改部门办理相关登记,广州市停车场行业管理系统信息已经在2015年暂停使用,因此交通部门暂时无法掌握辖区经营性停车场具体情况,难以调动与停车位有关各方单位共同参与的积极性,需等待《新规》颁布实施对停车场法律备案。 三、开放、共享停车的制约因素和影响 开放、共享停车是一个囊括规划、建设、管理和技术等层面的系统工程,目的是要针对交通拥堵状况达到停车场供需动态平衡。目前,我区发展开放、共享停车除立法层面外仍有不少制约因素:一是需要有效解决停车场配建标准与停车需求间的矛盾;二是大部分产权和物管不一致,需协调停车场产权划分与管理责任;三是涉及政府、金融等相关部门需要确保安全性、密闭性和保密性;四是设有门禁的停车场实现对外共享的难度较大;五是停车场信息化程度不一致使得共享覆盖面十分有限。 四、开放、共享停车的具体措施和方案 据了解,《新规》预计今年末明年初出台,新规从立法层面明确了开放、共享停车及智能化管理具体内容,根据立法要求和我区实际,提出建议和方案如下: (一)配合市交通行政主管部门建立全市统一的停车综合管理系统。我区停车场信息动态管理将纳入市统一管理,按市要求实时公布经营性停车场的分布位置、使用状况、泊位数量、收费标准等信息数据向社会公开,并与发展改革、公安、国土、规划、建设和城管等相关行政管理部门共享管理信息。 (二)建议由相关职能部门建设我区停车信息诱导系统,并负责运行、维护和管理。将我区停车信息诱导系统纳入全市统一的停车综合管理子系统后,我局将组织、督促全区停车场经营者按照统一的技术规范向市交通行政主管部门实时、直接上传相关停车数据,做好开放、共享停车平台的基础数据备案工作。 (三)合理规划和建设我区停车场,将停车场信息化建设提前纳入规划当中。建议区国规局和住建局按照停车场规划和建设的原则,未来规划、建设专用停车场为主,公共停车场为辅,道路泊位为补充,不断加强交通枢纽、医院、旅游景区、大中型商贸场所和其他公共活动场所的公共停车场的规划和建设,完善信息化管理。 (四)落实“鼓励专用停车场对外开放、错时共享停车”具体要求,鼓励我区住宅停车场在满足本住宅区居民停车需求的前提下向社会开放;鼓励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和人民团体等有条件的单位将自用停车场错时向社会开放;鼓励新建区内商业、公共类停车场接入区停车信息诱导系统,实现空余泊位信息的实时发布与查询功能。 (五)鼓励社会资本搭建共享停车平台。开放、共享停车的发展趋势是实现“共享停车”,从当前网约车、共享单车发展经验来看,与其政府独导不如充分发挥市场调配功能,鼓励类似我区民生卡APP智能停车资源共享平台等建设发展,在政府搭建了公共数据平台基础上鼓励社会资本参与建设共享停车平台,实行优胜劣汰,达到供需资源合理配置。同时,不断完善共享停车制度建设,为实现“共享停车”的市场化发展进行“护航”。 非常感谢您对我区“开放、共享全区停车信息”工作的关心和支持,欢迎继续对我们的工作提出宝贵的意见和建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