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议案(建议)办理

标 题:关于番禺区社区型居家养老服务的提案
问题内容:

理由:

番禺区相对于广州市的其他城区城市化水平较低,人口结构因众多外来人员相对复杂,60岁以上户籍老年人有11万多,目前番禺区政府资助居家养老服务对象主要是“三无”重点对象(无生活来源、无劳动能力、无法定抚养义务人),为200人左右。在老龄化日益严重的今天,老年人因社会活动水平、健康水平等下降,缺乏技术、能力和渠道获取生活必需资源的现象随处可见,“如何将国家资源合理、充分地用于老年人的生活”这一话题便逐步推动了社区型居家养老服务的发展。广州市近日出台的《社区居家养老服务管理办法》中提到:

(一)社区居家养老服务定义。社区居家养老服务是以家庭为核心,以社区为依托,以专业服务为主要形式,充分利用各类社区资源,为居家老年人提供的社会化服务。

(二)番禺区当前居家养老的服务现状基本上是:1、政府资助“三无”重点对象居家养老服务;2、利用镇街养老院专兼职管理团队提供操作服务;3、尚未涉及社区参与。

(三)社区居家养老服务需求量大。《社区居家养老服务管理办法》指出96%的老年人(60岁以上)需要居家养老服务,这一数据也符合“9073”(即90%的老年人家庭养老,7%社会养老,3%结构养老)对老年人服务划分的标准推算。番禺区当前居家养老服务资助覆盖的人群只是“三无”重点对象,远不能满足96%服务对象的服务需求。

办法:

本提案根据上述背景,结合我区当前的居家养老服务现状提出以下社区居家养老服务规划建议:

(一)建立区级养老服务资源中心。在广州市大力提倡社区居家养老服务的背景下发展居家养老基本服务,需要有区级服务平台作为枢纽来协调全区老年人社区服务。具体而言,番禺区老年人涉及的需求评估、服务顶层设计、资源调配及服务转介等,都需要区级平台做枢纽进行协调。区级资源平台的运营建议交由区级行业协会执行,经费可参考其他地区配备。

(二)建立镇街老年人综合服务中心。本级中心主要功能是联合镇街家庭综合服务平台、在区级养老服务资源中心协调下为辖内60岁以上老年人提供社区居家养老服务。具体规划如下:

1、中心服务分为三层:第一站是一站式社区养老服务,包括健康娱乐、文化教育等主题的老年文体活动等(可联合家综开展或转介家综开展);第二层是社区居家养老服务,包括生活照料、助餐配餐、临时托养、“平安通”等服务项目,该层属于此类中心重点服务内容;第三层是社区老年人危机干预服务,包括虐老、临终关怀、精神慰藉等服务。

2、中心场址特色:此类中心可与家庭综合服务中心建立在同一栋大楼或同一所驻地,便于服务就、转介、互补,更有利于增加服务场地的居民使用率。

3、中心运营安排:此类中心可由各镇街承接家庭综合服务中心的社会服务机构运营,可充分利用社会服务机构对社区的熟悉、资源的整合来开展,也更贴近居民需求、更充分利用资源的有效整合。运营经费可参照区补贴一点、镇街资助一点、个人承担有偿服务等运作。

(三)整合其他社会服务机构联动拓展其他养老项目。根据广州市文件条例,大力提倡区内社会服务机构根据老年人需求,通过跨界合作开展联合助老等社区养老服务项目,如联合镇街社区卫生服务中心、镇街残联康园站等合作,为更多特殊群体老年人提供综合性养老服务。

问题答复:

政协工青妇组:

你们提出的“关于番禺区社区型居家养老服务”的提案收悉,现将办理结果答复如下:

2014年9月,广州市被民政部确定为全国养老服务业综合改革试点城市之一。近年来,市政府、市社会保障工作联席会议以及市民政局等,相继出台了关于社区居家养老服务改革的系列政策文件。其中,在2016年12月市政府办公厅印发了《广州市社区居家养老服务管理办法》,进一步推动社区居家养老服务全面、持续、健康发展。

一、设立区级居家养老综合服务平台

根据区政府办印发的《番禺区社区居家养老服务改革工作实施方案》(番府办〔2017〕54号)精神,在市桥街环城西路77号物业(原区水利局办公楼)内,设立1个区级居家养老综合服务平台,面积约660平方米,设置养老管理员实训、照顾需求等级评估、服务项目评估、老年用品展示等功能。目前,该服务平台正在建设中,预计今年底可投入运营。服务平台拟采取政府购买服务方式委托给具有相应资质的服务机构运营,区财政已按要求落实相关运营经费。

二、设立镇、街级居家养老综合服务平台

按照《番禺区社区居家养老服务改革工作实施方案》要求,各镇、街设立1个居家养老综合服务平台,设置日间托管、临时托养、生活照料、助餐配餐、医疗保健、康复护理、辅具租赁等功能设施。服务平台可依托现在的星光老年之家、日间托老机构、家庭综合服务中心设置或根据服务功能分散设置。另外,按照与资助对象的配备比例不低于1︰50标准设立养老管理员,负责为本辖区享受服务资助的老年人制订服务方案,跟踪服务情况等具体事务工作,以及设施建设、运营资金申请和服务资助核实等。截止目前,全区16个镇、街均已设立该服务平台,养老管理员也按要求落实到位。

镇、街服务平台和社区服务设施可由镇、街自主管理,也可采取政府购买服务方式整体或分项目委托给具有相应资质的服务机构运营,镇、街应向服务机构无偿提供服务设施并依据合同拨付运营经费。镇、街服务平台运营经费由区政府每年补助每个镇、街30万元,不足部分由各镇、街负责。

三、整合其他社会服务机构,联动拓展其他养老项目

(一)依托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开展服务。社区居家养老服务通过加强与社区卫生服务机构联动,为社区有服务需求的老年人提供包括定期体检、建立家庭病床、上门巡诊、健康管理、社区护理、转诊转介、肢体残疾康复训练等综合服务。

(二)依托民办(或公办)养老机构开展服务。目前,我区设有各类养老机构15间(公办11间、民办4间),社区居家养老服务可依托养老机构内丰富的养老服务资源为服务对象提供居家清洁、生活照料、助餐配餐、临时托养、精神慰藉等服务。

(三)依托家庭综合服务中心开展服务。社区居家养老服务以政府购买服务方式委托家庭综合服务中心或其他社工机构开展,由专业社工定期为居家养老对象开展上门慰问、居家清洁、挂号预约、陪护看病等服务。

(四)依托社会化公司开展服务。目前,我区在石楼镇、南村镇和桥南街等单位开展试点工作,将部分社区居家养老服务项目交社会化公司运营,服务主要以生活照料、家政服务、健康管理、心理咨询等。待项目运营期满,经第三方机构评估后,视情况推广。

非常感谢你们对我区社区居家养老服务工作的关心和支持,欢迎继续对我们的工作提出宝贵的意见和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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