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内容: | 理由: 当前,我国医改进入深水区,但频发的暴力伤医,医生猝死在岗,曝光的医药回扣、过度医疗等事件仍不绝于耳。我区现由政府主导医联体模式医改,通过技术帮扶,提高区内整体医疗服务水平,实现优质医疗下沉,为我区人民群众身体健康作出了重大贡献,但作为医改的核心---医生,其根本利益极少触及。2016年,总理李克强在国务院常务会议上明确提出:“开展公立医院在职或退休主治以上医师到基层医疗机构执业或开设工作室试点”,对医生这一资源,不再是“私有财产”,而是“公共资源”。早期广东省比较出名的以林锋医生建立的“胃肠肿瘤工作室”为代表,使医生参与医改的行为有了希望! 一、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公立医院服务收费低 医疗服务定价并没有充分体现医护人员的劳动价值,更没有体现对医生诊疗经验价值的重视,导致了医生工作的积极性和使命感及责任感降低。 (二)区内三甲医院规模数量增多 目前,番禺区中心医院、何贤医院、番禺中医院、祈福医院及部分省、市级医院的番禺分院等三甲医院规模和数量增多,并通过医联体、兼并、新建分院(区)等模式,扩大自身影响力,使当地中小医院生存困难,不利于国家医改政策的正确实施。 (三)我区注册多点执业医师少 由于根深蒂固的传统意识和强大的习惯势力,各种“玻璃门”严重地阻碍“医师多点执业”这项国策的推行。目前我区注册的在职执业医师共计2976人(不包括退休执业医师),区内执业医师进行多点执业注册的49人,才占1.6%,到民营医疗机构多点执业的仅10人,且绝大多数医师多点执业是由政府或医院主导帮扶或合作进行的,大量的区内医生资源被白白浪费。而区外执业医师到我区多点执业的有31人,占我区多点执业总人数38.8%,相比我区医生多点执业优势不明显,竟争力不够,在多点执业谈判中处于劣势。 办法: 解决这一系列问题的关键是从改革支付制度入手。围绕国家有关政策,通过支付制度的改革,让医生的劳动价值真正从收入上体现出来,从而推动医疗各个主体、各个环节的综合改革。但大幅提高公立医院收费标准,则难以体现公益性。我们认为,让医生自由流动起来,充分发挥市场调节机制,用市场无形的手给医生价值定价较为合理,以市场为导向,效率高、质量保证、成本低。 为此建议区政府进一步出台相关政策,鼓励本区在职医生成立独立医生工作室,让医生回归到“社会人”的状态,他们可自主选择适合自己发展和施展自己能力的平台,最大限度地发挥医生的积极性,使他们在何时何地都可以发挥应有的作用和体现应有的价值,加快医疗资源主动下沉。医生通过自己的诊疗水平以及服务能力提升自己的“知名度”,可获得一份体面阳光的收入。患者认可度也会随之提高,恶性伤医事件相信会随之减少,有利于良性循环形成。 独立医生工作室具体实施方案建议: (一)降低门槛、简化审批 执业医师选好地址,无需注册资金,持工商登记执照、执业医师资格证到卫生行政相关部门办理备案即可从事与执业范围相一致的医疗。到医疗机构内开设医生工作室的,需要有医疗机构同意证明,到社区开设医生工作室的需要有社区居民管理组织的书面证明。 (二)根据不同情况,可设制多种形式的医生工作室 可按医生开展的医疗业务分全科医生工作室、家庭医生工作室、专科医生工作室、健康咨询与促进工作室、心理咨询与治疗工作室等。专科工作室可设“个人工作室”、“专家工作室”、“名医工作室”三种层级形式;个人设立工作室实行实名制;个人两个以上的工作室需冠名需添加地址,地址在某医疗机构内加某医疗机构名称,在某社区加某社区名称等等,如:×××泌尿外科专家富都城工作室。也可数名医生共同开办工作室;社会发展特殊冠名需另外确认,如:“网络医生工作室”、“流动医生工作室”。 (三)市场化运作,优化配套服务 我区目前尚无专门从事医师多点执业的中介机构方便供需双方对接。广州中医药大学成立一家公司,专门统一负责本校专家外出多点执业管理,经验值得借鉴。鼓励在社区服务中心设立医生工作室,特别是专科工作室,可达到强基层目的。 (四)监管从严 由区卫计局牵头组织专家监管和协调相关工作,如:基本制度、项目、人员配备、执业范围、巡视制度等。 |
问题答复: | 陈红艳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鼓励在职医生成立独立个人工作室的建议”的提案收悉,现将办理结果答复如下: 一、国家政策规定在职医师、退休医师可以设置个体诊所或多点执业 (一)2016年10月,中共中央、国务院印发了《“健康中国2030”规划纲要》第十七章提出:“进一步优化政策环境,优先支持社会力量举办非营利性医疗机构,推进和实现非营利性民营医院与公立医院同等待遇。鼓励医师利用业余时间、退休医师到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执业或开设工作室。个体诊所设置不受规划布局限制。破除社会力量进入医疗领域的不合理限制和隐性壁垒。” (二)2017年4月1日,《国家卫生计生委关于修改〈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实施细则〉的决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令第12号)第四条:删除了原细则第十二条第一款第三项“医疗机构在职、因病退职或者停薪留职的医务人员不得申请设置医疗机构”的内容。 (三)2016年10月1日,《广东省卫生计生委广东省中医药局关于医师多点执业的管理办法》施行。其第四条规定“在我省多点执业的医师,应具有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从事同一专业工作满5年。”医师多点执业流程简化,无需审批,备案登记即可。执业医师确定一家主要执业机构进行注册,其他执业机构进行备案,执业机构数量不受限制。目前我区在职中级及以上执业医师多点执业备案275人。 2017年4月1日,《医师执业注册管理办法》施行。其第七条规定:“执业地点是指执业医师执业的医疗、预防、保健机构所在地的省级行政区划和执业助理医师执业的医疗、预防、保健机构所在地的县级行政区划。”这规定明确了医师的执业地点从单一的医疗机构变为在全省区域内执业,医师在同一省内的医疗机构执业,只需明确一个主要执业地点,其他执业地点备案后均可执业。 二、我区结合医改的推进,最大限度发挥医师的积极性。 (一)鼓励医师利用业余时间、退休医师到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执业,特别是名中医及专科医师到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设立工作室,费用由区社区卫生服务管理中心在预算中支出。这既加快医疗资源的下沉,又充分发挥医师的积极性。 (二)2017年7月15日零时,番禺区按照广州的统一部署,全面启动公立医院综合改革,全面取消了药品加成,实施药品零差率销售。在4238项基本医疗服务项目价格中,调升2457项,以提升医务人员的技术劳务价值。下调1110项,主要是大型医用设备检查治疗和检验等项目,总体调价幅度达7.7%。改革之后,门诊挂号费取消并入诊查费,普通门诊、副主任医师、主任医师诊查费分别上调至每诊次10元、20元、30元。 (三)为了更好地发挥三级医院专业技术优势及带头作用,加强中小医院和社区卫生机构能力建设,我区结合实际,充分整合辖区内医疗资源,构建分级医疗、急慢分治、双向转诊的诊疗模式。到2017年底,区属三级公立医院和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全部加入医联体,鼓励二级医院加入医联体,三级公立医院发挥引领作用,逐渐形成基层首诊、双向转诊、急慢分治、上下联动的分级诊疗模式。建立区-镇-社区三级医疗卫生机构分工协作机制,构建三级联动的区域医疗服务体系。打造医联体内专业的医疗卫生健康服务团队,共享型区域卫生信息和健康大数据平台。实现服务、责任、利益和管理的共同体,为居民提供全方位全生命周期健康服务。 三、公立医院在编人员成立独立医务室还需相关法律法规定配合 (一)《广州市番禺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区政协十四届二次会议第62号提案的会办意见》指出:“中共广州市委组织等5个部门转发《中共广东省委组织部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广东省教育厅广东省科学技术厅广东省财政厅关于鼓励高校科研院所科研人员创新创业有关人事管理问题的意见》的通知精神,目前对我省高校、科研院所按事业单位管理的在岗专业技术人员经批准后,可在岗创业或到企业或到其他科研机构、高校、社会组织等兼职,并按规定获取报酬。除此之外,各级对公立医院在编人员成立独立工作室仍需相关法律法规配合。” (二)根据《广东省卫生计生委广东省中医药局关于医师多点执业的管理办法》第九条规定:“实行医师多点执业知情报备制度。医师向第一执业地点医疗机构履行知情报备手续即可开展多点执业。”目前优质医疗资源多数集中在公立医院,体制内在职在岗的医师需与执业的医疗机构在明确的劳务协议中应当约定执业期限、时间安排、工作任务、医疗责任、薪酬、相关保险等。这需要第一执业医疗机构完善的人事聘用、财务,职称评定等管理机制,进一步推出合理规定医师岗位职责和薪酬、考核奖惩、竞聘上岗等具体人事管理办法。 (三)医生在多点执业过程中需有充足精力以确保诊疗质量,若其他执业机构存在配套设施不足、专业人员缺少的情况下,患者的诊疗安全隐患会相应提高,因此必须明确医师多点执业的医疗责任承担。根据《广东省卫生计生委广东省中医药局关于医师多点执业的管理办法》第十三条和第十四条,“支持医疗机构和医师个人购买医疗责任险等医疗执业保险,医师个人购买的医疗执业保险适用于任一执业地点。医师多点执业过程中发生医疗损害或纠纷,应当由发生医疗损害或纠纷的当事医疗机构和医师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处理。医疗机构和医师需通过合同或协议明确发生医疗损害或纠纷时各自应当承担的责任及解决方法。” 目前省、市相关医院正对“在职医生成立独立个人工作室”工作进行探索试行,相信通过不断的探索,能完善相关的法律法规以配合此项工作的推进。非常感谢您对我区此项工作的关心和支持,欢迎继续对我们的工作提出宝贵的意见和建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