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 题: | 关于番禺古祠堂建筑保护及利用的建议 |
问题内容: | 理由: 2016年4月,习近平总书记在全国文物工作会议中提出“切实加大文物保护力度,推进文物合理适度利用,使文物保护成果更多惠及人民群众”,真正实现“文化遗产融入现代生活”等,深刻诠释了文物保护工作的重要性,并为文物保护工作提出了新要求。2017年2月,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了《关于实施中华优秀传统文化传承发展工程的意见》,提出要“做好传统民居、历史建筑、革命文化纪念地、农业遗产、工业遗产保护工作。”祠堂是不可多得的历史文化遗产,保护和利用是各级政府和社会各界的重要职责。 一、古祠堂建筑是我区重要的历史文化遗产 (一)保护和利用古祠堂建筑是弘扬中华优秀文化传统的需要 一座城市的特色不仅反映在一些标志性建筑上,还体现在丰富的历史文化遗迹中。古祠堂建筑就是历史文化的载体,它在向人们展示先辈们勤劳智慧的同时,还展示了不同的建筑理念和艺术风格。保存至今的许多祠堂,建筑恢弘,装饰华美,我们可以通过这些古祠堂建筑来追溯和感悟历史的风云,并从历史文化中汲取营养,结合时代精神加以继承和发展。 番禺区委、区政府历来重视传统文化的传承和发展工作,以“祠堂”为代表的宗族文化是岭南地区广府文化的一大特色,是不可再生的文化遗产。但随着社会经济的发展,现代文明对传统文化难免会造成冲击。如何更好地保护中华优良传统文化,保护岭南文化的瑰宝“祠堂”及其文化,使其更好地发挥其应有的价值和作用值得我们深思。 (二)保护和利用古祠堂建筑是维系宗族团结、情系海外侨胞的需要 “祠堂”是宗族的象征,是供奉祖宗牌位的地方,是一个商议和处理宗族大事的地方。在每一位宗族成员的心中都是神圣的象征。当然,“祠堂”在番禺人心中已经远远不只是一个“地方”,而是宗族成员对祖先、对家乡血浓于水的感情寄托所在。我区素有侨乡的美誉,广大侨胞在我区经济社会发展中发挥着重大的作用,他们对家乡的感情归根到底就是对宗族发自内心的爱。因此,保护、修缮、开发和利用好古祠堂建筑,不仅能加深本地宗族成员的团结,还能把广大侨胞侨眷的感情维系在一起。 (三)保护和利用古祠堂建筑是系统开发我区特色文化旅游资源、带动经济发展的需要 古祠堂建筑及其文化是岭南文化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广府地区所特有的,如能得到深度的开发利用,形成文化旅游特色,就能带动周边餐饮、酒店和商业等行业,使其成为我区经济发展的新增长点。 二、我区古祠堂建筑保护和利用存在的主要问题 随着我区社会经济的发展和人们生活水平的提高,早在20世纪末21世纪初就已经兴起了重修“祠堂”的热潮。如石碁镇小龙村的曾氏大宗祠就是在该时期重修的,充分体现了番禺人心中“家”的情怀和“根”的情结。但是,我们也看到在古祠堂建筑的修缮过程中,尤其是修缮以后的保护、开发及利用中仍然存在一些问题: (一)修复任务艰巨。据第三次全国文物普查和广州市第四次文物普查统计,我区现有不可移动文物768处,其中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3处,省级文物保护单位4处,市级文物保护单位37处,区级文物保护单位19处,市、区登记保护文物单位705处。而不可移动的文物中,古祠堂建筑有376处,占49%。其中省级保护的古祠堂建筑有2处,市级保护的19处,区级保护的4处,由市级登记的尚未定级但已确定为文物的古祠堂建筑有6处,区级登记的338处,新增发现的7处,分散在我区110多条村落。从保存现状来看,目前保存情况很好的古祠堂建筑有32处,较好的187处,一般的111处,较差的36处,很差的10处。以石楼镇赤山东村为例,该村有11座祠堂,其中戴氏大宗祠等2座比较完好,1座正在进行抢修,另8座需要列入计划进行维修。全区来看,约200多处祠堂需要维修。 (二)损毁比较严重。古祠堂建筑大都属于土木或砖木结构,年代时间久远,由于长期以来保护不力,承重墙柱腐败,加之白蚁侵害,许多梁柱等木结构被白蚁蛀空,自然损毁严重,安全隐患大,风貌遭受破坏。有些古祠堂建筑内部阴暗潮湿,山墙翘瓦破烂不堪,挑梁框槛残缺不全。有些古祠堂建筑遭受了人为的破坏,特别是“文化大革命”的十年浩劫,更是毁掉了许多古建筑精品,后来在农村和城市化建设的进程中,也未能对古祠堂建筑进行及时的规划和保护。 (三)规划不够完善。目前古祠堂建筑的维修保护只处于抢险性阶段,缺乏整体规划和长效监管机制。区文物办作为我区的文物保护监督管理单位,负责我区不可移动文物的保护工作。目前我区对古祠堂建筑的保护多为抢险性维修,每年拨付一定的经费用于古祠堂建筑的修缮,但在修缮完成后却没有建立对古祠堂建筑的后续保护和利用机制,使很多古祠堂建筑得不到及时有效的保护。 (四)资金投入不足。“祠堂”属于古旧建筑,需要大量的资金投入进行长期的修缮保护。据专家介绍,古祠堂建筑每5年就要小修一次,每10年要中修一次,每30年要大修一次。在制定古祠堂建筑保护的财政预算时,往往用现代建筑修缮工程的标准来审核古建筑预算,导致招标价格严重偏低,古祠堂建筑修缮工程频繁流标。广州市政府2013年公布了《广州市文物保护管理规定》;2014年设立广州市文物保护专项资金,我区也于同年设立文物保护专项资金;2015年广州市成立文物局,这为做好文物保护工作提供了政策、管理机构和资金上的保障。据了解,2016年,番禺区文物保护专项资金有500万元,29处整修项目使用资金387.5万元,不少项目仅投入资金1万元,远远不够。而据反映,2017年的政府财政预算仅为200万元,缺口将很大。此外,历史文物建筑的修缮非常复杂,实际工作的涉及面广、周期长,从编制方案到方案审批有严格的法定程序要求,古祠堂建筑的修缮工程从项目立项、财政评审、招投标开始到施工建设完成通常需要跨年度实施,如按现行的区财政资金使用制度执行,可能会陷入今年的钱花不完、明年又没钱花的怪圈。 目前已经修缮的或正在修缮的古祠堂建筑大多由宗族成员或村委会自发完成,除市、区两级政府对少数古祠堂建筑投入约20%—40%的资金扶持外,其余约60%—80%的资金主要由村或宗族成员自发筹集。区政府、镇、街在发动村民、筹集资金、统筹规划、动工修缮等方面的参与程度不高,修缮古建筑反而破坏古迹的情况仍时有发生。此外,古祠堂建筑的产权关系复杂,部分所有权人、使用权人因种种原因拒绝履行文物修缮责任。 (五)专业人才缺乏。目前区文物办仅有7名在编的工作人员,仅完成全区376处古祠堂建筑的保护几乎是不可能的。尽管文物办在16个镇街设有文物保护监督员、各村设有文物保护信息员各一名,但工作人员文物保护的专业化水平仍有待提高。另外,具备相关资质的建筑工人和文物修复技能的人匮乏,较难做到修旧如旧,现代化改造痕迹浓,有些甚至完全失去古建风貌,导致文化保护过程中出现“技术失误”,造成“保护性破坏”。 (六)作用未能发挥。目前,我区修缮完成的古祠堂建筑大多没有得到充分利用,相当一部分处于闲置状态,平时大门紧锁,有外来参观人员来访则作为展示用途。一部分被充当老人活动中心或村居图书室,由村委会购买少量文娱器材或图书供村民闲暇使用,但由于其与现代化的文体中心和图书馆相比环境欠佳,设备相对落后,图书更新缓慢,因此也少有人问津。此外,还有用作村民酒堂、出租给私人承包作商业用途等,致使“祠堂”的传统文化价值未能得到充分发挥。 办法: 对我区古祠堂建筑保护和利用的建议 我们要吸取城市化过程中不合理的建设行为对历史文物破坏的教训,改善对古祠堂建筑保护和利用的现状,可以从以下几个方面入手: (一)制定长远保护规划。全区现有的古祠堂建筑进行全面摸查,深入掌握我区古祠堂建筑的基本情况,要体现番禺2000多年的历史和文化的同时,坚持“保护为主、抢救第一、合理利用、加强管理”的方针,组织人员对辖区内的古祠堂建筑进行全面普查和建档,进一步了解古祠堂建筑的数量、现状、利用等基本情况,组织专家对古祠堂建筑进行分类评估,为下一步分批处理工作夯实基础。 建议效法江门市碉楼特色文化打造的做法,结合我区古祠堂建筑的实际情况,首先甄选出一批年代久远、具有典型性和历史价值高的古祠堂建筑进行修缮和重点打造,开发我区“祠堂”的特色文化地标、景点、博物馆等旅游项目。其次,再对一些年久失修严重、村集体或村民有较强修缮意愿的古祠堂给予修缮资金补助。此外,还要着重保护一些古祠堂建筑内部具有特殊历史价值或艺术价值的壁画、石雕、木刻、条石、柱础等物件。 (二)建立长效工作机制。制定我区古祠堂建筑保护工作方案,明确该项工作的主管部门、配合部门及各单位的职责分工,健全完善古祠堂建筑的修缮、监管、后续利用等工作机制,强化部门联动形成古祠堂建筑保护的工作合力。整合区、镇(街)、村人才资源,发挥区文物办、镇街文化站、村民委员会、居民委员会在祠堂保护工作中的积极性。出台扶持措施,鼓励专业人士成立“工作室”,引入市场机制,在实践中培育和形成一批古建筑修复专家和技工。加强文物保护建筑工人职业资格登记和监管制度,对建筑工人上岗前进行培训教育,提升建筑人员队伍素质。 (三)拓宽资金筹集渠道。一是区财政加大对古祠堂建筑保护资金的投入力度,在保证每年500万元基础上,每年有所增加;二是各镇、街财政也配套一定的资金扶持;三是积极争取市文物专项补贴支持;四是要积极拓宽古祠堂建筑保护资金的来源,广泛动员宗族成员、海外侨胞侨眷、企业和社会组织等捐助古祠堂建筑的修缮保护工作;五要结合美丽乡村、文明村建设,将古祠堂建筑保护纳入美丽乡村建设规划,整合和提升资金利用率。 (四)优化审批程序。财政部门在制定我区文物保护资金预算时,也应考虑到文物建筑修缮的特殊性和专业性,延长古祠堂建筑修缮资金的使用周期,按3-5年计划安排和拨付使用资金,以符合文物工程施工进度的客观规律要求。 (五)利用与保护相结合。任何建筑物都要在使用中才能显示价值,祠堂作为古建筑更是如此,只有在充分利用中才能散发出其文化气息,也只有在合理使用中才能得到更好的保护。目前我区超过一多半的祠堂很少使用或者不使用。不维护这些珍贵的遗产就会毁在这一代人手里,耗资修护但不使用又是一个很大的浪费。我们建议,对修缮完成、具有典型性且历史价值较高的古祠堂建筑加以利用,可作为民间专业性民俗性博物馆、保管所或辟为参观游览场所,旅游主管部门应进一步加大宣传推广的力度,交通主管部门应继续完善古祠堂建筑周边地区的交通、路网等配套基础设施,重点打造我区祠堂文化游和生活休闲游相结合的旅游路线,为建设既时尚,又充满文化气息的番禺时尚新都会创造新的增长点。此外,鼓励古祠堂建筑用于粤剧、国画、书法等文化表演、工作室或展览场所,以提高人们的文化修养,丰富村民的精神生活。 |
问题答复: | 民盟番禺区委员会、区政协教科文卫体委会: 你们提出的关于“关于番禺古祠堂建筑保护及利用的建议”的提案收悉,现将办理结果答复如下: 一、家底清晰,全盘掌握番禺祠堂数量、规模及保存现状 (一)祠堂数量和规模 番禺区是文物大区,在广州市各区中拥有不可移动文物最多,达767处。其中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3处,省级文物保护单位4处,市级文物保护单位37处,区级文物保护单位19处,市、区登记保护文物单位704处,祠堂历史建筑18处。在这些文物中祠堂占绝大多数,番禺现存具有一定文物价值、历史价值的大小祠堂共有399间。其按进深计:二进祠堂277间,三进祠堂109间,四进祠堂11间,五进2间;按主体建筑占地面积计:500平方米以下314间,500—1000平方米50间,1000—2000平方米26间,2000—3000平方米8间,3000平方米以上的有1间。 (二)祠堂保存现状 目前,在399间祠堂中,广东省文物保护单位有2处,广州市文物保护单位有19处,番禺区文物保护单位有4处,市、区登记保护文物单位有356处,祠堂历史建筑18处。根据古建筑的特点,经全面摸查,我区祠堂保存现状按较好、一般、较差来划分,比例分别为2:7:1;这其中保存较差的(37处)急需抢修,一般的(276处)需全面修缮,较好的(86处)需要日常维护。 二、统筹部署,为番禺祠堂制订长远保护规划 (一)申报有价值的祠堂为文化遗产 祠堂文化是岭南文化的重要组成部分,为传承和发扬岭南文化,我区在开展历次文化遗产普查工作时,非常重视挖掘有价值的文化遗产线索,在2010年-2012年,对我区祠堂进行地毯式普查,登记近百处祠堂线索资料,按文化遗产公布程序,聘请省市专家评审并向广州市文广新局申报,现最新公布我区祠堂类文化遗产共399间,包括不可移动文物381间,历史建筑18间。 (二)已公布的祠堂得到法律法规的保护 不可移动文物由相应级别的政府公布后,受相关文物法律法规的保护。广州市人大常委会2013年公布《广州市文物保护规定》,根据文物事业发展形势及市内文物保护实际情况,2015年、2017年分别修订,各级政府的文物部门为不可移动文物编制保护规划,划定保护范围和建设控制地带,建立“四有”档案,为保护祠堂等文物提供更有力的保障。 由广州市国土规划部门牵头制订的《广州市历史建筑和历史风貌区保护办法》于2014年公布,列入历史建筑的祠堂受到保护,目前我区18处历史建筑已经建立档案、挂设保护标志以及划定保护范围。 政府已经公布的祠堂类文化遗产,其相关保护工程、活化利用、保护范围或建设控制地带的工程建设,在报行政主管部门审批同意后方能开展。 (三)城乡规划已将祠堂纳入保护范畴 我区在组织编制历史文化名镇、名村保护规划或制定城乡建设规划时,将不可移动文物、历史建筑纳入城市总体规划,将文化遗产成片的地区划入核心保护范围,制定严格的保护措施,并在规划成果中明确提出文化遗产的保护要求。 三、深入基层,为番禺祠堂建立长效工作机制 (一)建立三级文保联防机制,加强日常保护 番禺区祠堂具有数量多,分布广(全区16个镇街均有),保护环境复杂(大多被村居包围),安全状况差的特点。为加强对全区不可移动文物(特别是祠堂)的日常保护工作,及时掌握安全现状,在上级的支持下,番禺区文物办于2014年8月建立了番禺区文物保护监督员和文保信息员队伍。每个镇街派遣一名文物保护监督员,有文物的村聘请一名信息员,目前全区共有18名文物保护监督员和115名文保信息员,形成区、镇街、村居三级文保联防机制,他们负责全区不可移动文物的日常保护和巡查工作。同时建立了相应的管理制度,要求信息员每天巡查不可移动文物1次,文保员每月每处巡查2次,区文物办不定时抽查或组织专项检查。从2014年至今,文保员及信息员发现并及时上报文物安全隐患64次,线索130多次,对及时把握我区文物保护现状,更好地做好保护工作提供了人员保障。 (二)深入扎实做好祠堂保护的“四有”工作 文物“四有”工作是文物保护工作的一项基本工作,即和每处文物相关的保护标志、保护机构、保护范围、保护档案。在第三次全国文物普查后,我区公布了不可移动文物名录,为保护好这批珍贵的历史文化遗产,区文物办用了近一年的时间,完成了全区古祠堂保护标志的挂设,使每间受保护的祠堂有了身份证和保护牌。同时与文物保护责任人签定了保护责任书,明确的属地管理的责任。和市考古院、规划部门合作,已完成区级以上文物保护单位祠堂的保护范围的划定。针对每间祠堂的特点,建立档案,详细记录每间祠堂的保护和利用情况,为今后的保护工作提供科学的依据。 四、多方筹措,拓宽资金筹集渠道 我区的祠堂不但是文化遗产,也是族人情感的纽带。祠堂的保护和利用,资金来源主要为政府补助和民间筹集。 (一)政府大力扶持重点建设项目 政府近年大力扶持建设的成片区的祠堂有沙湾古镇、岭南印象园、大岭村,沙湾古镇现存以广东省文物保护单位留耕堂典型代表的古祠堂约70多座,打造沙湾古镇各级政府约投入2.69亿元,我区成功打造大岭村为国家美丽乡村示范村,区住建局整合国家、市补助资金2900万元投入开展大岭村保护和活化工作。 (二)市区设立文化遗产专项保护资金 在区委、区政府的高度重视下,我区从2014年开始设立番禺区文物保护专项资金,区财政每年安排500万元用于文物保护工作。广州市政府安排文物保护专项资金和历史建筑保护专项资金。经过我局的积极申报,从2014年至2017年上半年争取到3000多万元文物保护专项资金(其中大部分资金用于祠堂修缮)。 (三)发挥民间力量的保护作用 如上所述,我区已公布的399间祠堂,属区登记保护文物356间,占比89%,根据文物保护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结合我区祠堂类文物的文物级别情况,这部分祠堂如修缮,40%的资金由政府补助,另60%的修缮资金是通过民间力量筹集的,如南村镇2011年-2017年,修缮7间祠堂,总投入资金1055.56万元,政府投入271.77万元,民间筹资783.79万元,再如广州市文物保护单位陈氏大宗祠(善世堂),依靠族人、海外侨胞及热心人士民间筹资1000多万元。 (四)对部分困难祠堂政策倾斜 对部分祠堂的,确需修缮保护,但祠堂管理责任人在资金方面确实存在困难的,区文物办在调查核实后可作出政策上的倾斜。如大石街秋水陈公祠,修缮经费约100万元,政府补助达87%。 五、效果明显,番禺祠堂的保护取得较好成绩 (一)抢救一批急需修缮的祠堂 市、区每年1000多万元的文物保护专项资金,均严格按照《广州市文物保护专项资金管理办法》和《番禺区文物保护专项资金使用办法》使用,历史建筑修缮资金的管理办法正在制订中。区文物办从2014年开始按轻重缓急的原则对我区古祠堂开展修缮,至今年6月底完成全区55间祠堂修缮申请许可,正在修缮的有29间。通过市区专项资金的投入,使部分急需抢修和修缮的祠堂得到及时的保护。 (二)整体策划保护成片区的祠堂 区美丽乡村办整合国家、市补助资金约3200万元,重点开展石楼大岭村、化龙明经村古村落保护和活化工作,已完成20多处祠堂的修缮或者保养,大岭村成功当选为广州市首个国家级美丽乡村示范村。 六、古为今用,焕发祠堂生命力 (一)支持和参与区相关文化品牌项目 区文物办认真履行职责,在加强保护的基础上,按照区委、区政府的统一部署,配合有关单位进行合理的开发利用,取得一定的成绩。如在区委、区政府重点打造的石楼镇大岭村旅游区、沙湾古镇旅游区等精品开发项目中,协助有关单位搞好文物保护工作,加快推进修缮工程进度,较好地解决了经济开发和文物保护的矛盾。 (二)主导与指导相结合,做好文物修缮工作 针对文物价值和保护现状,制定工作计划,参与或指导重要文物单位的修缮工作,保护了一批重要的祠堂文物。如已完成的省级文物保护单位沙湾留耕堂、市级文物保护单位黄氏大宗祠、黎氏宗祠、善世堂、区级文物保护单位蔡氏大宗祠等等祠堂修缮。 (三)积极推动祠堂的活化利用,让古祠堂焕发新生 根据产权属性推动活化,属国有产权的,由政府主导、政府投资进行活化利用。如余荫山房、练溪村古建筑群、沙湾古镇内祠堂文物,开发为旅游胜地,打造岭南祠堂文化品牌,弘扬岭南文化。 产权属非国有产权的,鼓励社会各方面根据祠堂建筑的特点开展多形式的活化利用,“合理利用”是延长祠堂寿命的更佳方式。区文物办指导文物责任管理人提出利用方案报批,批准后进行利用。现主要利用方式有:祭祖活动、家族喜宴、老人活动中心、文化室、图书室、村委办公场所、出租作幼儿园、举办各种展览或公益活动。如石楼在祠堂举办的义卖、义诊、送春联等活动,每年受惠群众超过千人次。历史建筑的利用在符合相关要求的前提下,可免予行政许可。 七、任重道远,保护和利用需长远规划 古祠堂保护工作任务艰巨,摸清家底后,我区近3年投入大量人力、物力、财力,完成50余间古祠堂的保护工程,取得一定成效,但仍有37间保护现状较差的古祠堂急需抢修,已经纳入今后5年修缮计划,古祠堂具体情况如下(详见下表)。 目前,37间保存现状较差的古祠堂的保护工程启动存在一定困难,一是投入资金大,初步估算需5030万元,二是我区文物部门缺乏专业的古建筑方面专业人才,三是资金分配存在问题,保存现状较差的古祠堂级别低,修缮资金至少60%需由保护管理责任人承担,政府至多承担40%,造成保护工程启动难,四是保护工程审批流程繁琐,走流程需1至2年,施工工期半年,头重脚轻,主次难分。为全力保护我区的古祠堂,留住文化瑰宝,上述问题广州市文物局、我区文物部门正在努力克服。 非常感谢你们对我区古祠堂建筑保护及利用工作的关心和支持,欢迎继续对我们的工作提出宝贵的意见和建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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