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议案(建议)办理

标 题:关于把在公共场所建设母婴室作为区民生实事的建议
问题内容:

内容:

番禺区地处珠三角地区,特殊的地理位置,大量的工厂企业,吸纳了数百万的流动人口生活和居住在这里,其中包括相当一部分正在哺乳期的妇女。对于公共场所设置母婴室,我国的法律法规上并无硬性规定,母婴室哺乳室等字样只在个别文件中提及。2012年4月实施的《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第10条中规定,女职工比较多的用人单位应当根据女职工的需要,建立女职工卫生室、孕妇休息室、哺乳室等设施,妥善解决女职工在生理卫生、哺乳方面的困难。过去,番禺每年仅常住人口新生婴儿超过1万名,党的十八届五中全会提出全面实施一对夫妇可生育两个孩子政策,伴随着“二孩”政策的全面实施,哺乳期的妇女还将进一步增多。目前,番禺区公共场所母婴室建设还相对薄弱,即使数量有限的母婴室都比较简单,环境设置也不够好,基本的桌子、沙发或椅子、电源插座和冰箱设施等都尚不完善,还需加以改进和提升。小小母婴室,体现的是社会对妇女儿童的关爱。在公共场所建设标准化“母婴室”已经成为检验城市文明的标尺,城市的基本生活设施,应该让所有市民活得更体面、更有尊严。

政府重视在公共场所母婴室建设,是现代社会发展和文明进步的标志,也是保护妇女合法权益的举措,还是提升公共服务水平的客观要求。只有政府成为建设母婴室的主体,出台公共场所建设母婴室的标准,并扶持和鼓励全社会参与,才能尽快普及设施完善的母婴室。因此,我建议将在公共场所母婴室建设纳入2017年番禺区十件民生实事之中,并认真加以督促落实。具体可从以下方面展开实施:

一、在制度上提供强有力的支持

建议建立政府主导,社会、企业和个人共同参与的建设机制,高度关注群众的需求和社会的呼吁,依据广州市关于在公共场所建设母婴室的工作要求,起草相关规章和推进计划,建立健全制度,从制度上保障在公共场所建设母婴室的推进工作。同时,政府高度重视母婴室建设工作,形成共识,统筹兼顾,把公共场所母婴室建设纳入年度民生工程或重点工作来推进。

二、适用建设母婴室公共场所范围

建议在公共场所建设母婴室的范围,本着突出重点,兼顾公平的原则来推进:

(一)重点放在城区,城区是居民工作、居住、生活的集中地。

(二)兼顾工厂企业和商业领域,工厂企业有大量的育龄哺乳期妇女;商业领域的大型商场超市,服务领域的大型医院,都有成千上万的新生代妈妈,需要一个良好的哺乳环境。

(三)兼顾公共场所,如:地铁候车室、番禺客运站、大夫山森林公园、大型酒店、公共事务办事大厅、莲花山风景区等,尽量做到重点场所基本覆盖。

三、政府在财力物力上提供保障

(一)建议政府将在公共场所建设母婴室所需资金作为当年度政府财政支出,列为政府财政预算,为推进母婴室建设提供的资金保障。

(二)建议城市规划、国土部门,计划好公共场所母婴室建设规划及配备标,为在公共场所建设母婴室提供必要土地规划支持。

(三)建议发动社会力量参与在公共场所建设母婴室,营造全社会共同参与,关心支持母婴室建设的良好氛围。可以动员大型工业企业,从关心妇女员工生活和角度出发,在工厂企业建设建设母婴室,方便哺乳期的妇女。

四、在推进上循序渐进统筹城乡

(一)设立标准,管理规范。建议由卫生、工商、交通、规划、建设等部门联合制定明确的建设标准,统一标识。

(二)循序渐进,先急后缓。先急后缓,先易后难,先中心城区公共场所,后工厂企业的方式,稳步推进,避免未加论证盲目推进,既浪费了财政资金,又没有起到应有的社会效果。

(三)统筹兼顾,有序推进。力争2017年先建10间示范室,然后总结推广;2018年覆盖到有条件的城区或公共场所;2019年至少实行中心城区、大型工厂企业、重点场所全覆盖。

问题答复:

张以伦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把在公共场所建设母婴室作为区民生实事的建议”收悉,现将办理结果答复如下:

一、高度重视,成立专项工作组解决母婴室建设问题

2017年,区政府立足于满足群众现实需求,结合市政府部署要求,把公共场所母婴室建设纳入年度重点工作抓紧推进。区政府办专门印发《番禺区推进公共场所母婴室建设三年行动计划(2017—2019年)》,区政府成立专项工作组,由区政府办、区妇联的负责同志担任副组长,成员包括区科工商信局、区民政局、区住房建设局等34个职能部门的主要领导。专项工作组负责研究制定全区公共场所母婴室建设的政策文件,协调推动解决建设过程中的重大问题,明确各单位的管理、维护、运营等职责,加强监督评估。

二、明确工作思路,加快推动母婴室建设

按照“政府主导、社会参与、市场运作”的总体思路,在区委、区政府的统一领导和部署下,各相关部门和镇(街)形成合力,发挥主导作用,同时鼓励企业、慈善机构、社会组织、爱心人士等力量参与,探索多元化投资建设和管理模式。以“示范引领、分步实施、分类推进、逐步覆盖”为指导原则,将公共场所母婴室建设纳入城镇建设总体规划,提升一批、新建一批、打造一批示范点,争取用2017—2019年的3年时间,实现在大型商场、医院等公共场所母婴室基本覆盖。

三、相关工作推进情况

目前,各部门和各镇(街)正按照《番禺区推进公共场所母婴室建设三年行动计划(2017—2019年)》要求,加快推进母婴室建设。以区内旅游景区和重点公共场所为突破口,宝墨园景区升级版母婴室以及沙湾古镇景区母婴室相继建设完毕。我区已推荐永旺梦乐城、宝墨园、长隆欢乐世界等10个公共场所母婴室为2017年广州市母婴室示范点。2017年3月—2018年12月为三年行动计划具体实施阶段,力争在2018年底全区重点公共场所建成母婴室60间,其中10间建成示范点。2019年为巩固提升阶段,力争区内重点公共场所建成母婴室120间以上,其中20间为星级母婴室。

四、关于有关建议未能纳入2017年十件民生实事的说明

按照《番禺区十件民生实事办理工作程序规范(试行)》规定,相关建议能否纳入当年民生实事,需经征求各部门和各镇(街)以及“两代表一委员”意见、公众投票、区政府常务会议研究、区委常委会审议等环节决定。2016年9月,我办将“加快推进在公共场所建设母婴室,保护哺乳期妇女权益”建议纳入2017年十件民生实事备选项目,按照程序经层层遴选,该建议未能最终入选2017年十件民生实事。今后,区政府仍将继续把公共场所母婴室建设作为一项重要的民生工作抓紧抓好。

非常感谢您对我区妇女权益保护工作的关心和支持,欢迎继续对我们的工作提出宝贵的意见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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