理由: 近年来,番禺区水产养殖频频遭遇寒害侵袭,农民损失惨重。搭建越冬(保温)棚是解决这一顽疾的有效手段。 2017年番禺区有水产养殖户1300户,水产养殖面积36165亩,渔业总产值18.4亿(含海洋捕捞),购买水产养殖保险 28户,参保面积1755亩,2017年保险报案65宗,预计赔付280万元。而2016年,全区只有25户搭建越冬(保温)棚,仅占养殖户总数的1.9%;越冬(保温)棚面积480亩,仅占水产养殖总面积的1.3%。现正值冬春寒冷季节,因天气寒冷,很多鱼都死了,竹篮打水一场空,广大第一线的水产养殖农民欲哭无泪,因为无搭越冬棚,即使买了水产养殖保险都无得赔。 2009年后,区财政通过“以奖代补”方式对水产养殖越冬(保温)棚建设予以重点扶持,有效提升了我区水产养殖设施农业保障水平;然而,八年后此政策已远远滞后于我区水产养殖业的发展,不少农户反映,拿到水产养殖越冬(保温)棚奖补资金的难度正越来越高。这不仅挫伤了养殖户的积极性,也使得这一政策对于做强做优我区水产养殖产业、提升都市型现代农业建设水平、保障水产养殖农户持续快速增收的杠杆作用大大折扣。 近期,番禺区渔业协会和保险协会通过问卷调查、实地走访、座谈交流等方式,征询了部分水产养殖户和基层农业部门意见,并对南沙区、东莞市同类政策进行分析对照,发现越冬(保温)棚奖补资金在我区难以落地,主要有以下原因: 一是申办手续繁琐。根据《番禺区标准化设施农业项目“以奖代补”操作指南》,申请越冬(保温)棚“以奖代补”资金,要先填写申请表,并提供农户身份证复印件、土地承包合同及养殖证复印件,经所属村委、镇(街)农业办公室(或经济管理科)审查并加具意见后,上报区农机办。区农机办对申请表进行审核、登记整理后,集中提交评审小组进行评审。通过评审的农户或农业企业与农机办签订责任书。完成设施建设后,农户或农业企业向农机办提出验收申请。由农机办牵头,组织验收小组对其进行验收。验收合格后,由验收小组出具验收证明,农户或农业企业签字确认。区农机办统一将申报、审批、验收等结算评审资料汇总送区财政局基建评审中心核准后按有关程序拨付补贴资金。相比之下,2015年《<南沙区优农富民工程2014-2016年实施计划>实施细则》中的越冬棚申请建设手续更为简便。生产户只需向所在镇街申报农业设施建设计划,镇(街)审核汇总后于每年9月份向区农林局申报,区农林局牵头组织审定后制定下一年度预算,经验收合格后,便可将补助资金下拨给镇街。 二是验收标准偏高。番禺区水产养殖越冬(保温)棚必须按照区农机办委托具备资质机构编制的相应标准进行建设,同时区财政局基建评审中心对验收情况进行核准后方能按有关程序拨付补贴资金。这虽然在一定程度上保障了我区水产养殖越冬(保温)棚建设的程序规范和成效水平,但部分规定脱离农村和农户实际。如采购设施建设材料程序过于复杂,有的养殖户只因一两张物资采购单据不合格便失去拿到奖补资金的资格;“建设所用材料必须使用全新材料”等要求也不尽合理,与资源节约、循环经济等现代理念存在隔阂;“同一块养殖场地只补助一次”,也没有考虑到越冬(保温)棚使用周期较短的现实情况。 三是补贴项目单一。目前,番禺区水产养殖越冬(保温)棚补贴标准为设施造价的三分之一,但仅仅惠及新建环节,而没有将更换薄膜等成本同样不菲的维护环节费用纳入补贴范围。 为此建议:完善水产养殖越冬(保温)棚奖补政策、简化申办手续。 办法: (一)参照南沙区等地做法,简化水产养殖越冬(保温)棚“以奖代补”资金申报流程,取消村委会审查环节,由农户直接向镇街相关部门申报并由后者对材料进行初审、汇总、转送。 (二)修订水产养殖越冬(保温)棚设施建设标准,认真听取养殖户意见,充分考虑到农村和农户实际情况,不能用政府基建项目资金使用规范要求生搬硬套。同时,加强对项目建设农户的培训力度。 (三)参照广州市水产养殖政策性保险保费补贴标准,将水产养殖越冬(保温)棚建设奖补比例提升至审定造价的50-80%,并将薄膜更换等维护费用以定额方式予以补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