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议案(建议)办理

标 题:关于改造主干道沿线旧厂房提升主干道美化升级改造成效的建议
问题内容:

理由: 
      交通主干道作为区域发展的“大动脉”不仅是民众便捷出行的保障,为旅游业、物流业以及各类商业行业的发展提供有力支撑,还是一个区域发展程度的重要体现。长期以来,番禺区交通主干道及周边公共区域存在硬件设置以及软环境的打造与城市发展不相匹配的问题。虽然,自2016年11月起,番禺区政府对主干道实施景观绿化美化升级改造工程后,主干道及周边环境得到了较明显的改善,但是,由于历史遗留原因,在交通主干道的沿线路段仍存在不少因无法报建或改造年久失修的老旧厂房,不仅影响交通主干道的美化升级改造效果,而且还极大程度的浪费了土地或厂房应有的经济价值。 
办法: 
      一、综合规划,提高升级改造实效 
      由相关行政主管部门,根据《广州市人民政府关于提升城市更新水平促进节约集约用地的实施意见》(穗府规【2017】6号)制定工作方案,将主干道景观绿化美化升级改造工程与“三旧”改造、规划管理、产业扶持等政策进行有机结合,实现主干道沿线老旧厂房与主干道景观绿化美化同步升级改造,为改善番禺区城市整体环境提速。 
      二、盘活老旧厂房,助力区域经济发展 
      参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快培育和发展住房租赁市场的若干意见》的文件中“允许将商业用房等按规定改建为租赁住房”的精神,建议由区政府在每年的财政预算中设立相应的扶持专项资金,鼓励房地产发展商独立开发或多渠道融资,对老旧厂房进行改造。例如,可改造成商业配套和文化体育设施齐全的小型社区或改造成符合房屋租赁条件的公寓小区、办公建筑等,进一步改善主干道沿线整体环境,不仅为创建“平安、有序、干净、整洁”城市环境,打造美丽乡村增色添彩,而且还为促进主干道沿线老旧厂房及土地资源利用进一步延伸,以及吸引更多科技创新型企业进驻创造优良条件。 
      三、妥善处理危险厂房 
      对经过房屋安全鉴定机构鉴定后认定为危险且闲置的老旧厂房,由属地镇街牵头指引房屋所有人或直接使用者进行合理拆除及重建,排除安全隐患的同时美化主干道周边环境。 

问题答复:

刘美雨等委员: 
      你们提出的《关于改造主干道沿线旧厂房提升主干道美化升级改造成效的建议》(第48号)建议收悉。我区政府高度重视,积极组织我局进行认真研究办理,并与您分别在5月31日进行了电话沟通以及在9月20日进行了座谈交流,经综合区城市管理局、区住房和建设局、区国土规划局、区财政局、区土地开发中心等会办单位意见,现将办理有关情况答复如下: 
      一、关于综合规划,提高升级改造实效的建议。目前,我区已编制《广州番禺区城乡更新总体规划》(以下简称“城乡更新总规”)经区政府常务会议审定实施,将推动“一带一轴三圈”范围内的项目。其中,“一带”指南大干线城市更新带(包括南站片区、南村片区、莲花山片区),重点推动南大干线和东部干线沿线的更新改造,助推广州南站商务区、汉溪长隆万博片区、广汽智联新能源汽车产业园、国际展贸城、广州大学城科技创新产业园、广州国际科技创新城产业孵化基地的建设,形成以总部经济、商业服务、科技创新等功能为主的创新创意产业发展带。“一轴”(包括汉溪长隆、万博片区)指番禺大道城市更新轴,将推动番禺大道沿线地区的更新改造,助推番禺工业经济总部园区的建设和番禺大道沿线旧村庄、旧厂房的更新,形成一条展示番禺城市面貌,面向区域的生产、生活服务功能轴,城市更新总规的实施将有效引导和有序推进我区主干道沿线老旧厂房升级改造工作。同时,我区已编制《番禺区城市更新产业研究》经区城市更新工作领导小组审议通过,将助推我区的老旧厂房改造形成产业结构合理、产业特色鲜明、可持续创新的现代产业体系。 
      近年我区财政也不断加大对主干道景观绿化美化升级改造的投入,2018年预算安排区城市管理局汉溪大道景观绿化美化升级改造工程及其他主干道升级改造、番禺大道景观绿化美化升级改造工程、花城绿城项目、青山绿地项目、生态景观林带建设、广州市乡村绿化美化建设工程共5426.11万元,主要用于各主干道景观绿化美化升级改造工程、绿化品质提升工程。 
      二、关于盘活老旧厂房,助力区域经济发展的建议。2016年以来,我市陆续出台了《广州市城市更新办法》及其相关配套文件(以下简称“1+3政策”)、《广州市人民政府关于提升城市更新水平促进节约集约用地的实施意见》(以下简称“6号文”)等城市更新政策,为老旧厂房的升级改造提供了政策支撑。目前,我区老旧厂房的升级改造可分为国有旧厂房升级改造及村集体物业升级改造两种类型,分别可按以下方法推进升级改造: 
      (一)国有旧厂房改造 
      1.符合现行控制性详细规划的。 
      如升级改造的国有旧厂房用地符合现行控制性详细规划的,可按相关规定向国规部门申请。 
      2.不符合现行控制性详细规划的,但符合城市更新政策要求的。 
      可根据“1+3政策”、“6号文”等政策要求进行城市更新改造,按改造方式可分为政府收储、自行改造、政府收储和自行改造结合等方式,按改造类型可分为工改住(改造为保障性住房外的居住用地)、工改商、工改工等,可满足各种改造要求。国有旧厂房权属人可根据改造需求向城市更新部门按相关流程申请改造,项目经市更新机构审批同意后可按规定流程开展更新改造。 
      (二)村集体物业升级改造 
      1.已纳入广州市城市更新年度计划或市、区城市更新项目库的村级工业园用地,按计划报批实施。“6号文”第十八条中对用地面积不低于150亩及低于150亩的两类村级工业园改造项目有不同的要求,村集体根据用相应政策向更新部门申请更新改造,经市更新机构审批同意后可按规定流程开展更新改造。 
      2.没有纳入城市更新改造年度计划的村集体物业,可按照《广州市城中村综合整治工作指引》进行升级改造。其中公共区域改造方式包括整治修缮和局部改造;集体物业改造方式包括原状整饰、局部拆建和原地重建。 
      目前,我区已有28个旧厂房项目取得市城市更新局的改造批复,其中有17个项目改造成商业金融业、7个项目改造成居住,改造完成后可进一步改善主干道沿线整体环境。其中华凌空调项目改造完成后将可成为配套设施较齐全的社区,并为我区解决部分南大干线涉及大石街的安置房问题。 
      目前,我区正研究利用集体用地建设租赁住房的可行性,接下来,相关部门将加强沟通、研究,加快工作的推进。同时,我区将继续加强政策的宣传工作,凝聚社会共识,加强对镇(街)一线工作人员的业务培训,强调做好对权属人的政策宣传、解释、指引工作,并坚持政府引导、企业主体、市场化运作、创新投资支持机制、健全高效管理机制、规划完善激励机制,着力打造集产业链、投资链、创新链、人才链、服务链等要素支撑系统,有力助推我区主干道沿线旧厂房的升级改造,提升主干道美化升级成效。 
      三、关于妥善处理老旧危险厂房的问题。根据《广州市城乡规划程序规定》第三十六条等相关规定,不拆除原有房屋、不改变原有建(构)筑物外立面、建筑使用功能、不增加建筑层数、建筑高度、建筑面积的情况,可进行原状维修,建设单位或者个人可以免于申领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如需拆除重建,根据《广州市城乡规划程序规定》第三十条,已取得国有土地使用权证或者已办理房地产权属登记的国有建设用地,需要在其用地上建设新的建(构)筑物或者对原有的建(构)筑物进行扩建、改建的,国有土地使用权人或者房地产权人应当凭有关权属证明向城乡规划主管部门申请规划条件,再凭规划条件办理后续规划报建手续。 
      另外我区城市管理局将配合开展主干道沿线旧厂房改造工作,协助属地镇街指引房屋所有人或直接使用人对涉嫌违法建设的主干道沿线旧厂房进行合理拆除及重建,排除安全隐患,美化主干道周边环境。 
      感谢你们对我区改造主干道沿线旧厂房提升主干道美化升级改造成效工作的关心和支持,欢迎你们继续对我们的工作提出宝贵意见和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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