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议案(建议)办理

标 题:关于学前教育机构审批监管的建议
问题内容:

理由: 
      最近,携程亲子园发生的虐童事件引发全国上下的广泛关注,在为无辜的幼儿感到痛心之余,也应认真反思目前学前教育审批监管制度存在的问题。 
      目前,教育部门申办正规民办幼儿园的审批流程是非常完善而严格的,如在广州,对于幼儿园的生均建筑面积、生均户外活动场地面积等指标均有明确规定。除此之外,还需要同时得到民政部门、卫生部门、消防部门等相关部门的批准审核,每年还必须通过相关部门的年检。应该说,正规领取办学许可证的民办幼儿园在硬件、教学、师资方面都具有较为可靠的保障。然而,学前教育机构虐童仍见报端,主要是存在以下问题: 
      一、是多头审批。虽然相关法律规定申办幼儿园要接受教育部门的审批,但由于现行学前教育与民办教育相关政策法规规定不统一,造成实际执行中学前教育机构可以在教育部门、民政部门和工商部门等部门注册。因此,为了回避教育部门设置的高规范门槛,很多以营利为目的学前教育机构、特别是0-3岁的早教机构倾向于在工商部门注册后,打着教育咨询服务的旗号办“伪幼儿园、亲子园、早教中心”,擅自改变经营范围从事幼儿托管或带有托管性质的早教活动。 
      二、是监管真空。由于工商部门既不负责学前教育机构的各项办学资格审查,也不负责机构开办后定期的监督和管理,这就导致教育行政部门往往并不了解这些机构的开办情况,或者即便知道这类“伪幼儿园“的存在,但因为本部门不是审批注册部门,也难以真正做到监管。同时,由于这些“伪幼儿园”确实满足了部分当地民众的教育需求,因此当地政府部门可能明知其存在着潜在的安全隐患而采取不积极整治的态度。 
建议: 
      一、将带有托管性质的学前教育机构统一划归教育部门审批管理。目前,教育行政部门对于幼儿园的申办和监管具有一套成熟而完善的管理机制。针对“携程亲子园”之类的第三方购买服务同样可以由教育部门设立一定的准入机制和标准。因此,建议将学前教育机构的审批、监管权划归教育部门,确保申办的都是教育质量得到充分保证的学前教育机构。 
      二、成立专项整治小组严打无牌无证的学前教育机构,尤其是擅自改变经营范围开办的“亲子园、托管班、早教中心”之类的伪幼儿园。由当地教育行政部门牵头、会同工商、民政、消防等部门开展联合执法行动,并定期开展整顿。 
      三、多批办符合规范的幼儿园,满足日益增长的学位需求。非法学前教育机构能够存在,归根到底就是因为正规的学位供给还是不充足,尤其在城市新区或农村地区,由于公建配套建设不成熟,给了非法学前教育机构很大的生存空间,而那些办学资质较好的民办幼儿园却又因为各种不必要制度限制没有办法扩大办学规模。因此,除了办好公办幼儿园之外,还应进一步解决好民办幼儿园开办过程中面临的“玻璃门”和“弹簧门”现象,促进民间资本合法合规参与学前教育。 

问题答复:

刘悦敏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学前教育机构审批监管的建议》(第25B号)建议收悉。我区政府高度重视,积极组织番禺区教育局等单位进行认真研究办理,并与刘悦敏委员在9月29日进行了电话沟通,经综合区市场监管局、区公安分局(消防大队)、区民政局、区编办等会办单位意见,现将办理有关情况答复如下: 
      一、关于我区学前教育发展情况 
      一直以来,区委、区政府始终把学前教育作为国民教育的重要组成部分,出台措施,加快发展,形成了快速城市化地区学前教育公益普惠、均衡优质发展的“番禺模式”,并连续获得广州市学前教育一、二期三年行动计划督导验收“优秀”等级第一名的优异成绩。2016年2月被教育部评定为广东省除佛山以外、广州市唯一的全国学前教育改革发展实验区。一方面,做到高标准普及。至2017年底,全区幼儿园318所,近三年增加41所,增幅14.8%;在园幼儿8.5万人,近三年增加2.1万人,增幅32.8%。全区适龄儿童入园率达99.9%以上,毛入园率达228%。另一方面,做到高水平提升。全区达到省规范化标准的幼儿园304所,所占比例达95.6%。有等级幼儿园156所,其中省、市一级优质幼儿园52所,占全市11区总数五分之一以上。 
      目前,番禺区持证园所达到318所,数量已为全市各区之最,学位数量总体足够,但局部地区入园还是相当紧张,尤其是公办幼儿园和优质教育资源还是未能满足家长需求。为了统筹考虑人口政策调整和快速城市化等因素叠加带来的需求压力,我区在2014年即立项研究《广州市番禺区教育局幼儿园选址规划(2020)》,根据国家人口政策的调整,布点规划分别在2015年、2016年相应进行了2次修订论证,并于2017年8月经区规划领导小组审议通过。考虑到二孩政策的因素,我区每千人幼儿园学位数取值从原来的35提高到50。按照“新建一批、置换一批、改造一批”的思路,规划至2020年建有幼儿园412所、提供学位140430个,可以满足需求。我区在全市率先制定幼儿园布点规划,为应对入园高峰、确保持续发展提供科学指引。 
      二、关于我区幼儿园设置及审批监管的情况 
      为了进一步规范幼儿园设置及审批监管,区教育局于2016年出台《番禺区民办幼儿园设置和管理办法(试行)》,在明确申办指引、规范审批程序的同时,积极鼓励社会资本投资办园,引导新开设民办园提供不少于3年的普惠服务,鼓励优质民办园集团化办学。同时,修订《番禺区普惠性民办幼儿园认定管理办法》,对经过认定的普惠性民办园执行财政补贴政策,促成公办、民办共同发展的办园体制,深化“广覆盖、重规范、拓优质”的发展思路和体系建设。 
对于无证幼儿园的管理,我区注重加强镇街部门联动,坚决整顿非法办学行为,在2013年大规模开展清理整治的基础上,2016年7月又再印发《番禺区清理整顿非法幼儿园专项行动实施方案》,综治、教育、市场监管等部门及属地镇街对应依法取缔的无证学前教育机构张贴公告,发家长告知书,做好幼儿分流工作,先后查处取缔了17所无证幼儿园。2018年1月,国家及省市相继部署校外培训机构专项治理,我区落实“四个强化”,迅速开展整治行动。一是强化全区统筹、部门联动。二是强化阶段推进、分类整治。专项行动分全面摸查、集中整改和专项督促检查等三阶段推进,根据摸查情况对尚未取得办学许可证的校外培训机构进行梳理分类,然后按照“清理一批、引导一批、规范一批”的总体思路进行分类整治。三是强化行业自律、综合治理。通过区民办教育协会组织全区持证的培训机构召开会议,通报整治要求,90多间机构签署了自律公约。四是强化服务惠民、长效提质。各镇街与职能部门都切实发挥监管职能,站在维护家长学生合法权益、办好人民满意教育的高度,对非法办学行为给予严厉打击。 
      三、存在问题及下阶段工作方向 
      根据现行政策,学前教育是指对三周岁以上不满六周岁学龄前儿童实施的保育和教育。因此,对于3-6岁学前儿童入园问题,由教育部门负责,是当前学前教育工作的重点。另一方面,目前没有其它法律法规规定0-3岁早期教育事业的主管部门,许多早教、托管机构尽管有市场监督管理部门颁发的营业执照,实际上却以“咨询公司”、“培训中心”的名义,开展着“教育咨询、儿童早教或托管服务”的业务,经营不规范,食品、卫生、消防等方面存在诸多问题。 
      下一步我们将结合您的建议,充分调动教育、市场监管、卫生等部门及各镇街的力量,按照国家和省市关于清理教育培训机构专项行动的统一部署,继续落实摸底调查及监管工作,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及时依法依规处理,履行各部门监管职责,对无证经营的托管机构坚决予以取缔,对超范围经营的机构进行查处,不规范经营的要限期整改。同时,针对提案提出的体系建设问题,要积极发挥好幼儿园、社区、家庭,以及教育、计生、卫生、妇联等部门的职责。其中,教育部门要充分发挥自身行政职能,创造良好的制度和政策环境;幼儿园作为学前教育的专业机构,有责任也有必要从封闭走向开放,承担起早期教育的社会责任;社区作为居民自治组织,要组织和推动家庭参与;卫生、计生、妇联等部门则应立足部门本职,做好相应宣传倡导,共同促进我区学前教育发展有一个良好的环境。 
      感谢你们对我区学前教育机构审批监管工作的关心和支持,欢迎你们继续对我们的工作提出宝贵意见和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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