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议案(建议)办理

标 题:关于搭建政府平台,助推社区居家养老服务的建议
问题内容:

理由: 
      中共十九大报告明确提出了“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构建养老、孝老、敬老政策体系和社会环境,推进医养结合,加快老龄事业和产业发展”的要求,为我国老龄事业和产业发展描绘了一幅宏伟蓝图。据统计,目前番禺区户籍人口有94.2万人,60岁以上老年人约12.2万人,占全区户籍人口的13%。随着我区社会老龄化程度的日渐加深,传统机构养老模式和家庭养老模式已经无法满足社会的飞速发展和广大老年人的养老需求,社区居家养老模式应运而生。社区居家养老模式既能使老年人生活居住在自己家里,也能通过社区的平台为其提供各种必要帮助,符合我国传统养老理念,受到老年人的普遍欢迎。所谓社区居家养老服务,就是以居家为基础、社区为依托、政府为主导、社会力量为支撑,为居家老年人提供的专业化服务。 
      2016年,广州市人民政府、广州市民政局、广州市财政局先后出台了《广州市社区居家养老服务管理办法》、《广州市社区居家养老服务改革创新试点方案》、《广州市开展老年人助餐配餐服务指引》等一系列政策文件,要求在改革创新中突出以老年人养老服务需求为导向,深化养老服务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全面放开养老服务市场,以照顾需求评估为基础,以助餐配餐服务为抓手,以医养结合发展为重点,全面拓展社区居家养老服务的内涵。2017年6月,番禺区人民政府办公室也印发了《番禺区社区居家养老服务改革工作实施方案》,为我区的社区居家养老服务制定了详细的工作目标和计划举措。但是,由于社区居家养老服务在我区刚处于起步阶段,区、镇(街)和社区(村)在提供社区居家养老服务方面与预期目标仍存在一定差距,未能完全满足老年人群体多层次、多样化的服务需求。 
      (一)区级居家养老综合服务中心尚未设立。根据《番禺区社区居家养老服务改革工作实施方案》的安排,我区拟在市桥街环城西路77号物业内设立1个区级居家养老综合服务中心,面积约660平方米,设置养老管理员实训、照顾需求等级评估、服务项目评估、老年用品展示等功能。目前,虽然区级居家养老综合服务中心已经过财政评审程序,但是尚未进入工程招标和施工建设阶段,区级居家养老综合服务中心仍未正式设立并开展工作。此外,我区的社区居家养老服务机构缺乏统一运作标准,普遍存在专业化从业人员不足的问题。目前在我区从事社区居家养老服务工作的大多是4050人员,这些人员虽然能够吃苦,擅长家务,但部分从业人员文化水平有限,缺乏为老年人服务的专业知识和技能,难以胜任社区居家养老服务工作。同时,缺乏完善的志愿者发展规划、长效机制和激励培养机制,也导致了志愿者在社区居家养老服务工作中的作用有限。 
      (二)镇(街)级居家养老综合服务平台发展参差不齐。据了解,目前我区16个镇、街已分别设立1个500平方米以上的镇(街)级居家养老综合服务平台,除石壁街分散设置服务设施外,其余镇、街均是集中设置服务设施。不同镇、街的居家养老综合服务平台发展不平衡,其中桥南街已实现了日常托管、临时托养、生活照料、助餐配餐、医疗保健、康复护理、辅具租赁、照顾需求评估、医疗服务点设置等诸多功能,而一些镇、街的居家养老综合服务平台实现的功能则相对较少。从服务内容来看,全部镇、街均已为老年人开办老人饭堂,基本能为老年人提供日间托管和生活照料服务。但是,仍有超过一半的镇、街不能向老年人提供临时托养、康复护理、辅具租赁等服务。 
      (三)社区(村)级老年人活动站点服务质量有待提升。要打造“10分钟社区居家养老服务圈”,设置社区(村)级老年人活动站点就是其中最关键的一环。目前,我区全部镇、街的97个居委会已开设了社区星光老年之家,177个村委会也开设了老年人活动站点,实现了社区(村)级老年人服务设施全覆盖。从老年人的需求评估看,助餐配餐、家政服务、医养结合是社区(村)级居家养老服务的3个基础性项目。在2017年,全部镇、街已实现为老年人提供助餐配餐服务,绝大部分的镇、街都能通过购买服务或者聘请人员的方式为老年人提供家政服务。但是,社区医疗卫生资源和社区(村)级居家养老服务工作未能实现深度融合。从需求方面分析,进入老年后,人体系统和器官功能在逐渐减退,机体能力和免疫能力下降,老年人的发病率和患病率明显提高,老年人对医疗服务的需求也显著增加。但是,从供给方面分析,由于医疗和养老分属两大体系,现有社区居家养老服务机构多采取“医养分离”的照料模式,服务内容中亦鲜有与医疗相关的服务项目,即使有,也大多是一些低水平、非专业和缺乏规范的保健内容,尤其是患病、失能、半失能老年人的医疗供需矛盾更加突出。社区居家养老服务机构缺乏专业的设施设备和从业人员为老年人提供医疗保健服务,已成为制约社区居家养老服务发展的一块短板。 
办法: 
      (一)加快区级居家养老综合服务中心的工程招标和施工 
      建设进程,使其尽快建成并实现老年人需求评估、养老服务人员培训、居家养老服务示范等功能。在区级居家养老综合服务中心建成以前,建议租赁一个条件合适的公有或者私人物业作为临时场所,开展区级居家养老综合服务中心的各项工作任务,充分发挥其指导、监督镇(街)和社区(村)开展社区居家养老服务的作用。建议区民政局或者区级居家养老综合服务中心尽快制定我区社区居家养老服务人员从业标准,实现对从业人员的统一招聘、培训、考核和管理,其中专业人员需要具备专业知识和技能,可以从高等院校中学习社会工作专业、医疗护理专业、心理学专业的高素质人才中招录;一般工作人员应当具备家政服务和基础康复护理等知识,能够完成送餐配餐、陪同出行、精神慰藉等日常工作内容。建议制定对志愿者的激励机制和管理机制,动员本社区的居民尤其是健康老年人和青少年加入到志愿者队伍中来,使志愿者成为社区居家养老服务从业人员队伍的重要补充。 
      (二)整合现有的社区居家养老服务资源,推动镇(街)级居家养老综合服务平台建设,实现全区各镇、街社区居家养老服务均衡化发展。由于各镇(街)级居家养老综合服务平台发展参差不齐,建议暂时落后的镇、街高度重视,向先进的镇、街学习,加大财政投入力度,多措并举提高养老工作管理质量和服务水平。从硬件设施看,建议将一些现成的服务场所和设施设备与社区居家养老服务相结合,就能立即为老年人所用,省时省钱又省事,提高资源利用效率。从软件资源看,建议充分整合社会资源,调动一切可以调动的社会力量来开展社区居家养老服务工作,鼓励社会组织和企业为老年人提供包括生活照料、家务料理、医疗服务、娱乐休闲、金融理财等在内的多元化、全方位的社区居家养老服务,还可以针对老年人的服务需求提供个性化服务。 
      (三)继续做好助餐配餐、家政服务工作,以医养结合发展为重点,为社区居家养老的基础性服务项目提供保障。第一,在助餐配餐方面,建议根据老年人口数量和居住范围合理配置老人饭堂,基本实现274个社区(村)级老年人活动站点配餐助餐服务全覆盖,对一些配餐需求较少、位置较偏远、不宜开设老人饭堂的地区,实行送餐上门服务。第二,在家政服务方面,社区(村)级老年人活动站点可以自行为老年人提供服务,也可以通过政府采购方式委托专业化的社会团体和企业提供服务,还可以在老年人和社会团体、企业之间提供中介服务,即在辖区范围内选择一些能够提供不同服务的社会组织或企业,建立一个服务项目信息平台,供有需要的老年人选择使用。老年人可以通过服务项目信息平台选择服务机构和服务项目,并与服务机构签订协议,由服务机构向老年人提供服务并收取费用。第三,在医养结合方面,建议将社区医疗卫生资源和养老服务工作紧密对接,充分推动医养结合发展,满足老年人多层次多样化的社区居家健康养老需求。建议区卫计局和区民政局共同研究在医疗机构和社区(村)级老年人活动站点之间建立服务协作机制,规范合作形式和内容,一是在社区(村)级老年人活动站点内设置医疗机构或配备专业医护人员,为老年人提供医疗、康复、保健、护理、预约就诊等服务;二是社区(村)级老年人活动站点与就近的医疗机构尤其是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签订合作协议,由医疗机构向社区内的老年人提供定期巡诊、上门就诊等医疗卫生服务。此外,建议支持区内公立医院利用富余或闲置资源开展与社区居家养老相关的服务项目,鼓励社会力量兴办医养结合机构,建立健康产业服务模式,实行集团化、连锁化经营管理。 

问题答复:

区政协工青妇组: 
      你们提出的《关于搭建政府平台,助推社区居家养老服务的建议》(第30-A号)收悉。我区政府高度重视,积极组织我局及区卫计局等单位进行认真研究办理,并与王满娣、卢洁婷委员在5月24日进行了座谈交流,经综合区卫计局、团区委和各镇(街)等会办单位意见,现将办理有关情况答复如下: 
      一、加快区级居家养老服务指导中心建设 
      按原计划,我区将位于市桥街环城西路77号物业(原水利局办公楼)改造成为区居家养老综合服务示范中心,但由于消防问题,经请示区政府并批复同意重新选址建设。根据工作需要及区消防部门指引,区民政局拟将上述物业改造为区居家养老服务指导中心,开展老年人照顾需求评估、养老服务人员(志愿者)培训、老年人用品展示、对镇(街)居家养老服务中心业务指导等。由于物业是较为早期的建筑,致施工设计图纸经多次修改,目前,设计图已定稿,正进行施工单位招标程序。在建设期间,区居家养老服务指导中心临时借用区福利院办公场地,除老年人用品展示业务外,其它工作内容均有序开展中。 
      二、按规定设立养老管理员和建立志愿者管理机制 
      根据《广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广州市社区居家养老服务管理办法的通知》(穗府办规〔2016〕16号)精神,镇政府、街道办事处负责设立养老管理员,可通过调剂、聘用、购买服务等途经落实,养老管理员应具备初级社会工作师及以上资质,与政府资助的居家养老服务对象的配备比例不低于1︰50。去年,我区各镇(街)均按要求配备了相应的养老管理员。另外,一般的护老员镇(街)通过辖内养老机构或购买社工机构服务人员等方式解决,护老员上岗前均需进行相应培训,能够完成送餐、家居清洁、精神慰藉等工作内容。
      社区居委按照我区深化文明城市创建要求,以“六个有”标准建立学雷锋志愿服务站,队伍在i志愿系统上进行组织注册及活动发布,并指引志愿者进行个人注册,做好志愿者服务时数记录,办理i志愿者证,方便志愿者享受专属优惠活动。另外,各镇(街)团(工)委、社区居委及家庭综合服务中心等紧密联系,积极参与社区居家养老服务规划,大力发动志愿者参与相关服务(如送餐配餐)的开展,区居家养老服务指导中心组织好志愿者提供服务前的相关培训工作。 
      三、整合养老服务设施,加强后勤保障工作 
      目前,我区已设立日间托老中心17个(镇街最少有1个),基层社区、农村等建设星光老年之家88个,农村老年人活动站点177个,农村五保安居点3个。镇(街)级居家养老综合服务平台已将上述为老服务设施纳入并进行统一管理,充分利用现有场所及设施设备等,为辖区老年人开展日间托管、生活照料、助餐配餐、康复保健、文体娱乐等多项服务。为使养老服务设施有效运营,区财政每年投入750万元用于镇(街)级居家养老综合服务平台,以及社区老年人活动站点、农村五保安居点的运营资金,不足部分由镇(街)负责,充分激发基层养老服务力量的积极性和主动性。另外,今年区级福利彩票公益金共投入1005万元设立老年人福利和居家养老服务相关专项;区慈善会安排330万元专款,用于镇(街)长者饭堂的硬件建设和设施设备的购置等。民政部门积极发挥政府主导作用,鼓励和扶持企业、社会组织、个人等各方力量多元参与居家养老服务。如发动社会组织成立社区护理站,加快医养结合工作的推进;联系和推荐相关社会餐饮企业参与大配餐服务;在部分镇(街)试点开展“睦邻助老”项目,以购买服务方式为老年人提供生活照料、家政等上门服务。 
      四、大力推进社区居家养老各项试点工作 
      一是助餐配餐。我区坚持广覆盖、保基本、可持续的原则,发挥现有日间托养中心、敬老院等养老机构助餐配餐服务功能,同时引入辖区内餐饮企业和社会力量,采取定点膳食和配送到户等方式,提升老年人助餐配餐服务,构建全覆盖的社会化大配餐服务体系。目前,全区共设置社区老年人助餐配餐点94个,服务覆盖全区16个镇(街)的所有社区和村,最大可供餐人数达16500人,每天就餐人数3800多人,社会化运营的助餐配餐点有77个,占全区配餐点的82%。探索运用互联网等技术手段创新助餐配餐服务模式,如市桥街、桥南街以及南村镇等,利用“互联网+”的技术开展助餐配餐智能化服务,依托运营机构的养老服务管理平台,开发专门的配餐服务APP系统,提供预约选餐点餐、费用划扣、邻里互助送餐和餐后点评等一站式服务,专业化、信息化的趋势更加显著,极大地简化流程,节省人力投入,让辖区老年人享受到更加便捷的配餐服务和更加人性化的体验。因应辖内地域较广、老年人居住分散的特点,部分镇(街)探索开展多样化的贴心配餐服务,如桥南街陈涌村,在市、区两级餐费补贴基础上,链接慈善资源,对本村户籍106名80岁以上的老人实行全免费就餐,并巧妙利用村治安员力量实现配送到户;洛浦街丽江社区,在综合考虑社区老年人生活习惯和消费能力等因素后,与符合资质的餐饮企业门店合作,划定专区设立社区长者就餐点,为老人提供款式多样的餐食选择;石碁镇永善村蓝态配餐点,食堂建设和日常运营所需费用等均为社会资金,每天中午不区分户籍为老人提供免费斋菜饭;部分镇(街)充分发挥养老机构食堂的专业性,为周边社区老年人提供更好的餐食服务。 
      二是家政服务。目前,广州市“平安通”系统以及镇(街)居家养老服务中心均可提供家政服务。居住在本市行政区域内的、具有本市户籍或持有本市有效居住证的60周岁及以上老年人,均可申请“平安通”安装和服务。有家政服务需求的老年人,向“平安通”系统申请,由相应的运营机构(按市的安排,番禺区共有3家)派单给老年人就近的协议服务单位完成上门服务,或可向镇(街)居家养老服务中心提出需求,由养老管理员根据老年人实际情况制订服务方案。今年8月,市相继出台了《关于进一步规范广州市养老服务企业登记》和《广州市社区居家养老服务项目清单与指导参考价(试行)》等文件,明确自然人、法人和其他社会组织设立从事为老年人提供生活照料、护理服务、家政服务等经营性养老服务业企业的登记途径和行政管理以及项目收费标准等,为下一步建立居家养老服务项目信息平台提供了政策依据。 
      三是医养结合。为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贯彻落实上级有关文件精神,推进我区医养结合工作深入开展,延伸医疗护理服务到社区、家庭,满足居民(特别是老年人)基本医疗护理服务的需求。今年8月,区卫计局、区民政局、区发改局、区财政局、区人社局等单位联合印发了《番禺区社区护理站建设工作方案》,在社区建设以上门护理为主的护理站,为养老机构、社区托养机构及居家养老对象提供医疗护理服务,进一步实现医养结合服务的全覆盖。护理站是经登记取得《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的机构,在一定社区范围内,为长期卧床老年人、患者、残疾人、临终患者和其他需要护理服务者提供基础护理、专科护理、消毒隔离技术指导、营养指导、社区康复指导、健康宣教和其他护理服务的医疗机构。按照市的统一部署和安排,今年为开办护理站试点时期,我区拟扶持培育6家,截至9月中旬,6家护理站已完成区、市的初步验收,待最终审定具备提供服务资质后,区民政局将加大指导和衔接力度,将护理站与社区养老服务设施、社区养老照护服务机构等建立服务供需关系。 
      五、下一步工作思路 
      (一)继续完善社区居家养老服务设施网络。 
      坚持公建配套、政府投资建设和引导社会力量举办并举,不断完善社区居家养老服务设施网络,实现到户式和一站式社区养老服务设施均衡覆盖城乡社区。严格执行广州市社区公共服务设施设置标准,兼顾千人指标、服务半径和空间布局,在居住区统一规划建设老年人福利院(养老院)、日间托老中心、老年人活动中心(站点)等。新建居住(小)区应按照标准配套建设养老服务设施,并依据居住区配套公共服务设施管理有关规定管理使用。整合社区为老服务资源,加强与社区卫生、文化、体育等设施的功能衔接,鼓励与社区卫生等功能设施综合或临近设置,提高使用率,发挥综合效益。 
      (二)创新社区居家养老服务设施运行模式。 
      根据镇(街)实际,对政府投资建设或开发企业无偿移交的各类养老服务设施,采取自主运营、购买服务等方式运营。社区养老服务设施产权归属区民政部门或镇(街)的,在不改变权属、用途的前提下,原则交由各类社会主体运营管理。委托各类社会主体运营管理的,由区民政部门或镇(街)按照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从确保按规划用途使用服务设施、按要求承接政府购买服务、保障可持续运行和提升服务质量等四个方面科学设置运营资质条件,择优选取具有一定品牌效应的专业化企业或社会组织运营,并签订监管协议,运营情况定期评估。 
      (三)加强社区居家养老服务信息化建设。 
      配合市依托市政府信息化云平台、政府信息共享平台等基础性公共信息平台,建立广州市社区居家养老综合服务信息平台,完善涵盖服务对象、服务提供方、服务内容、服务形式的社区居家养老服务信息数据库,并通过政府信息共享平台与市民健康服务信息系统、老年人电子健康档案信息系统等对接,实现社区居家养老服务接入受理、服务对象和服务机构评估、服务资源的管理和政府购买服务支付清算等功能,链接服务资源和服务需求,逐步实现市、区、镇(街)三级管理和服务数据共享。以社会保障卡(老年人优待卡)为信息载体,为各类居家养老服务机构和上门服务人员安装支付终端,推行居家养老政府购买服务经费电子结算。 
      (四)加强医疗卫生与居家养老服务融合发展。 
      促进医疗卫生服务进入养老机构、社区和居民家庭,鼓励社区开设护理院、护理站、医务室等医疗养老配套设施。社区养老机构、居家养老综合服务平台、日间托老中心等要主动与医疗卫生机构建立合作关系,积极拓展医疗护理功能,增设护理床位和服务,其内设医疗机构符合社会保险定点医疗机构协议管理条件的,可申请纳入定点范围。鼓励和支持医疗机构参与社区居家养老服务,开设老年病科,增加老年病床数量,做好老年慢病防治和康复护理。 
      非常感谢你们对我区社区居家养老服务工作的关心和支持,欢迎继续对我们的工作提出宝贵的意见和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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