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容: 一、基本情况 随着城市化的深入和机动车数量的迅速提高,番禺区的机动车出行数量持续迅速增长,停车需求日益突出,特别是土地资源高度紧张和汽车拥有量不断新增情况下,由于停车设施总量、智能停车场、立体停车场等严重不足,导致了严重的停车难、交通拥堵等问题,影响了城市风貌、城市发展以及人们出行,还增加了通行安全隐患。 二、存在问题 目前停车现状存在的困难: 1.由于停车场数量少,规模少,及车位总量不足,造成路面违章停车现象多。 2.机动车越来越多,居民的私家车数量不断扩大,没有车库,只能占用消防通道、小区绿化和路边,严重干扰了正常的交通通行,还带来安全隐患。 3.全区机动车数量的快速增长,城市交通拥堵突出,特别是老城区尤为明显,停车位缺口大;新城区建设得晚,停车条件稍微好一点,但一样不能满足停放需求。 4.老城区在停车设施规划滞后,道路狭窄、小区密集、车位少,占道停车存在,上下班车流量高峰时段拥堵。 5.停车设施建设缓慢,立体停车场、智能停车场少,供需矛盾进一步扩大。 6.车位售价高及严重短缺。 7.停车场建设缺少扶持力度。 三、建议 1.老城区结合原有停车场进行改建或扩建。对具备消防、安全、间距等条件的,可进行扩建、加层、室外、室内立体停车等多种形式改扩建的停车场。 2.关于下班高峰期,应加强对学校、医院、企事业单位等周边高峰临时停车管理,调整完善禁停、临时停放等标志标识,缓解拥堵。对高峰时间段做好标识提示,对不同位置、不同时间的停车服务实行差别化收费。 3.满足和解决停车场车位数量不足情况,优先在大型商场、超市、医院、文化体育场和交通枢纽区域等规划停车场,并且停车设施建筑面积不计入容积率、建筑密度等规划指标。适度满足居住区的停车。 4.鼓励民营社会资本投资运营公共停车场和新建公共停车场建设。对现有旧城区的停车场改造为立体停车场给予一定补助并不需要办理环评、施工、规划等许可手续。对新建公共停车场的项目建筑面积不纳入容积率的范围,不用办理土地及免缴纳相关土地费用。对建成或改建成的垂直塔式车库、升降横移车库、巷道堆垛式车库、单边悬挂式立体车库等停车场给予一定的车位补助,鼓励更多的原有停车场进行改造,增加停车位数量。缓解停车难的压力。 5.智能科学发展停车设施。鼓励大型广场及社会资本投资建设智能化多出入口圆形塔式车库的创新型停车场。这种圆形塔式占地面积少、能耗低、多出入口、多层、不需要开进升降机、具备自动检测消防系统、报警系统的安全装置;全智能控制,具有远程监控及故障引导处理,存取方便。 6.政府协助鼓励金融机构支持停车场的建设。引导和鼓励金融机构通过信贷资金、金融产品等多种方式为公共停车场建设提供金融支持。 7.加大宣传及扶持力度。引导停车场有序发展,鼓励住宅小区、大型建筑物充分利用绿地配建机械式立体停车场,免收项目前期手续办理过程的各种行政事业性收费。 8.对停车装备制造企业给予一定性的减免补助。降低停车场改建或建设的成本。 9.加大对城区间的公共交通设施投入。增加公交车次、优化公交线路,倡导绿色出行,减少小车上路,缓解交通堵和停车难的压力。 10.对中心城区商业中心和公共配套停车场进行检查清理。对擅自改变用途、挪用、占用停车位(场)的,需要限期恢复原有功能。 11.对密集型居住区鼓励附近的大型商场、企事业单位、内部停车场将停车场委托专业的停车场管理公司来经营管理向社会提供有偿使用或错时开放。 12.提高土地利用率。可对城区例如桥南公园、北城公园、星海公园、平康公园、石桥公园等公园、休闲绿地、广场规划修建地下停车场。政府可与企业成立合资公司,共同建设、管理营运,与社会资源共同开发或租赁方式建设开发,收支两条线,收入纳入财政预算,专项用于公共停车设施建设。 13.对投资立体智能停车库的,建议允许配套建设商业开发设施,可由投资商进行汽车维修保养、商业零售等服务,以提高停车场建设的投资收益。 14.明确职责,汇聚部门监管合力。对城区停车场未来的发展,高起点、高水平、高标准长远规划建设和智能管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