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议案(建议)办理

标 题:关于商事改革后续监管问题的建议
问题内容:

内容:                                                         
      商事制度改革的基本目标就是要放松市场准入,强化事中事后监管,实现宽进严管。自街道商事登记制度改革后,宽进的力度很大,尤其是降低注册资本门槛、从实缴资本制改为认缴资本制、从年检制改为年报制等改革措施,极大地释放了社会活力。2015年沙头街新增工商业户1212家,2016年新增1637家,2017年新增2134家,目前,沙头街共有工商业户12706家,其中企业5749家,个体户6957家。 
      在为不少创业人士打开方便之门的同时,也带来许多新的难题。一是取消验资限制后,必然会滋生一些“皮包”、空壳公司的设立,一些不法分子可能会趁机以开公司、办企业为名,行洗钱、诈骗、非法集资之实。二是“住改商、非住改商”证明核发权下放到村居后,存在把关不严,滋生许多社会乱象。三是“一址多照”允许在同一地址注册多家公司,并采取“先照后证”的后置做法,容易衍生“骗子公司”,根据工商登记地址查找实体公司往往查找不到,现场连任何公司标识也没有,严重扰乱实体经济秩序。四是在后置监管模式下,职能部门需花费大量人力物力对商事登记主体进行后续监管,面对呈膨胀式增长的新业户,工作人员感到力不从心。当前,政府亟需加强商事制度改革后续监管,为市场经济的运行保持活力奠定基础。                
      现有的“政务一站式系统”对提高审批服务效率,方便群众办事具有重要意义,但忽视了后续监管机制。在此,建议区政府研究探索部门协同、一网联动的监管平台建设,建议积极拓宽“政务一站式系统”批后监管功能的开发建设。积极推进各职能“同步告知”管理,让更多的事中、事后监管部门能够看到新登记的商事主体信息,根据各自职能开展日常监管工作。同时健全完善事中、事后监管统筹协调机制,如市场监管和税务部门可以通过“双随机”抽查和信用监管、环保部门根据经营范围和行业规范告知环保规范,落实“谁审批谁监管、谁主管谁监管”,全面推进商事登记后续监管工作。                                

问题答复:

刘兆兴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商事改革后续监管问题的建议》(第46号)的建议收悉。我区政府高度重视,积极组织区市场监管局、区政务办进行认真研究办理,并与您在5月23日及9月4日、11日、14日进行了沟通。经综合区政务办意见,现将办理有关情况答复如下: 
      您关于推进商事登记后续监管工作的建议,全面具体,并具有很强的针对性和操作性,对我区完善后续监管机制,强化事中事后监管,实现宽进严管,具有很好的借鉴意义。 
      一、目前我区商事制度改革工作情况 
自2014年1月1日全面推行商事制度改革以来,我区先后实施削减工商登记前置审批事项,注册资本认缴、先照后证、“五证合一、一照一码”、简易注销改革,推行企业名称、住所、经营范围自主申报,采取银行网点无偿代办工商登记、市场主体设立“容缺登记”等措施,降低企业制度性交易成本,企业注册登记便利度大幅提升。2016年,第三方机构广州市公共绩效管理研究会对我区商事制度改革开展评估,我区商事制度改革绩效评估获得优秀等次。 
      (一)市场主体数量激增。随着商事制度各项改革措施的落实,我区商事主体出现“井喷式”增长,市场主体数量从商改前的12.7万户,增长至目前的逾23万户,位居全市第三位。全区企业注册资本总额为3245.71亿元,其中,注册资本一亿元以上的企业有247户,一千万元以上的有10553户。全面到位的改革措施,释放了巨大的改革红利。 
      (二)地区营商环境优化。我区以全面深化改革为主线,以全力服务番禺经济发展为主要目标,强化政务服务,不断优化营商环境。2015年9月,我区实施“三证合一、一照一码”登记制度,比广州市早9个月推进。我区实行商事主体设立登记“一口式”照章同办、税务报到集成服务改革,优化行政审批流程,提升政务服务效能。通过改革,使我区商事主体设立登记、印章备案、税务报到业务实现“前台综合受理、后台分类审批、统一窗口出件”的集成服务模式,提升我区商事主体设立行政审批效能。由“先证后照”改为“先照后证”,企业办理企业执照时间从20个工作日,提速至3个工作日。 
      (三)为民服务措施到位。我区不断提高政府公共服务和市场监管水平,给企业登记注册带来了便利,让广大商事主体切实感受到商事登记服务带来的便捷和实惠,得到了人民群众的广泛认可。2014年率先在全市将区级审批权下放到镇街,通过在16个镇、街政务服务中心增设受理点,实行窗口首席代表负责制,提供从受理、核准到发照的“一站式”服务,大大方便群众就近办事,节约企业的办事成本。为应对商改后业务量激增的情况,全区新增设办事窗口78个,增派窗口后备人员29人。与市内兄弟区相比,虽然我区商事主体数量和业务量出现大幅增长,但由于事前专项资金拨付到位,事中人员、设备调配到位,全区各登记窗口每天实行不限号高效运转。商事制度改革实施以来,窗口未出现排长队现象,办事群众轮候时间较短,对其服务也很满意。 
      (四)强化事中事后监管。2015年,组织相关市场监管职能部门对商事制度改革后续监管工作进行专题研究,按照“谁审批、谁监管,谁主管、谁监管”的原则,将传统的“部门审批在先、工商最后把关”的市场监管制度转变为“工商放宽登记、部门严格监管”,编制《番禺区前置许可审批事项和许可经营事项牵头管理部门一览表》,前置许可审批事项及前置改后置许可审批事项128项,明确各职能部门监管职责,28个区属职能部门对应监管事项先后制定了后续监管方案,保证监管工作有章可依。有力推进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经营异常名录管理、随机抽查等事中事后监管制度。全面巩固和完善商户信用星级评定制度等,打造番禺诚信市场品牌,诚信市场建设成效显著。 
      二、关于您提出的拓宽“政务一站式系统”批后监管功能的开发建设的问题 
如建议中分析,推进各职能“同步告知”管理,让更多的事中、事后监管部门能够看到新登记的商事主体信息,根据各自职能开展日常监管工作。这与我区目前实行的登记注册“双告知”的目的是高度一致的。 
      所谓“双告知”,就是企业办理登记注册时,工商登记窗口工作人员按照省政府公布的《工商登记后置审批事项目录》,提醒市场主体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人,其拟从事的事项中如有需要获得有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的,应当尽快到相应审批部门办理审批手续。市场主体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人了解后,现场签署《承诺书》,承诺其已经清楚相关事项及审批部门,并承诺在未取得许可审批之前不开展相关经营活动。同时,在办理登记注册后,工商部门将在内部业务系统自动生成市场主体登记注册信息,并告知相关审批部门。
      2017年以来,我区市场监管(工商)部门通过“双告知”向相关审批部门推送市场主体登记注册信息逾85000户次,为各审批部门掌握市场主体登记注册情况,落实事中事后监管提供了重要的保障。 
      三、关于您提出的健全完善事中、事后监管统筹协调机制的问题 
您建议健全完善事中、事后监管统筹协调机制,落实“谁审批谁监管、谁主管谁监管”,确实十分必要。对此,我区将通过“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和社会及企业监管服务平台加以落实。 
      (一)扎实推进“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截至8月底,我区组织开展随机抽查任务20个,抽查商事主体7334家。其中,已完成任务13个,抽查商事主体3429户,发现“实地查无”商事主体1266户,均依法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其余任务按照预定计划有序推进。一是加强部署。制定《番禺区全面推行“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实施方案》,落实市综合监管平台系统应用推广,组织区内行政执法部门开展专题培训3期。组织开展跨部门联合抽查,由区市场监管局牵头会同区食药监局、区环保局分别开展联合抽查。二是组织实施。区市场监管局开展“2017年新成立企业公示信息抽查”“全国部分领域企业双随机定向抽查”等9项抽查任务。区财政局、区发改局、区环保局等使用本部门系统开展抽查工作,并通过导入工作数据至市“双随机、一公开”综合监管平台。三是跟踪督导。区市场监管局在开展随机抽查工作中,及时收集遇到的问题,能解决的及时解决,不能解决的立即上报市工商局或“平台”工程师。同时,就共性问题的解答制作“工作指引”,共解答疑难问题35个,发布“工作指引”8份。 
      (二)推动社会及企业监管服务平台建设工作。我区在“四标四实”的基础上,正在推进基于GIS的社会及企业监管服务平台。该平台针对各部门对企业的监管要求,分门别类建立空间地理库的监管图层,建立企业监管双抽查机制并将监管信息有效上传到各部门监管图层,实现部门间资源共享、信息互通,建立部门与部门、审批与监管、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等全面的协同监管机制,形成“一处违法、处处受限”的联合惩戒机制。通过信用约束和行政处罚的联动,通过信用记录和信用信息的公开,约束是市场经济主体的行为。同时,该平台推送有关信息至企业网页,更好地实现市场监管效果。 
      非常感谢您对我区商事制度改革后续监管工作的关心和支持,欢迎继续对我们的工作提出宝贵的意见和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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