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答复: | 梁浩明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重视中小学生放学后托管难题的建议》(第65号)建议收悉。我区政府高度重视,积极组织区教育局等单位进行认真研究办理,并与您在8月29日进行了电话沟通,经综合区市场监管局、区公安分局、区食品药品监管局等会办单位意见,现将办理有关情况答复如下: 一、中小学生托管的基本情况 中小学生课后托管问题涉及到人民群众切身利益,人民群众十分关切。区委、区政府以及区教育局一直十分重视中小学生课后托管问题,为解决好学生课后托管问题,我区在开展校内课后服务、规范课后托管等方面做了大量工作。 (一)开展校内课后服务。今年,区教育局制定了《番禺区中小学生校内课后服务工作方案》和《番禺区中小学生校内课后服务工作指导意见》,并在9月起全面实施中小学生校内课后服务。我区校内课后服务以一年为期开展试点,以公益服务为原则引进2个服务机构(运用管理平台),以互联网服务(线上+线下)建立课后服务资源管理,实施“普惠型”基本托管和“个性化”选择托管服务。 (二)规范课后托管工作。近年来,随着社会经济的发展和生活、工作方式的转变,各种类型的“托管班”大量出现。一是具有工商营业执照的托管机构。二是具有办学许可证的培训机构。三是无证无照经营的托管机构,基本以托管为主、培训+托管、托管+培训三种类型。主要存在规模、质量参差、无消防设施或不符合消防规定、管理无序、超范围经营(部分领有工商营业执照)、安全隐患等问题,不利于青少年的健康成长。 今年,我区按照教育部等四部门《关于切实减轻中小学生课外负担开展校外培训机构专项治理行动的通知》等上级文件精神,大力开展专项整治,强化校外培训机构管理。召开全区校外培训机构专项治理行动工作会议,成立区、镇街校外培训机构专项治理行动小组,形成区、镇街两级监管部门联动机制。出台《广州市番禺区教育局等五部门关于印发<广州市番禺区切实减轻中小学生课外负担开展校外培训机构专项治理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先后开展3轮专项整治行动,对校外培训机构分类整治、排查摸底、建档造册。同时,通过区民办教育协会组织全区持证的培训机构,通报整治要求,90多间机构签署了自律公约,推进行业自律。 二、存在问题及下阶段工作计划 由于没有上位法支撑,对于校外托管机构的属性问题,是由工商登记为个体工商户或企业,还是由教育部门许可并到民政部门注册为民办非企业,一直存在争议。至于责任问题更为复杂,根据市教育局意见,校外托管属于提供生活服务的社会行为,涉及房屋安全鉴定、消防治安、食品许可、卫生监督、车辆运营等多方面管理,且教育功能并不突出,政府不应包揽。下阶段,我区将继续严格按照要求,加强中小学生放学后托管工作,努力办好课后服务这项民生实事工作。 (一)立足校内,逐步扩大校内托管规模 不断完善《番禺区中小学校学生校内课后服务工作方案》,坚持学生自愿、公益普惠、成本分担、合理取酬的原则,建立健全课后服务保障机制,坚持立德树人和素质教育导向,推动中小学校普遍开展课后服务。不断挖掘潜力,发展特色,力争把校内课后服务做优,让学生满意、家长放心。 (二)规范校外,强化校外培训机构日常监督管理 继续加大校外培训机构专项治理行动推动力度,分门别类逐一建立工作台账,严格审核分析,确保整改效果。规范管理校外培训机构的设置标准、审批登记、培训行为、日常监管等,构建校外培训机构综合治理的长效机制,努力构建校内外协同育人、共同促进中小学生健康成长全面发展的良好环境。 (三)加强宣传,着力凝聚校内课后服务工作正能量 通过家长会、班会等渠道进行宣传教育,指导和动员家长、学生尽量选择到有资质的校外托管机构托管,教育学生懂得自我保护和处理突发性事件的方法,努力防范安全风险。在全区、各学校加强校内课后服务工作的政策解读和正面宣传,及时总结推广成功做法和经验,密切关注舆情,并迅速妥善处置信访,共同营造良好的社会氛围。 感谢您对我区教育工作的关心和支持,欢迎您继续对我们的工作提出宝贵意见和建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