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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 题:关于治理番禺大道北(东怡新区段)车辆噪声污染问题的建议
问题内容:

内容:  
      番禺大道是广州市境内的一条城市主干道,纵穿番禺区南北部,是海珠区和南沙区通往番禺市桥中心的重要通道,于2010年6月完成快速化改造的升级扩建,东西均扩建6米。全线主路按双向6车道至10车道一级公路标准建设,设计行车速度每小时60至80公里,全路段功能定位为城市主干道兼城市快速路,加上沙湾大桥于2013年8月正式停止收费,该路段货车的通行量大幅增加。 
      目前,番禺大道北(东怡新区段)距离居民区最近路距仅约2米,路段长约400米。与日俱增的车流量产生的胎噪和路噪,特别是密集通行的重型车辆产生的喇叭声、震动声,使该路段居民区内白天实测噪音达60-70分贝,超过有关文件规定的噪声标准值。据业主代表统计,番禺大道北(东怡新区段)受到噪声污染住房31栋,共630户(与番禺大道直线距离2米的住房有5栋,共80户,占受影响户数12%;与番禺大道直线距离10米的住房有9栋,共240户,占受影响户数38%;与番禺大道直线距离20-60米的住房有17栋,共31户,占受影响户数49%)。噪声污染严重影响东怡新区居民的日常生活和身体健康,居民对此意见颇大,并多次向居委、街道办反映意见。 
建议: 
      (一)由区有关部门牵头,在番禺大道北(东怡新区段)全路段(约400米)设置覆盖型隔音屏障,直接有效降低噪声对居民的影响。 
      (二)提高该部分道路的路面建设质量。建议采用环保型低噪声路面材料,有效降低车辆行驶中轮胎与地面摩擦声及空气挤压产生的爆破声。 
      (三)加强道路交通监管,由公安交警部门通过限时限速限鸣等措施,缓解车辆,特别是重型车辆通过产生的噪音。 

问题答复:

林志炳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治理番禺大道北(东怡新区段)车辆噪声污染问题的建议》(第85号)建议收悉。我区政府高度重视,积极组织区交通局、区环保局、大龙街、番禺交投公司、区公安分局等单位进行认真研究办理,并与您在7月25日进行了电话沟通,经综合区环保局、大龙街、番禺交投公司、区公安分局等会办单位意见,现将办理有关情况答复如下: 
      一、市政道路噪音具有广泛普遍性,如建筑密集处周边市政道路都采用覆盖型隔音屏障(包括竖屏式隔音屏),不但建设及运营管理成本十分高昂,还将分割城市空间、破坏城市景观、影响路边商业经营。为改善番禺大道东怡新区段的噪音问题,区交通局已于2016年底采用新型沥青材料重新铺设路面,路面噪音现已得到最大程度改善。 
      二、关于您提出加强道路交通监管,通过限时限速限鸣等措施降噪问题。经征询交警部门意见,由于该路段车流量较大,在东怡新区段实施限鸣较为困难。区交警部门已在番禺大道市桥二桥至番禺区政府高架桥加装限速牌,拟加装电子抓拍系统,加大对该路段的巡逻执法和交通安全宣传力度,从而降低噪声污染。 
      经核查,东怡新区段楼盘于番禺大道建设后开发。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噪声污染防治法》第十四条及第三十七规定,建设项目在投入生产或者使用之前,其环境噪声污染防治设施必须经原审批环境影响报告书的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验收,达不到国家规定要求的,该建设项目不得投入生产或者使用;在已有的城市交通干线的两侧建设噪声敏感建筑物的,建设单位应当按照国家规定间隔一定距离,并采取减轻、避免交通噪声影响的措施。根据上述条款精神,建议由东怡新区段业主向房地产开发商或物管方反映噪声问题,为临路住户窗户改装为双层隔音玻璃或在小区用地范围内临路加装隔音屏、加大种植绿化等以减少噪声污染。 
      感谢您对我区交通工作的关心和支持,欢迎您继续对我们的工作提出宝贵意见和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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