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内容: | 为了更好地贯彻落实《广州市社区居家养老管理办法》《广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深化社区居家养老服务改革的实施意见》,更好地满足长者群体养老服务的需求,今年初,区人大法制委员会从今年3月起,调研组通过问卷调查、到16个镇(街)及相关单位走访、选点实地考察、现场与长者交流、召开村(居)基层干部座谈会、听取主管部门汇报等方式,对我区长者助餐配餐服务进行深入调研。 主要理由: 调查中我们发现,我区2017年7月和12月开展农村社区长者配餐服务试点以来,全区16个镇(街)都因地制宜,开展多形式配餐服务,至今年8月底,共有78个配餐服务正常营运,每天受惠长者人数达3400人,累计服务34.5万人次,基本实现镇(街)长者配餐服务试点全覆盖,受到了大多就餐长者的欢迎。然而,经过前段时间的实践,我区长者配餐服务工作在日渐走向规范的同时,也暴露了一些不容回避的问题: 一是配餐选点不够充分、布局不尽合理,部分有需要的长者因路途太远,存在一定的享受障碍。对于长者集体配餐点的设置地点,我区并没有统一的建设规划,因此在各镇(街)内能用作集中配餐的公共物业本来就很少。自从推行长者配餐政策后,受地域跨度大、老人居住点分散、辅助人手欠缺、上级对配餐场所要求较高、企业因无利可图而没有兴趣参与、部分村干部怕担风险而拒绝协助等多方面因素的影响,各镇(街)都不同程度面临集中配餐选址设点的难题,普遍出现“服务网点密度不均衡、选址不够合理、供餐能力不足、作用发挥不充分”的短板,从而大大削弱长者配餐的普及性。一些有需要的长者,因其居住地距离集中配餐点较远,面临出行的困难,如遇极端恶劣天气,更是难以出门取餐或到配餐点就餐,特别是一些年纪老迈、行动不便的长者,难以享受到这种政策福利或需要付出不合理的代价才能享受。为此,这些长者便对该政策产生抱怨,质疑其公平性,进而要求政府给予相应的现金补助。 二是当地参与配餐服务的企业过少,不能有效地满足长者对配餐多样化、个性化的口味选择。目前,由于政府餐标金额偏低、配餐制作利润空间不多,企业参与政府配餐服务的积极性本来就不高。而受集体配餐资质要求严格等因素的限制,可供政府选择的、符合集体配餐资质的企业在客观上又比较缺乏。调查中发现,在广州市食药监局推荐的集体配餐企业名单位中,设在番禺区或离番禺区较近的,就只有为数极少的几家。而在这有限几家符合集体配餐资质的企业中,有的企业只有在确保订餐80份以上才接单,而且只是将盒装饭送到固定点,并不直接分户派送;有的星级企业则因政府给出的餐标过低,与其经营成本差距过大而无法接单。市场竞争不足,某些配餐企业缺少自觉改善配餐服务、提高配餐质量的内生动力,就餐长者对配餐菜式质量、菜品搭配和口感风味方面出现较多的不满声音。在调研组所作的问卷调查和政府部门征求意见中,长者的意见主要集中在以下方面:1.饭菜出品不稳定,米饭过烂或过硬;2.可选择范围太少,菜式品种比较单一,不能体现时令变化; 3.肉菜制作过粗、搭配较差;4.肉菜味道过淡、过咸或味精过重;5.配送的饭菜分量小、青菜太老、太多肥肉、腌制性食物过多;6.送餐不及时,蔬菜变黄;7.饭菜不能照顾到长者的身体禁忌、特殊需要和口味喜好。对此,相关的政府部门也曾多次向配餐企业提出改进意见,但其因“皇帝女不愁嫁”,服务质量提高不大,以致有的配餐点,在试点的新鲜感一过,便出现就餐长者人数锐减的现象。如我区一配餐点从2017年开办时有113名长者就餐,至今年8月,就餐人数直线下降至17人。 三是普惠性配餐方式缺乏发展后劲,进一步扩面存在众多客观困难。目前,我区的长者配餐服务定位是一种普惠性的惠民服务,这就意味着如果享受长者配餐服务的人数日益增多,支撑这项服务的营运费用也会随之上升。从调研中发现,这项服务的工作量与配套资金额不相匹配,尤其人工费用、场地费用、额外支出和市场价格差额补贴等项,至目前为止,尚未有文件明确其经费来源。据不完全统计,我区现有60岁以上的老人12.9万人,其中60至79岁老人共有11.17万人,80岁以上共有1.73万人。按公平原则,上述所有符合条件的长者都能受惠,则60至79岁老人每天需要政府投入 67万元,全年(按每周5个工作日计算)约需财政开支 16817万元;80岁以上老人每天需要财政补贴 17.3万元,全年需财政开支 4342.3万元。随着我区人口老龄化的增长,长者群体每年仍会不断增大,长者对配餐需求也会增多,再考虑市场物价自然增长的因素,这项政府财政开支会持续扩张,将成为我区一笔巨大的财政负担而出现发展瓶颈。同时,由于长者配餐工作属于长期的新增项目,在持续推进的过程中,需要耗费较多的人力、物力和时间,但由于上级政府没有增加各镇(街)政府的人员编制,各配餐点临时招聘人员的经费与配餐经费则相对固定,缺乏按实际支出临时增加或调整的必要弹性,一旦服务对象大量扩充,会带来原有工作人员服务量的大增,长此下去必然会疲于应付,人员的工作热情和积极性将难保持,服务也将难以进一步提升,甚至会因此陷入运作困境。 四是政府养老服务资源投放分散,力量亟需整合。近几年,各级政府针对基层群众的养老问题,投入了大量的资源,先后制订日托居家和社区养老服务、长者残障服务、敬老院服务、医养结合服务、长者家政服务、长者配餐服务等多项政策措施。但由于财政资金开支实行专项使用和绩效管理,不同政策项目执行时间不一、主导层面不一、财政资金来源不一、文件依据也不一,基层政府在实际中难以全部做到统筹安排、互补余缺。这样,各镇(街)在不同养老服务项目之间,财政资金、租赁人员、社工、志愿者等资源缺乏互相调剂使用的灵活性和通达性。即使是一些政府财政支出的社会购买服务,也因为有较强的针对性,合同也是一事一签,难以承担合同之外的其他职责和义务,因此,服务资源实际上难以进行相互的融通。 五是决策过程缺乏全面咨询论证,政策指导有待加强。由于种种原因,我区在实施长者配餐工作时,贯彻过程比较匆忙和简单,没有严格按《广州市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广州市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办法》《广州市番禺区重大行政决策风险评估办法》和《番禺区重大行政决策合法性审查办法》的规定执行,把公众咨询、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等作为决策的必经程序。我区作为落实长者配餐工作的两份重要文件《番禺区社区老年人配餐服务试点工作方案》和《关于进一步提升老年人助餐配餐服务的通知》,虽然是以区民政局的名义发布的,但其实质上已获本级政府的认可,文件的内容对本行政区域内符合条件的不特定长者,具有普遍约束力并可以重复使用,即符合规范性文件的实质要件,按规定也应该将其上升为本级区政府文件,并纳入区人大常委会备案审查的范围,或将其作为重大事项主动报区人大常委会依法进行讨论决定。由于上述政策措施缺乏前瞻性设计、对政策风险预判不足、对服务对象定位过宽,加上广州市政府对这项工作的政策指导又比较欠缺,导致我区各试点铺开后,出现了普惠型配餐公正性受质疑、政府财政难以持续、选址布点存在规划局限、配餐辅助人员后劲不足等众多难题。除此之外,上级政策虽然确立了长者配餐服务由政府主导、市场化运营的模式,但由于参与配餐服务餐饮企业的准入标准尚未明确,对餐饮企业进行甄选的监督主体责任不明,是由区层面统一安排还是由各镇(街)政府自行选择,目前广州市政府尚无明确的政策性指引。 几点建议: 习近平总书记在党的十九大报告中强调:“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加快老龄事业和产业发展”“构建养老、孝老、敬老政策体系和社会环境,推进医养结合,加快老龄事业和产业发展。”这为新时代中国特色养老事业指明了方向。面对当前老年化社会来袭,养老问题越来越成为影响社会经济发展的突出问题,政府加强多形式的养老服务建设就显得尤其迫切。为了让长者配餐服务能得到更规范、更健康的发展,调研组对照习近平总书记向广东提出“四个走在全国前列”的要求,就解决当前长者配餐的存在问题,我们提出如下建议: (一)做好评估考核,接受人大监督。在这项措施实施一定时间后,建议政府主管部门组织专家学者作为第三方,对这项政策举措的执行情况、实施效果、存在问题和社会影响开展独立性、专业性、公正性、全面性、客观性的跟踪评估,尤其是要将政策实施过程中的存在问题进行梳理、汇总,提出对这项政策措施调整或完善的建议。对一些深层次且需要上级政策才能解决的问题,我们建议区相关主管部门要及时上报,积极争取广州市政府主管部门的指导,而不只是一味地讲好话、唱赞歌。对于长者配餐投入财政资金使用的绩效,也要纳入区审计和监察的范围,使政府的长者配餐服务工作,在成本核算、招投标管理、质量控制、使用情况、监督管理上取得更好的绩效。另外,由于长者配餐工作涉及到我区众多群众的利益和政府重大的财政开支,依法属于应当由区人大监督的重大事项,这项举措的实际绩效如何?存在什么问题?人大代表有理由、也有必要知道,人大监督不能缺位。而政府为推进这项活动而制定相关的政策文件,依法也属于规范性文件,理应纳入区人大常委会备案审查工作的范围,由区人大常委会进行审议和监督。鉴此,建议政府部门主动将该事项报区人大常委会讨论决定,并将相关文件报本级人大常委会备案审查。通过区人大常委会集体的审查和“体检”,帮助政府进一步完善这项决策,以促进长者配餐工作的良性健康发展。 (二)重新科学定位,提高财政投入的精准性。一方面政府财力有限,另一方面政府需要急办的项目很多,一旦将长者配餐政策定位为普惠性的社会福利,在现阶段难免会愿景过高、步伐过快,一下子给政府赋予较大的责任和财政负担,与当前地方政府财力可支配的现状不相匹配。如果政府将长者配餐的政策定位过高,却因客观条件限制而落实不够到位,就会损害政府决策的公信力。为此,我们认为,政府需要及时调整政策导向,多些“雪中送炭”,少些“锦上添花”,以务实原则重点关注弱势长者。尤其是在当前中美贸易战开打、外部风险增加、内部经济发展下行压力加大的情况下,政府更应当谨慎理财,开支摊子切忌铺得过大。我们认为应当将目前我区享受长者配餐服务的对象,精准锁定在以下6种特殊的长者群体:一是“三无”老人(无劳动能力、无生活来源、无赡养人和扶养人或者其赡养人与扶养人确无赡养扶养能力);二是低保家庭的空巢老人或农村“五保户”老人;三是享受优抚补助或计划生育特扶的困难老人;四是曾获市级及以上劳动模范荣誉称号且无人照顾的特殊老人;五是纯老家庭(含孤寡、独居)或者仅与持证重度残疾子女共同居住的老人;六是重病、失能、失智、残障行动不便且无人照顾的农村和社区老人。把政府有限的财政资源集中使用,花在最需要的地方,而不是将共公财政资源作普惠供给。在操作上,设定申请和审核标准,而不是简单地以年龄划界线。其他不属于特定范围的长者,则按市场标准收费。通过网格化管理人员和社工,对辖区内需要配餐服务的目标群体进行摸查、以自愿报名和审查工作相结合的方式,形成我区长者配餐享受对象的名册,并向社会进行公示,定期进行复查复核和增补。按实际调查人数、政府财力状况和大数据分析结果作出发展趋势的预判,科学地确定长者配餐服务未来的发展规模,确保政府扶老助老政策措施能够精准落实,确保我区的长者配餐服务能够精准入户。 (三)创新体制机制,扶持和引导社会主体参与服务。要开拓发展思路,在构建基层群众养老共建、共治、共享的新格局上下功夫,积极探索长者配餐服务可持续的工作模式,努力创出在广东甚至全国领先的番禺经验。具体工作中,建议把握以下重点:一是重视配餐网点设置的长远规划和合理布局。建议市、区政府及职能部门在新建的大型居住小区,按照标准配套建设养老服务设施,包括长者配餐服务设施,并与住宅项目同步规划、同步建设、同步验收、同步交付使用。在“三旧”改造中,要优先落实农村、社区养老服务设施的配套建设指标,以解决原有和新增社区长者“家门口养老”配餐网点的选址难题。考虑到农村和社区地域、人文环境和生活习惯的差异性,在配餐网点设置上应尽可能体现便利化、多元化和灵活化。即除了利用镇(街)家庭综合服务中心、敬老院内开设配餐点外,还可以用共同合作方式支持爱心企业、酒店、酒楼、餐馆组建配餐点;或在村内酒堂和大型楼盘的公建配套设施中开设配餐点;或盘活机关事业单位闲置公共物业设置配餐点;或将撤并后的麻雀学校校舍盘活设置配餐点;或通过产权置换将社会上的零散房源整合利用设置配餐点;总而言之,要尽可能着力打造中心城区10-15分钟,外围村落20-25分钟路程的配餐服务网络,千方百计提高长者配餐服务的便利性和及时性,以解决过去配餐布点不均衡问题,让农村和社区的长者,都可以根据自己的偏好,就近选取地点就餐。二是积极创造条件,支持社会主体参与配餐服务。长者配餐工作涉及社会的方方面面,光靠政府一家单打独斗是难以持久奏效的。为此,我们建议上级政府要大力支持基层的创新精神,及时将基层成熟的创新做法和经验,转化为更多和更灵活的财政、金融和税收政策,适当降低民营企业兴办长者配餐服务的门槛,充分发动社会力量,引入各方资源,共同建立起多层次、多支撑、多供给渠道的长者配餐营运体系。在配餐供给的主体上,可以与慈善工作相结合,积极发动企业家、乡贤和社会热心人士捐资助老;或通过明确配餐条件和标准,物色当地一些群众公认干净卫生、出品好的饮食店档加盟,由政府提供基本的营运补贴,实行保本微利经营,形成一批规模化、连锁化的知名长者配餐社会机构;或支持社会资本对我区存量厂房、仓储场所、商业物业等社会资源进行改造,政府在建设规划和税收政策上给予扶持,形成“政府补一点、慈善帮一点、企业让一点、个人掏一点”可持续发展模式。三是充实配餐、送餐人员队伍,创新长者的就餐形式。在将长者配餐服务定位要帮扶弱势长者后,对特困长者送餐任务必然相应加重。为此,各镇(街)有必要建立全职人员与兼职人员相结合、志愿者和社会化工作人员相结合的长者送餐队伍,鼓励身体健朗的长者成为“长者义工”,在助餐点协助服务等模式,推动长者爱心午餐服务全覆盖。在“中央厨房-中转配送-社区就餐”运作模式的基础上,要逐步探索网上或专业队伍送餐、邻里互助送餐、街坊组长或保安队伍协助送餐、志愿者提供公益服务送餐、餐饮企业配套送餐等综合送餐模式,力求安全、准时地将每一份爱心午餐送到长者的手上。四是尽快出台相关的政策实施细则。建议区政府及有关部门,制定基层养老资源综合使用的制度,建立长者配餐服务的准入和退出机制,规范长者配餐的场地、配送标准、市场准入条件、政策扶持措施、管理人员配置、以及送餐人员的财政经费等问题,使这项工作尽快步入制度化、规范代的轨道。 (四)稳步拓展服务内涵,实现配餐工作的精细化管理。要把主要精力放在深化服务内涵的改革上,努力促使服务资源的优化配置。一是适当引入竞争机制,改善配餐服务质量。建议区政府的主管部门要加强调研,尽可能地向镇(街)民政部门推荐多一些具有集体配餐资质的企业,供他们比较和选择。二是建立就餐人员信息档案,精准解决长者个性化需求。建立特殊群体老年人“关爱地图”、建立定期巡访和主动服务机制,充分了解每个就餐长者身体特殊的健康状况和营养需求,建立就餐人员智能化的信息档案,通过人工智能和大数据分析,科学指导长者配餐工作。三是加强卫生安全检测,严把食品质量关。要大力推动建立覆盖长者配餐食材供应、生产、配送等全过程的安全监管体系, 由区和镇(街)党委牵头抓总,区民政、卫生、食监、工商、农业等部门要通力合作、齐抓共管,严守安全底线,规范食堂所用食材的供应,定期抽查长者食堂食品的安全卫生,对配餐企业长者厨房和配送过程实行全方位的监管,确保长者配餐单位严格按食品卫生法律法规和协议规定提供服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