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议案(建议)办理

标 题:关于优化消防审批手续、解决我区幼儿园办证难问题的建议
问题内容:


近年来,随着社会经济的快速发展和城镇化进程,外来务工人员不断涌入,新增幼儿数与幼儿园比例不相协调,现有公办幼儿园已无法满足适龄幼儿入学需求,幼儿学前教育出现“僧多粥少”的现象。另一方面,很多多年前就获得了办学许可证的大量的民办幼儿园“合理”却不“合法”,成民生难题。这些民办幼儿园因在没有房产证的园舍(包括自建房、单位房和村办园)办学,不符合消防办证要求,无法办理消防审批手续,建设工程未进行消防设计备案,未进行竣工消防备案,且存在不同程度的消防安全隐患问题。经了解,大部分幼儿园因历史遗留问题,无规划用地,加之办园成本,隐患整改成本过高,一些幼儿园难以“生存”。

  法:

一、建议各级部门研究探索解决方法。针对现状提出简化审批手续系列举措,包括延长整改期限,签订消防安全责任状,取缔“不合理不合法”幼儿园,优化消防审批手续,减免消防罚款等。

二、建议区政府催促广州市打通办证"绿色通道",正如突破对无土地、房屋产权教育设施改扩建和维修改造项目实施容缺受理机制一样。尽快贯彻落实《广东省公安厅关于进一步明确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核和备案办理有关事项的通知》,属于教育类型的建设工程可由番禺区教育局向所属县级以上的人民政府(区政府)申请消防专题会议,明确建设工程的建设单位(个人)、建设项目名称、建设位置、建设规模和使用功能等内容,属于容缺受理范围。坚持简政放权、优化服务、放管结合、便民利民,大力推行深化消防服务改革,全力优化全市经济和社会发展消防服务环境。建议政府部门的办学许可证审批考虑多层级按规模大小不同及地区不同(不同的城市如省城、地级市、县级市,富裕地区,相对不富裕地区),在确保消防安全的基础上,制定出切实可行可操作的办法,去解决消防办证难题,既能确保安全又可以有效解决幼儿园顺利办证的问题。

    三、加强消防监督检查:有效消除和整改现有幼儿园园内的火灾隐患,进一步加强教职工消防安全意识,切实提高幼儿园防控火灾的能力,定期进行疏散消防演练,为小朋友的健康成长创造一个良好的消防安全环境。


问题答复:


邓伟强等委员:

你们提出的《关于优化消防审批手续,解决我区幼儿园办证难问题的建议》(第45号)收悉。我单位高度重视,积极组织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番禺区分局、区教育局、区消防大队等单位进行认真研究办理,并与你们在8月6日进行了电话沟通,经综合会办单位意见,现将办理有关情况答复如下:

一、根据《广州市番禺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明确番禺区建设工程消防审批业务若干事项的通知》(番住建发〔2019〕179号,详见附件)的要求,我区消防审批业务受理范围与施工许可受理范围一致,自2019年9月1日,工程投资额在100万元以下(含100万元)或建筑面积在500平方米以下(含500平方米)的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不需申请办理消防许可或备案手续。

二、对于其余需要办理消防审批手续的建筑物,建议区教育局牵头,会同各地镇街全面排查、梳理公(民)办学校的历史遗留问题,按照广州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关于印发解决我市公共服务设施确权登记历史遗留问题的若干意见的通知》要求,报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番禺区分局负责办理确权登记手续。

三、对于已补办规划手续的建筑物,我局在收到消防审批申请后,将按照《建筑工程施工许可管理办法》《建设工程消防监督管理规定》等办理消防审批手续。

四、消防救援机构加强消防监督检查:有效消除和整改现有幼儿园园内的火灾隐患,进一步加强教职工消防安全意识,切实提高幼儿园防控火灾的能力,定期进行疏散消防演练,为小朋友的健康成长创造一个良好的消防安全环境。

感谢你们对我区教育建设工程审批工作的关心和支持,欢迎你们继续对我们的工作提出宝贵意见和建议。

 

附件:广州市番禺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明确番禺区建设工程消防审批 业务若干事项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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