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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 题:关于多渠道解决民办教育校舍资源不足问题的提案
问题内容:


党的十九大报告指出:“建设教育强国是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基础工程,必须把教育事业放在优先位置,加快教育现代化,办好人民满意的教育。”《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年)》提到,要“充分调动全社会力量关心和支持教育,不断提高社会资源对教育的投入”。这跟我国现阶段的经济制度——以公有制经济为主体,多种所有制经济共同发展——是一脉相承的。

30年来,广州市的民办教育从最初仅仅对公办教育拾遗补缺,发展到今天形成种类层次全覆盖、规模效益大提高,并在许多领域能与公办学校互为竞争、取长补短的双赢局面。广州成功创建教育强市,民办教育功不可没。以番禺区为例。2018年,番禺区公办学校在校生132114人次,民办学校在校生达59815人次,分别占全区在校生数量的69%和31%;民办学校教职工达14266人,占全区教职工总人数的49.6%,民办幼儿园、小学、初中和高中的教师人数分别占全区同类教师人数的73.7%、15.2%、59.5%和12.3%。

但随着生活水平的不断提高,公办学校的办学风格、办学水平相对单一,无法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对教育多元化、多层次、多样性的需求。

尤其是,番禺是广州的经济大区,外来务工人员基数很大。根据《番禺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统计公报》,2016 年末,番禺区有居住满半年以上的16岁以上流动人口104.91万人,2017年末有112.08万人,2018年末有126.4万人。按区流管办2011年调查的结果——35岁以下者占75%计算,按其中一半属育龄人口、再按2人1个孩子计算,全区目前至少有20万个非本地户籍孩子;再按80%属学龄儿童,至少有16万个孩子要上学。

2010年,我区在广州市率先以积分制等多渠道接收外来人员子女申请入读公办学校。至2018年,为他们提供的义务教育阶段公办学校免费学位累计不超过3万个,也即有超过80%的非本地户籍学龄孩子入不了我区的公办学校。

要解决当前这个难题,大力鼓励民办教育是最有效的途径。《广东省教育发展“十三五”规划(2016—2020年)》要求“鼓励社会力量办园,对办园规范、质量有保障的普惠性民办幼儿园予以扶持和奖补,构建政府主导、社会参与、公办民办并举的公益普惠性学前教育服务体系……做好异地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受教育工作。进一步完善异地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平等接受义务教育政策,在公办学位不足的地方鼓励政府通过购买民办学校学位服务方式,保障符合条件的异地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就学权利。”

但发展民办教育,目前最大的问题是教育用地不足、校舍不足。许多民办教育家想投资办学却没地方办学。部分民办学校计划租房办学,却由于房屋原不属教育用房,达不到消防标准;或者原属教育用房,但由于消防标准提高现已不达标……等等因素都大大制约了民办教育在我区的发展。

办法:

一、由政府出面,强制完善社区综合配套,落实学校合理布点

国家有规定:一定面积的楼盘、一定居住人口的小区,必须配套相应的教育网点。《广州市中小学发展策略研究与布点规划(2013—2020年)》说,“外围地区承接中心城区人口和功能的疏解,注重完善综合配套,提升综合服务功能,实现居住、就业、基本公共服务设施均衡协调及与产业同步发展,以集中建设示范性学校和突出城乡教育均衡化发展为主,突出中小学配套和规模化办学为主,吸引人口加快集聚。抓紧引进优质教育资源入住,使居住人口能够在本地入学,减少中心城区教育压力。”“按教育发展均等化和标准化等原则,综合考虑广州及各区产业发展现状和趋势,在适当的地方布点新建学校,以满足该区域学位的需求。”

希望由政府出面,在有一定规模的村(居),如果没有学校或学校配备不够的,建议强制性配套足够的学校网点。村(居)有地方的,新建学校(幼儿园);没地方但有房屋的,改建成学校(幼儿园);有房屋但不能改建的,改进安全设施与通道,尽量符合消防安全要求,个别非主要指标达不到要求的,建议区政府出面酌情处理。

村(居)学校(幼儿园)的所有权归政府,办学方式可采用公立民办或公立合办。

二、争取政策支持,将一些废旧工业园区改建成民办学校

据不完全统计,番禺现有工业园区150多个,基本上是以镇、村为主导发展的。本世纪初,区政府下大力气整顿“村村点火、户户冒烟”现象,引企入园。从目前的情况看,企业还是过于分散,工业园区太多,空置厂房太多,土地的使用价值不高。

建议政府在学校配置不足的地方,利用“三旧”改造的政策,将一些废旧的、使用率达不到一半的工业园区收归国有,转变用地性质,改建成学校(幼儿园),让民办机构参与办学。

三、重新利用原先撤销的“麻雀学校”,全部改作民办学校

2002—2007年,番禺区撤并的学校达150多所,其中撤销学校116所,新建、重建学校47所,政府为此投入了15.91亿元资金。

在目前教学网点极其紧张的情况下,建议不要一味拘泥于办学规模,而是将政府原来撤销的116所学校全部重新利用起来,改作民办学校(幼儿园)。

改建、扩建、重建的费用全部由民办学校出。民办学校(幼儿园)可导入连锁店的经营模式,利用大数据分析教育消费情况,合理配置教学资源与生源,延伸相关产业,摸索出一套互联网时代线下特色教育产业化的经验,争取在全国各地复制、推广。

四、整合各地教育资源,探索异地合办学校的模式

近些年,我们探访了湖南、江西、湖北、河南等地的留守儿童,发现内地许多乡村学校的师资力量都很强,只是由于生源流失,师资力量未发挥其应有的作用。建议借鉴台湾到台湾人聚集的东莞、苏州、上海、北京等地办“台湾人子弟学校”的模式,鼓励劳务输出大省如湖南、广西、四川、贵州等地的公办学校来番禺与我们民办教育机构合作办学,将他们富余的教育资源转移过来,譬如让湖南的老师采用湖南的教材、湖南的教学方式来教湖南籍的学生。根据我区相关部门2010年的调查统计,在我区的流动人口中,广东籍占22%,湖南籍占20%,广西籍占14%、四川籍占10%,湖北籍占6%,其它占28%。

让外地教师带薪轮岗来番禺教学,我们只需承担交通费、房屋租金及相应的地区差补贴等,可降低我区办学的成本。但收益是:他们的教学将更有针对性;来自不同地方的教育经验经过在番禺碰撞、交流,会迅速促进我区教学水平的整体提高。这类似于足球俱乐部引进外籍球员的拉动效应。

五、政府部门组织整合民办教育资源,推进教育产业化

在解决了教育用地、校舍问题后,建议由教育和科工商信等政府部门组织、龙头民办教育机构牵头,整合我区民办教育的资金、师资、设施及管理模式等资源,全面推进教育产业化。产业化不局限于教学、辅导、培训,可延伸到制造业、IT业、餐饮业、广告业、人才服务业等诸多领域。

此外,还希望政府借鉴发展民营经济的做法,让民办学校(幼儿园)在审批登记、分类定级、评估指导、教师培训、职称评定、参赛评奖等方面与公办学校具有同等地位,营造“同等对待、共同发展”的公平教育环境。


问题答复:


政协南村镇工作室

贵工作室提出的《关于多渠道解决民办教育校舍资源不足问题的提案》(第35号)建议收悉。我区政府高度重视,积极组织区教育局、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番禺分局、区住建局、区更新局等单位进行认真研究办理,并与联系人在9月25日进行了电话沟通,经综合会办单位意见,现将办理有关情况答复如下:

一、关于落实学校合理布点的建议

我区分别于2010年和2014年委托番禺区城市规划设计院编制了《番禺区中小学用地选址规划(2020)》和《番禺区幼儿园选址规划(2020)》,随着社会形势的不断发展,几易其稿,现两个规划方案的成果均已通过区规划领导小组会议审议。同时,国规部门在办理控规调整方案审批时,必须取得教育部门关于教育配套设施配置的意见,确保教育设施配套配置数量满足区域内适龄儿童的就读需求。相关教育配套设施建成后权属属于政府的,中小学一般举办为公办学校,幼儿园视需求情况统筹举办为公办幼儿园或普惠性民办幼儿园。民办学校举办者也可以寻找其他权属的教育用地,采用租赁或购买的方式,按规定向我局申办民办学校。另外,如选址城规不符,土地权属人可向国规部门申请,将地块性质调整为教育用地后向我局申办民办学校。

二、关于废旧工业园区改建成民办学校的建议

我区一直在推进成片连片更新改造项目及旧村改造项目,在项目方案编制过程中,均严格按照广州市城市更新相关政策要求及城市规划管理要求,同步规划与开发规模、服务人口规模相匹配的教育配套设施,由改造主体优先实施建设教育配套设施,建成后无偿移交给政府。由于该类教育设施配套参照住宅小区公建配套管理,中小学需举办为公办小学,幼儿园需举办为公办幼儿园或普惠性民办幼儿园。对计划举办为普惠性民办幼儿园的,我局将按照国有资产出租的有关规定通过公开招标的方式确定举办方。

三、关于利用原先撤销的“麻雀学校”,改作民办学校的建议

我区教育设施经过多年发展,确实存在一部分撤销的麻雀学校,但上述物业并非政府所有,一般为村集体物业。对撤销的麻雀学校,我区一直支持上述物业继续作为教育用途使用。根据《广东省教育厅关于加强农村中小学限制校园校舍管理的指导意见》(粤教财〔2017〕3号) 文件精神,对闲置校园校舍,优先用于举办学前教育,扩大普惠性学前教育资源。对属于国有资产的闲置校园校舍,经主管部门审核后报国有资产管理部门审批,进行对外出租出借;其他权属的闲置校园校舍,按照权属关系履行出租出借和日常管理义务。

四、关于探索异地合作办学校的模式的建议

异地合办学校的建议需较高层级政策支持,在现有政策框架下暂无可行性。如将来有上级政策支持,我区也乐于对上述模式进行探索。

非常感谢贵工作室对我区教育事业的关心和支持,欢迎继续对我们的工作提出宝贵的意见和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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