何瑞银代表: 收到您对我镇办理《关于番禺市良路三善段人行路断头问题》(第9号)反馈不满意后。我镇高度重视,积极组织市道路养护中心南城养护所、区交通运输局等单位再次进行认真研究办理,并与您在12月10日进行座谈交流,经综合市道路养护中心南城养护所、区交通运输局等会办单位意见,现将办理有关情况重新答复如下: 您所反馈不满意的意见是暂未看到动工实施整改,因该地段不属于公路及市政道路管理区域,属村管理区域,该由三善村组织编制便桥设计图纸及预算,再由村内研究或向镇政府申请资金实施。现三善村已委托设计单位对该段市良路断头的人行辅道钢便桥建设工程进行方案设计和预算编制,设计方案共需实施三段钢便桥,工程实施资金约50万元,并在12月5日向我镇提交《关于申请沙湾镇三善村钢便桥建设工程实施资金的请示》。在12 月6日,我镇召开会议审议通过了三善村提交的请示。现阶段,三善村还需向我镇提交工程招标的请示,待审议通过后可进行工程招标的有关手续,并在招标选取确定工程监理单位、施工单位以及评审单位后,方可开展实施三善村钢便桥建设工程。 因上述的三善村钢便桥建设工程,涉及使用我镇的财政资金,我镇将有序推进相关工作,但在办理工程招标等相关流程的过程需要一些时间,请您能理解和耐心等待。 非常感谢您对我区道路交通安全工作的关心和支持,欢迎继续对我们的工作提出宝贵的意见和建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