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议案(建议)办理

标 题:关于建立老旧小区微改造工程协同推进工作机制的建议
问题内容:

       习近平总书记在广东广州考察时,对于城市建设提出要求:要让城市留下记忆,让人们记住乡愁,不急功近利,不大拆大建。其实,老旧小区要能让人们记住乡愁,只能细工慢火,不管从设计方案到施工过程以及各职能部门、市民群众的配合参与都要尽可能在城市大规划的背景下,先从小区文化入手,尽量还原出接地气的本土文化,深挖小区文化特色,引起小区业主共鸣,从而达到共治、共建、共享的目的。但目前老旧小区的微改造由于缺乏激励机制,没能发挥参与单位和市民群众的主观能动性,导致工作开展被动,效果大打折扣。
      一、主要存在问题
      (一)微改造设计方案因时间紧只有框架,没有灵魂。微改造小区的设计方案由中标设计单位负责设计,由于设计单位对本土文化不够了解且缺乏深入调研,造成设计方案没有深入挖掘小区文化底蕴,只有框架,没有灵魂。改造方案中对居民群众最关心、最需要解决的民生问题被忽视,如横街冷巷路面破损、不合规格的下水道化粪池改造、三线凌乱且超负重、文体设施没有规配套划等等,造成小区业主对微改造工作缺乏共鸣,参与积极性不高。
      (二)建设主管部门对施工单位的标后管理无约束力。建筑市场比较混乱,出现层层分包、非法转包等现象。在微改造小区出现施工单位不文明施工、超期完工、挑肥拣瘦施工等比比皆是,建设主管部门因微改造工程政府非业主身份无报建,导致相关管理细则无法执行。
      (三)部门配合因无资金配套欠缺积极性。《广州市老旧小区微改造设计导则》明确规定微改造应统筹 “ 水、路、电、气、消、垃、车、站 "”等建设内容及建设标准,但困扰旧城区的“三线”、已残旧的给排水管道、煤气管道等公建配套工程却没有配套改造资金,造成施工更换破旧管道、清理乱拉乱接的旧线和落实“三线”落地等问题没有同步解决,严重影响微改造的整体工程效果。
       二、原因分析
     (一)由于老旧小区都存在许多不合理的下水管道和化粪池等公建配套设施需要处理或改造,而改造设计方案又缺乏深入调研,造成社区专职人员(外行人)不懂图纸,施工设计单位(内行人)不察民情,居民群众意见大,方案调整协调耗时长等尴尬局面。建议加强对设计方案、施工方案的细化和审核,并适度预留结算空间。
     (二)建筑市场比较混乱,出现层层分包、非法转包等现象。原因一是建筑企业入库难,已入库的企业数量少,根本无能力承担那么多工程同时开工,往往中标单位会挑肥拣瘦,将不好做的、少钱赚的都发包出去;二是政府工程业主单位监管难。微改造这些项目因不涉及业权,政府无事实的业主身份,无达到报建的条件,施工单位就算出现不文明施工或严重超期完工也无相应的约束力。
     (三)《广州市老旧小区微改造设计导则》虽然有明确规定微改造应统筹“ 水、路、电、气、消、垃、车、站 ”等建设内容及建设标准,但由于施工单位配套资金不足,很多项目都不能如期按质完成。如侨联小区:水泥路刚铺好就有煤气公司在开挖路面换旧管;“三线”改造因资金不到位和没有整合方案未能彻底完成落地施工,光缆拉挂凌乱和高空负重过多的不安全现象依然没有解决。
       三、对策建议
      一是建议加强对设计方案、施工方案的细化和审核,并适度预留结算空间。运用“共同缔造”理念,通过系列社区活动、社区事件、社区营造等方式和方法,谋求社区居民社区认同感、社区参与感的提升,充分激发居民群众热情,调动社区相关联单位的积极性,共同参与社区改造,实现决策共谋、发展共建、建设共管、效果共评、成果共享。同时,完善多部门协调机制。可通过建立包括规划、文广、住建、城管等部门在内的联席会议制度,研究探索社区微改造协同推进工作机制,协调、组织、监督、指导各参与主体推进改造项目运作。
      二是建议政府工程业主单位增大监管力度。防止建筑市场比较混乱,出现层层分包、非法转包等现象。准确及时、公开建筑企业信息,帮助建设单位找到合规的承包单位。借助工程建筑市场信息化监管系统,通过公开曝光、“一处违法,处处受制”等惩罚,影响并控制企业在工程建筑市场的从业资格。行业主管部门、建设单位等形成合力杜绝“非法转包、违法分包”。
      三是统筹“ 水、路、电、气、消、垃、车、站 ”等建设内容及建设标准,落实施工单位配套资金。梳理整合政府各部门涉及老旧社区的工作计划,确保不重复、不遗漏,统筹调度人力、财力、物力予以支撑。统筹协调建设、水务、园林、城管等部门,对社区改造过程中涉及的建筑、道路、停车场、管网、绿化等硬件设施的改造工程,列出任务清单,明确责任分工。国土规划部门联合消防、图审、房管、文化等单位,对社区改造工作中涉及的消防、结构安全、历史建筑的保护和利用等进行专业技术指导,建立联合审查制度。
       四是建立激励机制。对参与微改造的单位进行优质优价评比奖励,由政府制定相应的评分标准,按开展项目的质量和服务口碑等进行相应加分,为设计单位、施工单位今后参与投标在同等条件下增加分值。对参与整个微改造工作有突出贡献的个人(含市民群众)和配合单位进行评先评优,鼓励更多的单位和个人积极参与老旧小区的微改造工作,真正把老旧小区改造成品质小区、文化小区、智慧小区。

问题答复:

蓝友香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建立老旧小区微改造协同推进工作机制的建议》(第21 号)收悉。我单位高度重视,积极组织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区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番禺区分局等单位进行认真研究办理,并分别于6月13日及9月23日与您进行电话沟通及座谈交流,经综合会办单位意见,现将办理有关情况答复如下:
       我区非常赞同您提出的《关于建立老旧小区微改造协同推进工作机制的建议》。为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广东考察重要讲话精神,区委、区政府高度重视老旧小区微改造工作,采用“绣花”功夫做好微改造,实现老城市新活力,让居民更有获得感、幸福感,同时将老旧小区微改造列入我区2019 年十件民生实事之一。
       一、关于加强方案细化与审核,完善多部门协调机制

       该建议已被采纳。根据2019 年1 月市城市更新主管部门印发的《广州市老旧小区微改造实施方案编制工作指引(试行)》要求,编制老旧小区微改造实施方案前必须征求居民意见,初步实施方案应深入社区开展意见征询会并根据居民意见作出相应修改完善,后续就实施方案进行公开公示,实施方案得到居民认可后方能予以实施。我区在推进老旧小区微改造工作过程中严格按照指引执行,并着力提高居民参与度。期间,区城市更新管理部门联同属地镇(街)、社区居委会多次深入社区,通过政策宣讲、入户调查、张贴公示公告、召开征询会等多种方式推动社区居民积极参与其中。下阶段,为进一步提升老旧小区微改造实施方案设计水平,打造有温度、有文化底蕴的微改造项目实施方案,区城市更新管理部门将结合我区实际联同属地镇(街)进一步加强引导设计单位深入老旧小区听取社区历史背景、人文故事,力争收集居民关心的改造内容及发掘相应的故事素材,使老旧小区微改造能有“声”有“色”。同时,我区将根据市城市更新管理部门印发的《广州市背街小巷环境整治提升三年(2019—2021 年)行动方案》,结合老旧小区微改造对我区部分背街小巷进行改造提升,落实“八个有”(有街巷挂牌、有公共保洁、有秩序维护、有停车管理、有设施维保、有绿化养护、有道路保养、有维修管理)。 

       2017 年,我区根据《广州市老旧小区微改造实施方案》制定了《番禺区老旧小区微改造实施工作方案》,明确老旧小区微改造的总体要求、主要内容、工作流程与建设标准、区级相关部门职责分工等。随着老旧小区微改造工作推进的不断深入,我区结合项目改造过程中的实际问题及市城市更新管理部门正在制定的《广州市老旧小区微改造联动工作机制》,下阶段准备进一步研究完善深化相关工作流程及指引。
       二、加大老旧小区微改造工程监管力度
       该建议已被采纳。根据市城市更新主管部门印发《广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印发广州市老旧小区微改造项目施工许可证办理意见的函》,区城市更新管理部门督促相关老旧小区微改造项目属地镇(街)严格落实对新开工的项目办理施工许可手续工作,将老旧小区微改造施工过程纳入区的施工质量、安监管理。同时,区城市更新管理部门、区建设管理部门联合属地镇(街)对工程项目进行施工质量与施工安全的巡查管理,发现问题即时要求施工方落实整改措施,敦促施工方提高施工质量,让老旧小区微改造实施后成为居民高度认可的“民心”工程。
      三、统筹建设内容及标准,落实配套资金,注重历史建筑保护与利用
      该建议已被采纳。市城市更新管理部门印发的《广州市老旧小区微改造三年(2018-2020)行动计划》及我区制定的《番禺区老旧小区微改造实施工作方案》,已明确老旧小区微改造建设内容及标准,配套资金按市、区8:2 比例出资的保障机制等。目前,我区老旧小区微改造工作正严格按照规定,根据项目工程进度申请市、区改造资金。同时,今年6 月份市城市更新管理部门印发《广州市背街小巷环境整治提升三年(2019—2021 年)行动方案》,我区将结合老旧小区微改造同步开展背街小巷“水、路、电、气、消、垃、车、站”的改造建设内容及标准,并指导属地镇(街),在组织编制相关老旧小区微改造项目实施方案过程中,就方案涉及的内容开展征求相关职能部门意见工作,做到老旧小区微改造工作计划与相关部门工作计划不重复,不遗漏。在历史建筑保护与利用方面,我区将根据市级部门陆续出台的历史建筑保护利用方面相关的扶持政策和技术指引,如《广州市历史文化名城保护条例》《广州市历史建筑维护修缮利用规划指引(试行)》《广州市历史建筑修缮图则(第一版)》等,重点落实历史建筑保护利用方面的工作。
      四、建立激励机制
     该建议已被采纳。根据《番禺区小额建设工程企业库管理办法》和《番禺区小额建设工程企业库内企业考核评分表》的规定,若老旧小区微改造工程项目属于小额建设工程项目的范围,我区住建局对库内单位进行动态考核评价,动态考核主要内容为库内企业的投标行为和履约行为等情况,强化对库内企业信用、服务的跟进评价管理,引入清退制度,对履约差的库内企业实施红黄牌评价,达到红牌警告的,予以清退出库,从而促使库内企业切实履行合同义务,保证工程质量安全和按期完成工程任务。同时,配套开发了番禺区小额建设工程管理系统,将库内企业的诚信排名实时在区住建局网页向社会发布。
       感谢您对我区老旧小区微改造工作的关心和支持,欢迎您继续对我们的工作提出宝贵意见和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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