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市番禺区交通运输局关于区第十七届人大六次会议第28号代表建议的答复
樊焕英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解决石碁镇长坦村旧村村民出行的建议》(第28号)建议收悉。我单位高度重视,积极组织区土地开发中心、大龙街、石碁镇等单位进行认真研究办理,并与您在9月9日进行了电话沟通,经综合大龙街等会办单位意见,现将办理有关情况答复如下:
一、目前,石碁镇长坦村群众、厂企需到傍雁路红绿灯处调头才能回旧村,绕行距离较长,给长坦村群众、厂企出行造成一定不便,您提出在番禺公汽公司以南建设一条进村道路的建议,对解决长坦村群众、厂企出行难问题有积极意义。
二、经梳理,您提出在番禺公汽公司南边旁建一条四米宽道路所处地块用地性质为基本农田保护区,若进行征地修路涉及基本农田“占补” 问题(国家能源、交通、水利、军事等重点建设项目选址确定无法避开基本农田保护区,需要占用基本农田涉及农用地转用或征用土地的,须经国务院批准),进村道路的建设不满足基本农田“占补”的申请条件。
三、经现场踏勘及研究,番禺公汽公司南侧的基本农田保护区地块与地块之间有约5米宽的分隔带,用地性质为农田水利用地,现状种有苗木,土地权属大龙街沙涌村,若要征用,需对有关苗木进行补偿并通过沙涌村民主表决同意,目前建设条件不稳定。下阶段我局将征求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番禺区分局、大龙街、石碁镇、区地方公路管理总站等单位意见,研究在该分隔带按村村通道路模式建设进村道路的可行性。
感谢您对我区交通建设工作的关心和支持,欢迎您继续对我们的工作提出宝贵意见和建议。
广州市番禺区交通运输局
2020年10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