番禺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区十七届人大七次会议第51号代表建议的答复
王秋红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加快推动居民小区业主委员会建设的建议》(第51号)收悉。我局高度重视,积极组织区发展改革局等单位进行认真研究办理,并与您在4月3日进行了电话沟通、6月1日进行了座谈交流,经综合区发展改革局等会办单位意见,现将办理有关情况答复如下:
一、我区加强物业管理的主要措施
(一)加大培训指导力度
一是制定《番禺区物业管理服务质量标准和工作规范》《番禺区物业服务合同(范本)》《物业小区三防应急预案(范本)》《广州市番禺区物业管理委员会工作指引》,引导小区规范管理。二是加强镇(街)、居委、业主委员会、物业服务企业等物业从业人员法律、业务知识培训,提高从业人员服务水平。今年以来,开展全区性物业管理培训活动10余次,培训1000多人次。
(二)推进小区差异化管理
通过开展物业服务守信企业和五星小区评选活动,推广优秀管理经验,经过严格考核评比,评定2019年度番禺区星级小区五星小区29个,四星小区18个,三星小区5个,守信企业17家。根据小区综合情况分ABCD四类进行差异化管理。今年以来,开展差异化检查物业小区194个次,发出整改通知单37份。每月在《番禺日报》设立“曝光台”,通报管理优良和较差的小区名单,引导行业自律。2021年3月,修订了《番禺区星级小区评定、守信企业评选及差异化管理工作方案》。建立物业管理公司信用评价体系,记录物业服务企业的守信信息和失信信息,并向社会公开。
(三)建立物业管理联动机制
一是落实区物业管理联席会议制度,构建属地镇(街)抓小区社会管理、区住房城乡建设局抓行业管理、其他相关部门抓专项管理的工作格局。二是印发《番禺区加强物业管理纠纷处理工作方案》,按照居委负责、属地管理、逐级调处的原则化解物业管理纠纷案件。建立了16个镇(街)物调委、97个社区居委会物调组,为物业纠纷化解在基层提供保障。三是区民政局积极利用“五社联动”工作机制,充分发挥城乡社区议事协商作用。
(四)加强电子投票系统的推广和使用
区住房城乡建设局通过印发宣传海报、宣传单张,召开培训讲座、现场会讲解等方式,加大对电子投票使用的宣传和推广。截至5月31日,区住房城乡建设局已为番禺区419个小区建立了电子投票业主信息数据库,已完成投票或者正在使用电子投票表决的小区87个次,超过10万人次使用电子投票系统进行投票表决。
(五)开展党建引领红色物业工作
番禺区坚持党建引领,积极探索“党建+物业”创新举措,推动红色物业党建引领工作。先后印发了《番禺区红色物业党建引领工作方案》《番禺区党建引领业主组织工作方案》以及《番禺区物业服务行业党委构建红联共建工作机制实施方案》,选定试点小区先试先行,全面部署番禺区红色物业党建引领工作,推进“共建共治共享和谐小区”建设。目前,已建立功能性小区党组织401个、功能性业委会党组织27个,覆盖率分别为90%、33%。此外,成立了物业企业党支部17个。
二、对人大建议内容的回复
(一)关于镇(街)职能部门以及社区居委会要加强《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普法学习的建议
自《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实施以来,我区通过多渠道、多形式开展了普法宣传,力求做到全覆盖。
一是多次组织民政系统领导干部、工作人员,以及镇(街)民政线、村(居)民政干部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与民政工作的相关内容。同时要求各镇(街)、村(居)加强日常普法学习,坚持集中学习与分散学习相结合,共同努力学好有关法律知识。据统计,截至目前,我区共组织《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培训学习5次,培训600多人次;镇(街)、社区自行组织培训学习了近50场次,培训近2000人次。二是结合安全生产宣传教育“五进”(进企业、进农村、进社区、进学校、进家庭)活动,做好《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与《安全生产法》衔接的宣贯,更好地指导物业管理企业全面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督促其主要负责人严格履行安全生产职责。三是2020年8月组织召开《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广州市物业管理条例草案》专题宣讲会,邀请了法律专家作专题宣讲。区公安分局、区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区水务局、区物业管理协会、各镇(街)、居委会、物业服务企业近190人参加了此次宣讲会。宣讲会对《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与小区管理、物业服务有关新规进行解读,介绍了《广州市物业管理条例草案》重点条文,并结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及《广州市物业管理条例草案》的规定,讲解物业公司与业主之间典型案例纠纷的应对方案。通过宣讲,加深了政府工作人员以及物业从业人员对《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广州市物业管理条例草案》的认识,增强了其法律意识和法制观念,对利用法律手段处理物业管理矛盾纠纷,提升物业小区物业管理水平起到积极作用。
(二)关于加大对成立业主委员会工作指导力度的建议
区住房城乡建设局通过举办专题讲座、印发宣传册、点对点指导等方式加强对成立业委会工作的指导。
一是着力做好《广州市物业管理条例》的宣传工作,开展送教下基层活动,邀请法律专家分批到16个镇(街)举办专题讲座。法律专家结合立法目的以及案例分析对《广州市物业管理条例》进行详细解读,培训对象包括属地居委工作人员、小区业主、小区业委会、物业服务企业等,受培训人员达1000多人次。二是印制《广州市物业管理条例》宣传册,免费派发给镇(街)、居委、物业服务企业以及小区居民,提升基层对成立业主委员会等相关工作的理解和认识,累计派发600本。三是到相关镇(街)、居委以及物业小区进行点对点指导,加强对住宅小区业主委员会成立相关流程、业主委员会的权利义务、电子投票等内容的宣传和指导。四是针对无法选举产生业主委员会的情形,区住房城乡建设局于2021年3月印发了《广州市番禺区物业管理委员会工作指引》,指导和协助我区已划定的物业服务区域成立物业管理委员会,为规范成立物业管理委员会提供支持。
(三)关于从前期规划落实物业管理服务工作的建议
代表提出的“相关职能部门研究制定一套完整细化的物业服务管理评定机制,其内容涉及房产产品的使用用途、功能设计、保障措施、建设设计以及环境规划等多方面、全过程,从而形成有力的服务管理抓手,最大程度上满足人们日益对美好生活的需求”的建议,对提升我区物业管理水平、营造和谐社区具有积极的意义。目前,《广州市物业管理条例》中对建设项目设计方案公建配套、规划许可核实物业管理用房以及前期物业管理招标投标、前期物业承接查验、前期物业服务费的交纳、前期物业服务合同的签订等进行了规定,市住房城乡建设局也印发了《广州市前期物业服务合同示范文本》《广州市物业服务合同示范文本》以及《广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规范前期物业管理招标投标有关事项的通知》,番禺区将严格予以落实。区住房城乡建设局将结合管理实际,进一步研究内容涉及房产产品的使用用途、功能设计、保障设施等方面内容的完整细化的物业服务管理评定机制的可行性,并会同规划等部门,严格履职,切实督促开发商充分考虑小区居民的居住需求,依法配建物业管理用房等公建配套设施,以满足人们对美好生活的需求。
感谢您对我区物业管理工作的关心和支持,欢迎您继续对我们的工作提出宝贵意见和建议。
广州市番禺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1年6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