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市番禺区教育局关于区十七届人大七次会议第71号代表建议的答复
陈晓静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加强校园安全管理的建议》(第71号)建议收悉。我单位高度重视,积极研究办理,并与您在7月14日进行了电话沟通,经综合区公安分局等会办单位意见,现将办理有关情况答复如下:
2021年以来,我局下大力气狠抓中小学整体安全水平提升专项行动,由我局领导班子牵头,组建9个督导组多次对全区568所中小学、幼儿园展开校园安全工作以及疫情防控工作督导检查,各督导组负责监督所属片区整改情况,由各教育指导中心全覆盖逐一核查完成情况,每周一报最新进度,直至全部整改完成。此外,我局还联合区公安分局对全区中小学校、幼儿园开展校园安全隐患大排查督导检查工作,排查出来的隐患问题限期进行整改,主要整改落实情况如下:
一、关于做强人防的建议
(一)为了解决学校自行聘请保安人员存在人员素质参差、年龄偏大、能力不足等问题,我区落实有关学校保安必须从有服务资质的保安服务公司聘请的规定,以及保安年龄最高不超过55周岁、高峰时段校门口外值守保安员年龄应在45周岁以下的要求。目前,全部学校均能满足《广州市中小学整体安全水平提升专项行动工作方案》要求。
(二)按照《广州市加强中小学幼儿园治安安全防范体系建设总体工作方案》要求,为满足在上下学高峰时段“一门两保安”并叠加两名保安压出校门值守,也就是“2+2”方案的要求,目前,我局已向区政府申请专项保安经费解决。7月8日,区政府常务会议审议并原则同意区教育局提交的《广州市番禺区教育局关于拨付聘请中小学幼儿园上放学高峰期专业保安员经费的请示》及区财政局意见,资金到位后将由各学校按程序要求聘请专业保安员解决。
(三)我区各学校按照《广州市加强中小学幼儿园治安安全防范体系建设总体工作方案》有关规定,已全部落实门卫室、视频监控室24小时人员值守制度。
二、关于做精技防的建议
我局投入专项资金解决“校园视频监控平台”与公安机关联网问题。我区568所学校幼儿园视频监控于6月25日已全部接入“校园视频监控平台”并与公安机关联网。对校园安全隐患大排查中发现的部分未按规定设立独立视频监控室问题的学校和极少数学校视频监控影像资料未按要求保存30日问题的学校,已全部在限期内整改完毕并通过验收。
三、关于做实物防的建议
关于部分校园设施不符合要求,围墙不够高,防冲撞设施单薄以及门卫室设置等问题,经过与区公安分局的联合督查整治,目前,我区部分学校围墙或实体屏障高度低于2米、未设防攀爬设施的问题已整改完毕,少数因为高考、中考和资金原因,前期不能完成整改的学校单位,将在今年暑假期间整改完毕。部分学校门口防冲撞设施单薄的问题目前也整改完毕,个别门卫室未按要求采用砖混或钢混结构的实体墙,存在未按要求设置来访接待窗口问题的学校也基本上完成整改。全区当改未改的学校有9间,因为涉及房屋产权、违建、祠堂等建筑问题,目前正在加紧与有关部门、集体协商、研究可行性方案进行整改。
四、关于消防管理方面的建议
我局积极配合广州市教育局对全市教育系统开展第二轮消防安全检测活动,实现全区学校消防安全检测全覆盖;上半年联合相关部门开展校园消防检查行动共6次,将校园消防安全检测工作常态化,全区学校受检率为100%。积极推进校园消防设备设施专业维保工作,加强微型消防站建设,强化“四个能力”培养,努力提高师生防控能力。在督导检查过程中仍发现有个别学校签约的消防维保公司业务水平较低,消防设备维护不充分,责任不落实等情况,存在这类问题的学校已被我局纳入长期督查范围。
五、关于完善制度的建议
我局重视校园安全工作,全区教育系统有完善的安全生产领导架构和责任结构,局主要领导每月至少两次带队深入基层开展安全工作检查。坚持落实校园安全生产工作责任制,做到总体有统筹,重点有督办,具体有落实。我局专门组建德安与政策法规科,负责统筹协调校园安全生产管理工作,实行区、镇(街)、校三级管理和责任体系。对于校园来访登记,我区有清晰、明确的管理制度,对不按要求执行制度的学校,一旦发现,我局将进行倒查问责。
六、关于规范交通的建议
我区部分校园因受所处社区、地段所限,校门口交通状况拥堵严重,存在一定的安全风险。对此,各级学校在道路交通安全教育方面做了大量的工作,积极配合区交通秩序大整治行动,在全区学校、幼儿园广泛进行“一盔一带”宣传教育活动,全区学校、幼儿园涉家长、学生戴头盔率有极大提升。校园周边交通除患整治工作也在各镇街的牵头整治下基本得到解决,各校和属地交警等部门积极开展警、家、校合作,护校岗的运行也日见成效,为孩子们营造了更和谐安全的学习环境。
感谢您对我区校园安全工作的关心和支持,欢迎您继续对我们的工作提出宝贵意见和建议。
广州市番禺区教育局
2021年8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