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市番禺区消防救援大队关于区十八届人大二次会议第15号代表建议的答复
陈杏甜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加强消防车通道管理的建议》(第15号)建议收悉。我单位高度重视,积极组织区公安分局、区交通运输局、区住房城乡建设局、区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各镇(街)等单位认真研究办理,并与您在7月5日进行了座谈交流。经综合各相关职能部门、各镇(街)等会办单位意见,现将办理有关情况答复如下:
一、关于加强制度建设和完善法律法规的建议
首先,从国家立法层面来看,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二十八条中规定:任何单位、个人不得占用、堵塞封闭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消防车通道。《消防法》第六十条第一款第五项规定:单位违反本法规定,占用、堵塞、封闭消防车通道,妨碍消防车通行的,责令改正,处五千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罚款;个人违反本法规定,占用、堵塞、封闭消防车通道,妨碍消防车通行的,处警告或伍佰元以下罚款。消防车通道管理的法律主体、管理要求和处罚事项清晰完善。其次,从地方法规规定来看,根据《广东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办法》(2022年)中第十二条第一款第二项规定:应保障公共消防车通道畅通。增补了对物业服务区域内的物业服务人和村民(居民)委员会组织业主自治使用人这2类情况的居民住宅区确保消防车通道畅通的相关规定。对应本《办法》(以上简称)第四十四条规定:对违反第十二条第一款第二项的相对行为人,由消防救援机构或者住建部门按照职权责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处五千元以上贰万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处贰万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罚款。相应地方法律法规对消防车通道也有明确条文加强管理。
二、关于加大政府投入,增加停车位的建议
根据广州市番禺区消防安全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印发广州市番禺区“打通生命通道”消防安全等专项整治行动方案的通知》(番消安办[2020]22号)中,依照政府职能权限,发改部门要加强政策引导扶持,推动新建一批立体停车设施。规划和自然资源、住建部门依法加强涉及消防车通道的规划许可、审核验收,因地制宜提高住宅停车位配比。优化停车管理的具体工作由相应行政主管部门负责组织实施。
三、关于多管齐下,形成合力的建议
根据广州市番禺区消防安全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印发广州市番禺区“打通生命通道”消防安全等专项整治行动方案的通知》(番消安办[2020]22号)中要求:一是强化源头把关。住建部门加大对新建、改建、扩建工程建设项目消防车通道设计审查验收备案把关力度,严格落实消防车通道有关设计标准要求。特殊建设工程项目有消防车通道设计内容的,要严格依照法律法规和国家工程建设消防技术标准进行审查,在消防验收、备案和抽查中,要严格按照标准规范,加强消防车通道验收把关力度。二是落实标识管理。按照管辖分工,公安交管、交通运输部门按照各自职责,组织对城市公共道路按照宽度不小于4米的要求,开展自查自改,并按相关要求设置警示标识标牌,引导车辆规范停放;住建部门督促建设单位在组织新建项目竣工验收时按照规定同步做好消防车通道标线划设、警示牌设置等工作;各镇(街)、居委、物业服务企业和社会单位的产权方(管理使用单位),认真对照验收时建筑总平面图中消防车通道、登高操作场地的位置开展自查,找出具体位置,投入资金在消防车通道出入路口和路面及两侧划设醒目标志标线,设置警示标识标牌。三是强化清理整治。公安交管、城管部门负责对占用城市公共道路上消防车道、登高操作场地的车辆、摊位,依法查处,及时清除;消防、住建、各镇(街)负责组织对已经完成标线划设、标牌设置的单位和住宅区集中开展消防车通道和登高操作场地安全检查,对消防车通道和登高操作场地管理不到位、高层建筑室内消火栓系统供水不正常未保持完好有效等问题,根据各自职责依法处罚。四是加强宣传教育。各镇(街)充分利用媒体平台和社会资源,开展整治工作的法制宣传和常识宣传,设计制作宣传海报、公益广告等广泛传播。要深入社区、家庭开展“入户”宣传和“面对面”提示,引导居民自觉增强保持消防车通道畅通的意识。以上专项整治行动中的任务分工已经涵盖了您在议案中提出的建议内容。
“打通生命通道”专项整治行动自2020年开始实施,结合住建、公安、城管部门、各镇(街)的会办意见,一是住建部门依职能严格把关消防车通道审批验收工作,并通过物业例会、微信群发布通知、现场检查等方式,督促住宅小区在管物业服务企业做好消防车通道标线划设、警示牌设置等工作,加强对小区业主的消防宣传教育;二是城管部门依职能做好消防部门移交的消防车通道违法违规线索,积极配合其他部门开展的消防联合检查工作;三是公安部门执照职能做好路面车辆因违章停车导致占用、堵塞消防车道通道的违法处理工作;四是各镇(街)已经组织实施各村(居)、各物业小区开展消防车通道划线标识工作,开展日常消防巡查,对占用、堵塞、封闭消防车通道行为开展监督执法,通过发放消防车通道宣传海报资料、设置宣传栏、微信、横幅等方式开展宣传教育,提高居民消防安全意识。经我单位统计,目前全区共完成划线标识1211处,开展巡查1155处,发现隐患127处,整改隐患127处,开展行政执法违法违规行为2宗,惩戒失信行为单位2家。发放“打通消防车通道”社会宣传单2000张、海报1800张,利用社会单位LED广告屏宣传不少于30处,开展微博、微信播放宣传教育片不少于20次。
四、工作中的难点分析
“打通生命通道”专项整治行动开展两年以来,工作取得了很大的进展。但是工作中仍然存在难点痛点:
一是历史遗留问题多。一方面是未规划消防车通道。因历史原因,1998年前城市消防基本没有“消防车通道”概念,很多村居、老旧居民小区在建成后并没有真正的消防车通道;另一方面是停车位紧张。随着社会经济的发展,国民汽车保有量不断增加,而部分村居、老旧小区未预见性规划足够的停车位,造成了居民日常生活停车和日常消防安全的矛盾。我区共有16个镇(街),每个镇(街)都有村居、老旧小区,甚至是城中村与老旧小区混杂的情况,究其原因,情况各异,复杂程度很难“一篮子”解决。
二是综合治理难度大。在人员密集区域,因地理条件限制或历史遗留问题,现实生活中,占道停车的问题始终难以解决。相比占道停车解决日常生活需求和占用、堵塞消防车通道影响灭火救援的小概率现象,难以让群众对“生命通道”产生敬畏。大部分群众容易倾向性选择解决每日生活需求问题,依旧停车在划线消防车通道位置,屡禁不止。涉及到无法明确消防车通道区域的占道停车问题,因情况复杂,部门之间很难形成联动,需纳入城市综合治理范畴。
三是执法难度大。根据《消防法》规定,处罚个人取证难,处罚程序上必须先告知,不整改才能处罚。全区范围内公共消防车通道上占道停放的车辆动态成因多,通常联系到车主后,可以立即整改问题,不适合开展行政处罚,如不考虑综合因素开展处罚,则存在执法不公平的问题。
五、下一步措施
一是持续推进消防车通道划线标识工作。加强对镇(街)的指导帮扶,加强对村(居)、老旧小区等历史遗留问题区域的指导,联合相关部门、镇(街)探讨在相对合理位置选取符合条件的道路划定消防车道,覆盖片区灭火救援时消防车通行的实际需求,进一步完善消防车通道划线标识工作。
二是积极探索创新,优化停车管理。鼓励各镇(街)推动建立完善弹性停车、错时开放、潮汐停车和共享停车等方式,因时因地制宜,探索适合不同地域的停车方式,提高停车库的利用率,减少占道停车的现象。
三是强化监督管理,推行小区智能停车管理。遵循“疏堵结合,以疏为主”原则,在小区建立机动车和驾驶人登记报备制度,限定小区停车总数;运用小区广播系统、业主群等,在火灾情况下及时对小区住户发出通知;鼓励自主购买拖车,火灾发生时因灭火救援任务需要,对占用消防车通道并影响消防车通行的障碍物予以清理。
三是加强微型消防站建设。鼓励各镇(街)、村(居)建立完善微型消防站,配备小型消防车辆和应急值守人员,加强24小时联勤联动,将火灾“打早灭小”,尽可能的将火灾消除在萌芽状态,减少经济损失和人员伤亡。
四是继续加强宣传教育。充分利用广播、电视、报纸、微博、微信等媒体,加强消防法制宣传教育和消防逃生自救教育,营造浓厚氛围。坚持以案说法,通过集中曝光一批占用、堵塞消防车通道的违法行为,强化警示教育,使广大居民认清占用、堵塞消防车通道行为的违法性质和巨大危害,提高居民遵守消防法相关规定的自觉性。
感谢您对我区消防车通道治理工作的关心和支持,欢迎您继续对我们的工作提出宝贵意见和建议。
广州市番禺区消防救援大队
2022年7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