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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市番禺区交通运输局关于区十八届人大二次会议第70号代表建议的答复


李欢伟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解决城区停车难问题的建议》(第70号)收悉。我单位高度重视,积极组织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番禺区分局、区发展改革局、区财政局、区科工商信局、区住房城乡建设局等单位认真研究办理,并与您在11月3日进行了电话交流。经综合会办单位意见,现将办理有关情况答复如下:

  随着居民生活水平的不断提升,机动车保有量也随之增加,与之配套的停车设施的发展却跟不上车辆数的增长速度,尤其在医院、学校、旅游景点等重点区域,停车难的问题尤为突出。因此,我单位对您关于加快解决城区停车难问题的建议表示认同。

  一、关于降低城市道路临时泊位夜间收费标准的建议

    我局于2020年出台了《番禺区发展和改革局关于番禺区城市道路临时泊位停车收费标准的通知》(番发改〔2020〕123号,以下简称《通知》),《通知》规定,我区城市道路临时泊位停车收费时段为:工作日7:30~21:30时、非工作日10:00~21:30时(停车15分钟内不收费),收费时段外停车免费。《通知》中的阶梯式收费方式及收费标准经专家论证、广泛征求公众意见,并报区政府审议同意后实施。实施新收费标准后,重点区域短时停放(3小时内)的费用较原收费标准略低,并增加了15分钟内免费及夜间时段免费停放的惠民措施。

  二、关于利用自有土地增建或改建立体停车设施的建议

  (一)根据《广东省自然资源厅关于继续深化若干规划用地改革事项的通知》(粤自然资函〔2020〕552号),在原有用地红线范围布局地面停车设施和机械式立体停车设施免予办理建设工程规划许可。根据《广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印发广州市鼓励社会资本参与停车设施建设的实施意见的通知》(穗发改规字〔2022〕2号),在满足原用地规划条件的红线、限高、临街建筑退缩限制的情况下,新增公共停车场(库、楼)建筑面积不计入原用地规划计容建筑面积,其停车位不计入建设项目规划要求的停车配建指标。

  (二)为缓解停车难的现状,根据区政府工作部署,我局正在牵头编制《番禺区机关团体、企事业单位内部停车场错时对外开放工作方案》。本方案拟对各机关、企事业单位内部的停车场进行错时开放管理,在下班时间提供给周边居民使用,目前该方案正在征询各单位意见。

  (三)按照《广州市土地储备管理办法》《番禺区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使用管理办法》等文件规定,我区鼓励对暂未确定开发方向的储备土地进行临时停车场改造。现区土地开发中心已与番禺悦和公司等国有企业签署了一部分出租协议,且在市桥、石楼等地均由企业有意向利用国有土地建设机械式停车场,目前正在推进相关工作。

  三、关于用技术手段来管理和优化停车资源的建议

  (一)我区控股的番禺悦和公司是集区内公共交通基础设施投资、建设、经营及管理工作的国有企业,是广州地区第一家集路外停车、路内停车、公交站场、公交候车亭、物业出租等一体的企业,已建立“易放停车”智能停车管理平台及品牌。悦和公司现实际运营公共停车场16个,且正推进桥南、石楼等镇(街)的部分闲置储备土地的临时停车场建设事宜,后续将继续深入优化智能停车管理平台、提升品牌效益,努力打造形成番禺区智慧停车系统全覆盖。

  (二)我局结合推进建设广东省大数据综合试验区以及“数字政府”改革等工作要求,建设了智能交通一体化管理服务平台,为番禺区交通大数据建立平台基础。该平台已具备采集全区路内临时泊位和路外停车场的经营数据和数据分析功能,可通过停车场经营数据自动分析区域停车态势,可向市民提供停车诱导服务,使得停车资源得到合理分配。目前该平台正在与广州市停车信息综合服务平台对接,以便获取全区经营性停车场的泊位信息并实行动态管理。数据对接工作完成后,将在“禺好办”、区政府门户网站等渠道实时公布经营性场和城市道路临时泊位的分布位置、数量、使用状况和收费标准等信息,方便广大市民查询和导航,智能诱导停车,实现就近停车。

  感谢您对我区缓解“停车难”问题工作的关心和支持,欢迎您继续对我们的工作提出宝贵意见和建议。

  



                                                                                      广州市番禺区交通运输局

                                                                                        2022年11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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