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市公安局番禺区分局关于区十八届人大二次会议第71号代表建议的答复
许珩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加强电动车管理的建议》(第71号)收悉。我单位高度重视,认真研究办理,积极组织区交通运输局研究办理,并与您在10月25日进行了电话沟通。经综合会办单位意见,现将有关办理情况答复如下:
一、关于“扎实做好电动车登记上牌工作”的建议
按照市公安局统一部署,我区持续推进电动自行车登记上牌工作。我区现有电动自行车上牌点14个,截至今年10月24日,我区电动自行车登记上牌39.3772万辆。登记上牌前,电动自行车所有人需观看约8分钟的交通安全视频。按照目前的法规,驾驶电动自行车无需考取相应驾驶资格。
二、关于“加大通行秩序整治力度”的建议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我单位持续整治电动自行车违法行为。2022年以来我单位共查处电动自行车占用机动车道4.9785万宗、逆向行驶3.083万宗;区交通运输局查处非机动车摩摩托车非法营运170宗。此外,按照市公安局的部署,目前我区对电动自行车未登记上牌上道路行驶的行为以教育为主,将于2022年11月起正式对该类行为进行执法。
三、关于“做好非机动车道的标识”的建议
目前我区建成约190公里非机动车道,均设置了非机动车道的标识。同时我单位持续巡查路面,及时处理标识破损、缺失的情况。
四、关于“合理分配机动车道与非机动车宽度”的建议
在城市现有道路建设非机动车道前,我单位组织道路管养部门进行评估,在满足通行需求的基础上合理分配机动车道与非机动车道宽度。对于新改建道路,区交通运输局、镇(街)等职能部门做好前期涉及方案的审核工作,建议建设单位将非机动车专用道同步纳入项目设计方案。
五、关于“加强电动车行驶规范的宣传”的建议
我单位依托“广州番禺公安”、区融媒体等社交平台加强电动车行驶规范的宣传,共发布相关推文73篇,开展线上宣传252次,进机关、国企开展宣传活动38次。
六、关于“上下班高峰期加派交通协管员在路口引导骑车人按章行驶严格遵守交规”的建议
结合今年的道路交通秩序大整治行动,我单位联合镇(街)、团区委等职能部门,早晚高峰时段在全区48个重点路口、32条重点路段安排警力、志愿者开展交通秩序劝导, 引导电动自行车、行人文明出行 。
感谢您对我区交通工作的关心和支持,欢迎您继续对我们的工作提出宝贵意见和建议。
广州市公安局番禺区分局
2022年11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