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市公安局番禺区分局关于区十八届人大三次会议第2号代表建议的答复
辛福民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整治莲运路一横路路段长期乱停乱放问题的建议》(第2号)收悉。我局高度重视,积极组织区交通运输局、石碁镇人民政府研究办理,并与您在6月12日进行了电话沟通。经综合会办单位意见,现将有关办理情况答复如下:
一、关于“莲运路一横路增设城市道路临时泊位”的建议
经核查,根据2021年印发的《番禺区城市道路临时泊位设置规划》,石碁镇莲运路一横路暂未纳入我区城市道路临时泊位设置规划范畴。根据《广州市停车场条例》要求,城市道路临时泊位的设置需经规定程序进行规划后组织实施,由区交通运输局将该项工作纳入2023年我区城市道路临时泊位设置规划调整工作研究,会同我局以及属地镇(街)等研究论证可行性,并根据泊位规划调整情况开展泊位划设工作。
二、关于“加强该路段交警巡逻措施,违章停放车辆进行抄牌处理”的建议
我局与石碁镇人民政府将强化属地监管责任,加强联合整治,由镇综合行政执法办联同我局交警大队加强现场巡逻措施,坚持教育与处罚相结合,引导市民文明停车。2023年以来我局在石碁镇范围查处机动车违停6142宗。
三、关于“新增泊位纳入收费管理”的建议
目前,我区收费泊位委托广州市番禺道建停车管理有限公司经营管理,合同期限18年(2005年10月8日至2023年10月7日)。根据《广州市停车场条例》要求,城市道路临时泊位经营合同期限届满后,市、区人民政府应当收回城市道路临时泊位经营权,由政府部门直接负责,实行收支两条线管理。当前,结合城市道路临时泊位经营合同即将到期的实际,我区正推进开展收支两条线管理城市道路临时泊位工作,由于新的泊位管理方案尚未明确,因此规划新增的收费泊位暂未实施收费管理。待明确新的泊位管理方案后,新纳入收费管理的城市道路临时泊位,由泊位管理单位完成收费管理系统和收费设施建设后统一实施收费管理。
感谢您对我区交通工作的关心和支持,欢迎您继续对我们的工作提出宝贵意见和建议。
广州市公安局番禺区分局
2023年7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