番禺区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关于区十八届人大三次会议第82号代表建议的答复
麦沛莲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陈村水道河堤(韦涌大洲段)安装路灯的建议》(第82号)的建议收悉。我局高度重视,积极组织石壁街、区水务局等单位认真研究办理,并与您在2023年6月12日下午到现场沟通。经综合各会办单位意见,现将办理有关情况答复如下:
一、基本情况
陈村水道河堤(韦涌大洲段)全长约4公里,2005年由区水务局建设,在设计时未配套照明设施,迄今为止,该河堤全路段没有安装照明设施。
二、处理意见
6月12日下午,我局组织区水务局、石壁街、大洲村等相关单位负责人员,邀请您到现场调研。经协调,初步决定由石壁街负责落实资金并统筹大洲村、韦涌村制定路灯施工方案初稿,送我局和区水务局征求意见并修改完善后,组织开展上述路段的路灯安装工作,力争在2024年年底前完工。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可申请移交我局管养。
三、下一步计划
我局将继续跟进陈村水道河堤(韦涌大洲段)路灯安装工作,并做好施工方案的审核以及工程完工后的验收接管工作。
感谢您对我区路灯建设管理工作的关心和支持,欢迎您继续对我们的工作提出宝贵意见和建议。
番禺区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
2023年7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