番禺区交通运输局关于区十八届人大三次会议第87号代表建议的答复
赵铭华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碧桂园东苑小区外修建停车场的建议》(第87号)建议收悉。我局高度重视,积极组织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番禺区分局认真研究办理,并与您在6月14日进行了电话沟通。经综合各会办单位意见,现将办理情况答复如下:
一、碧桂园东苑为多层住宅小区,建成已有20余年,开发时间较早,停车位配建指标较低,未建设地下停车场。随着小区内汽车保有量增加,停车难、乱停放问题愈发明显。经梳理,在现行控制性详细规划中,该小区北侧的现状绿地为防护绿地和道路用地,东侧的现状绿地为二类居住用地和防护绿地;在现行土地利用规划中该小区北侧和东侧的现状绿地大部分为林地。在碧桂园东苑小区土地权属界线范围内,该小区仅有北侧靠近京澳线(G105)宽约10米的部分为代征规划道路用地。
二、为缓解停车难问题,有关部门已经出台或正在研究有关政策文件,其中《广州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关于推进城市停车设施建设的若干措施的通知》明确,“既有住宅小区内增加公共停车设施的,凭有效的用地证明文件按照建设工程规划审批程序报建。 占用业主共有的道路或者其他场地增加停车设施的,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相关规定由业主共同决定,所增加的停车设施建筑面积为小区全体业主共有”。
三、考虑到碧桂园东苑小区北侧预留的道路用地宽度较窄(约10米),可供设置停车位的空间有限,且位于小区围墙外,小区居民停放车辆较为不便,不建议设置为停车场。关于利用碧桂园东苑小区围墙内的现状绿地或其他用地建设停车场,由于上述用地属小区业主共有,由小区管理方牵头推进较为合适。待初步选定地块取得小区业主同意后,如改建停车场的地块涉及调整用地性质或功能需办理手续的,由相关职能部门负责指导办理。涉及利用高压线下用地的,停车场建设方案需征询供电部门意见。
感谢您对我区交通建设工作的关心和支持,欢迎您继续对我们的工作提出宝贵意见和建议。
番禺区交通运输局
2023年8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