番禺区交通运输局关于区十八届人大三次会议第111号代表建议的答复
蒋英华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优化南大干线市头村路段人行天桥配套设施的建议》(第111号)建议收悉。我局高度重视,积极组织南村镇、区地方公路管理总站、番禺交投公司等单位认真研究办理,并于11月6日与您进行了电话沟通。经综合各会办单位意见,现将办理有关情况答复如下:
经核查,南大干线市头村路段人行天桥原设计方案中未设置雨棚和电梯。后经区交通运输局、番禺交投公司专题报请区政府研究,为方便群众出行,区政府同意市头村段人行天桥增设雨棚和电梯。
经与施工单位沟通,该变更工程已完成变更手续办理,并于2023年9月进场施工。但由于该工程涉及的用地位于罗边村范围内,罗边村暂不同意交地,受此影响,该工程现已暂停。
下一步,我局将协调南村镇积极与村民沟通,加快推进电梯用地供给,以尽快实施市头村段人行天桥增设雨棚和电梯变更工程,提升人行天桥便利性和安全性。
感谢您对我区交通建设工作的关心和支持,欢迎您继续对我们的工作提出宝贵意见和建议。
番禺区交通运输局
2023年11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