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市公安局番禺区分局关于区十八届人大三次会议第122号代表建议的答复
罗健雄、陈志明代表:
你们提出的《关于加强车辆违法乱停放整治的建议》(第122号)收悉。我局高度重视,积极组织人员研究办理,并与你们在10月20日进行了电话沟通。经综合会办单位意见,现将有关办理情况答复如下:
一、关于“充实基层一线警力”的建议
当前我局交警大队补充一线执法力量,主要有两种方式:一是统筹分局现有警力向交警大队倾斜;二是通过交警大队内部优化警力设置,将内设中队警力向一线警力倾斜。
当前我局各单位均不同程度存在警力不足的问题,倾斜力度有限。今年以来,区公安交警大队已将内设中队的32名警力调整为一线警力,但仍不足以支撑当前的工作量,且内设中队警力也已经到了捉襟见肘的程度。有力充实基层一线警力虽很有必要,但仍然任重道远,按照现有方法难以在短时间内实现。
二、关于“引入现代科技手段”的建议
近年来,根据上级部门工作要求,预算经费需严控一般性支出,除保障正常运行支出外,原则上不予安排新增项目,故新增违停电子警察抓拍设备暂时未能安排。下一步,区公安交警大队将对全区违停情况进行研判分析,建立相应的违停路段清单,按照轻重缓急原则,积极向上级部门申请财政资金投入,争取通过应用科技手段提升道路交通管控能力。
三、关于“探索执法新路径”的建议
根据《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处理程序规定》(公安部第157号令)规定,群众如发现交通违法行为可以通过网上进行举报,经查证属实,单位或者个人提供的违法行为照片或者视频等资料可以作为处罚的证据。但上述规定目前只适用于机动车冲红灯、压线、逆行等违法行为的证据采集,没有包含机动车违停行为,故目前仍不能按照此规定对机动车违停进行前期违停证据采集。接下来,区公安交警大队将积极向市公安局交警支队反映上述情况,并咨询可行对策。
感谢你们对我区交通管理工作的关心和支持,欢迎你们继续对我们的工作提出宝贵意见和建议。
广州市公安局番禺区分局
2023年12月11日